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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宏军被公诉!曾任省纪委副书记

观八闽 2023-12-16


辽宁省大连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郝宏军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北省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郝宏军(资料图)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郝宏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郝宏军利用担任辽宁省营口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辽宁省抚顺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辽宁省大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辽宁省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大连市政协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3年2月消息,郝宏军被查。


2023年7月消息,郝宏军被“双开”。


通报指出,经查,郝宏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职责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私营企业主旅游活动安排,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败坏任职单位选人用人风气;毫无纪律意识,大肆收受礼金,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大肆干预插手案件处理,严重败坏纪检监察干部形象;甘于被“围猎”,与不法企业主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郝宏军简历


郝宏军,男,汉族,1962年12月生,1984年9月参加工作,198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他历任阜新市有线电二厂技术科工作人员;共青团阜新市委组织部、学少部、办公室干事;阜新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副主任;共青团阜新市清河门区委副书记;共青团阜新市委青工部副部长、部长、办公室主任、秘书长;阜新市烧结砖厂党委副书记;共青团阜新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共青团阜新市委书记、党组书记;阜新市清河门区委副书记,区政府代区长、区长;阜新市清河门区委书记,区政府区长;阜新市委清河门区委书记;阜新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正县级);阜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营口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抚顺市委常委、抚顺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2016年06月,任辽宁省大连市委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2018年01月,任辽宁省大连市委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2019年12月,任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


2020年01月,任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辽宁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2022年01月起,任辽宁省大连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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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观八闽 综合最高人民检察院编辑|陈腾 林诚烨审核|陈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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