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了潮州市原市长何广延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通报。
通报中显示,“依据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广东省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后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何广延开除党籍处分”“对何广延的开除党籍处分决定,待召开省委全会时予以追认”。
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里,何广延的通报被划分在“省管干部”一栏下,这显示何广延是省管干部。
为什么对省管干部的处分,需要经过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还需要报中央批准呢?
对省管干部的处分,为何需要报中央批准?
如果要给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流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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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杂志编辑|林诚烨 陈腾 审核|陈欢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