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福州二孩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可多购一套房!

乌山君 观八闽 2023-09-23

备受关注的

福州楼市新政

出来了!


30日晚,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福州市政府研究同意,福州市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有关事项。


通知主要涉及调整完善购房政策、优化施工许可审批手续2个方面。

在调整完善购房政策方面,在福州本市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按以下规定执行: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内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内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


3、居民家庭生育二个孩子及以上,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孩子未成年的,根据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户籍证明等,可在限购区域内再购买1套144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


4、为多方筹集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居民家庭将限购区域内名下已办理产权证的存量住房作为租赁住房或保障性租赁住房全部出租后,可在限购区域内再购买1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用于自住。


居民家庭住房套数的认定按榕政办〔2016〕186号文件执行。


在优化施工许可审批手续方面,福州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项目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时,不再要求提供交地确认书,以土地出让合同、土地款缴交凭证代替交地确认书作为办理材料之一。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本通知下发之日前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推荐阅读

两地官宣“认房不认贷”,释放什么信号?

刚明确!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

福建这一高校,正式揭牌!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记者陈蓝燕

编辑|陈腾 林诚烨

审核|陈欢欢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