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三明、南平
通过人事事项
一起来看——
三明
9月2日,明溪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因挂职期满,决定接受:
陈继清辞去明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
因工作需要,决定任命:
白晴文为明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黄渊清为明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两年)。
南平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4年8月30日南平市建阳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陈凌辉为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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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观八闽综合编辑|林诚烨 陈腾 审核|吴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