教育部发布校外培训风险提示,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职责明确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国务院教育督导办16日发布校外培训风险提示:学期考试临近、暑假将至,特提醒广大家长,在为孩子选择培训项目、缴纳培训费用时,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警惕虚假宣传诱导缴费。部分培训机构为招揽生源,以明显低于成本的价格售卖课程、以不当用语误导学生报名,甚至虚构从未成交的课程原价,然后以划线价、折扣价进行虚假宣传,吸引家长缴纳培训费用。
二、警惕巧立名目违规收费。在缴纳费用前,家长要详细了解培训机构向社会公示的所有收费项目,对超出公示范围、一次性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收费,需仔细辨别,谨慎操作。
三、警惕炮制噱头高额收费。部分培训机构利用家长和孩子考前的急切心理,假借命题研究中心、命题专家甚至命题人的噱头,组织所谓的“保密培训”“内部培训”等,收取高额费用。
请家长朋友们擦亮眼睛,避免上当受骗。如果遇以上行为,要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反映,以维护自身权益。
教育部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
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拟订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
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校外教育培训(含线上线下)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指导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
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
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
一是坚定取缔没有合法资质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确保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均有合法的资质。
这要求确定科学、合理的准入门槛,如果准入门槛设置过高,一些机构无法获得合法资质(办学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就会选择进行地下经营,由此游离在监管之外,制造教育乱象,侵犯教育培训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监管有合法资质的机构合法经营,不能虚假宣传、包装名师、违规收费,进行焦虑营销,刺激应试竞争。
这要求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过程性监管,建立教育备案审查制。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经营采取预付款模式,即先缴费,再上课。对于预付款经营模式,合适的监管办法就是进行备案审查。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要向监管部门备案培训项目、内容、师资、收费情况,监管部门要对备案内容进行审核,因为如果不了解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过程,就很难及时发现包装名师、违规收费等问题。我国之前就曾提出,要对在线教育机构进行教育备案审查,然而,教育备案审查并未落地,并且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采取事后监管方式,在出事后才启动调查、处理。
“这是因为实施教育备案审查,需要大量的监管力量投入,然而,各地教育部门负责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的专门人员很少。虽然为治理校外教育培训乱象,各地都探索建立校外教育培训工作联席制度,要求多部门合作,但具体落实中存在多头管理的问题。比如对于没有合法资质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工商部门认为不该自己管,这应该由教育部门管,教育部门也不管,认为机构没有办学许可证。随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的成立,各地教育部门会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强化监管力量。”
三是明确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可开展的培训范围,禁止超前教育、提前教育。
这要求尊重孩子成长规律,明确各阶段应该给孩子进行的教育。比如,我国已经明确禁止学前教育小学化,那么,校外教育培训监管部门,就要监督早教培训机构,不得开展面向幼儿的学科知识培训,要明确界定哪些内容属于学科知识培训,防止早教培训机构打擦边球,变相对幼儿进行小学化教育。深化校外教育培训改革,也要推进放管服改革,监管部门要依法进行监管,并尊重市场规律以及校外培训机构作为市场主体的地位。
来源:微言教育、新华社、成都商报-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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