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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两地人事消息
泉州
26日,泉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一、任命傅家顶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二、任命黄川龙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国际商事审判庭庭长,免去其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三、任命黄生计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四、任命王经艺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免去其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五、任命张小燕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六、任命张兴裕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七、任命何冠雄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免去其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八、任命董耿瑜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九、任命陈俊鸿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免去其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十、任命黄汉阳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副庭长;
十一、任命郑励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十二、任命洪颍雅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十三、任命陈琼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
十四、任命蔡凌轩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国际商事审判庭副庭长;
十五、任命李玮玲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十六、任命林东杰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十七、任命陈玲玲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十八、任命刘圣楠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十九、免去魏献平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国际商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二十、免去许芳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二十一、免去陈春荣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二十二、免去陈少杰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二十三、免去陈庆辉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二十四、免去戴强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二十五、免去陈水深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宁德
4月25日,宁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的审判人员名单
(2024年4月25日
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陈潇婷的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魏各永的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郑彦的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巡回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宇和的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杨胜、陈丽平、黄锦芳、詹金华为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的检察人员名单
(2024年4月25日
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巫聪的宁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张辉、肖丽芳、陈舒雅为宁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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