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1亿元支持!“莲都科技新政10条”重磅出炉
最高可享受1亿元综合支持
顶尖科创团队、科创平台、重点项目研发、
科技成果、人才科技、知识产权
……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办公室、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
《莲都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引领
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小布为你全方位解读
政策出台背景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科技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科技惠企政策十条>的通知》(浙科高发〔2021〕75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接续高质量发展建设百万人口大城市,成为全省共同富裕的先行示范”奋斗目标,对标对表“创新驱动成为发展主动力,人才和研发投入领跑山区26县,基本建成浙西南科创中心”任务要求,出台莲都科技新政。
政策主要特点
“莲都科技新政”是在上一轮科技政策的基础上扩面提质,主要由10方面组成,共10条政策。其中新增奖补措施27项,完善提升9项,按最新惠企政策执行3项。
政策主要内容
✦ 对绿谷“鲲鹏行动”计划入选者
一次性给予300万元个人奖励;给予企业支付人才年薪80%补助,累计最高补助500万元,分5年支付。
✦ 对入选省“鲲鹏行动”计划和中国两院院士的顶尖人才
一次性给予500万元个人奖励,其所在团队最高可享受1亿元综合支持,包括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信用贷款和贷款额度内的贷款基础利率(LPR)贴息,给予技术、设备和软件投入30%补助最高2000万元、研发投入50%补助最高5000万元、核心团队成员年薪50%补助最高2000万元,分5年支付。
✦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等,予以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支持。
✦ 对新认定的省级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等,予以最高500万元的奖励。
✦ 对新认定的市级创新联合体等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 对获批的国家、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
✦ 对新引进的高端人力资源、科技中介服务企业和机构,最高奖励80万元,最高奖励优秀运营管理人才10万元。
✦ 给予新建省级特色产业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500万元支持。
✦ 对中央直属企业、国内行业龙头企业、知名跨国公司等在我区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按其自有资金投入,给予1:1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 支持企业围绕新兴产业主导产业发展与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共建创业创新联合体,最高给予200万元支持。
✦ 支持大院名校产业科技服务中心建设,对入驻的高校最高奖励100万元。
✦ 给予新建主辅分离的企业研究院100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装修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给予实验设备30%的经费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 给予集聚创新创业华人华侨100人及以上平台50万元/年工作经费,不超过3年;平台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3亿元、5亿元的,分别奖励80万元、200万元、400万元、600万元、700万元、1200万元。
✦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6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奖励。
✦ 对新认定的省级创新型领军企业和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 对新认定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和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给予150万元奖励。
✦ 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研究院,给予75万元奖励。
✦ 对新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省级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分别给予20万元奖励。
✦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省级奖励1:1配套支持,对新认定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50万元奖励。支持离岸孵化器建设,采用事后资助、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评价良好以上的海外离岸孵化器给予奖励支持,每家奖励100万元,5年内累计奖励支持不超过三次,支持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 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5万元奖励。
✦ 重视农业生物基因项目引进与转化,被认定为国家植物新品种权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 人才科技企业自成立起三年内实现年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综合质量效益情况分别给予60万元、150万元、500万元奖励。
✦ 在政策执行期内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亿元、3亿元、5亿元的,分别奖励600万元、800万元和1000万元。
✦ 推动人才科技创新券实现长三角范围内通用通兑,单个企业最高申领30万元/年。
✦ 对照省“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实施重点产业研发项目,单个项目给予50-150万元财政经费支持,每年度立项不超过5个。
✦ 支持各类人才承担国家级、省级重点项目,最高分别给予人才30万元、20万元奖励,最高分别给予项目承担单位200万元、100万元支持。
✦ 对市级重点项目给予配套,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项目申报成功的给予200万元奖励。
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新机制,区本级企业作为受让方,吸纳先进科技成果在本地转化,单项合同技术交易额超过50万元且已在“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登记的,按实际技术交易额最高5%给予补助。
✦ 其中,通过参与省级组织的科技成果拍卖和中国创新挑战赛等活动获得技术成果的,按实际技术交易额8%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 对区本级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级、省级科学技术奖的,按上级实发奖金给予1:2配套奖励,对区本级以第二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级、省级科学技术奖的,按上级实发奖金给予1:1的配套奖励。
✦ 对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达成实质性合作,给予实付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或技术服务费的30%的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推广“人才科技银行”服务模式,探索建立以创新能力、人力资本为核心的科技企业信贷识别标准体系,人才科技类信贷规模比上年增长20%以上。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 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由175%提高到200%在税前摊销。
✦ 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享受与制造业企业同等政策。照扶优扶强原则,对上年度研发投入排名前10位的企业上年度获得的银行贷款,按不高于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 鼓励规上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健全研发管理体系,对上年度研发投入超过50万元且增幅大于10%(含)的企业,给予10%的企业研发经费补助,每家企业最高400万元的补助;增幅小于10%的企业研发经费补助减半享受,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 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扩大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受惠面。
设立人才科技主题基金,重点投资主导产业。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科研投入、科技成果孵化投资、重大人才科创平台建设、人才科技主题基金等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范围。
✦ 对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国际商标注册的分别给予最高2万元授权补助和50%注册费补助。
✦ 对新获得专利(商标)奖、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联盟、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服务业集聚区、贯标认证的给予5万元—100万元奖励。
✦ 对涉外诉讼维权胜诉的企业最高给予50万元补助。
✦ 对打造高价值专利组合、实现发明专利清零的工业企业给予2万元—20万元奖励。
✦ 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保险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贴息扶持、风险补偿和保费补助。
✦ 对知识产权指导(服务、代理)机构最高给予10万元/年绩效奖励。
✦ 对新获得或者新引进的专利代理师、国家级知识产权人才给予5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政策实施保障
建立人才科技工作宣传长效机制,推动重点人才、重大成果、先进经验宣传。
✦ 设立人才科技节、人才科技日,打造人才科技公园,凸显多元素融合创新发展,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氛围。
✦ 建立保障安心科研制度,改进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管理方式,从科研经费中列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不纳入“三公”经费统计范围,不受零增长要求限制。
✦ 统筹把关政策兑现,涉及到“一事一议”的项目、平台等政策兑现,按所签协议约定执行,不重复享受相关政策。
✦ 健全容错免责机制,科技项目、人才引育、创业投资等的改革创新措施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要区分情况慎重对待,符合改革创新容错免责相关规定的,应依法依规对其从轻、减轻或免于问责,在相关工作考核中减少或免于扣分。
✦ 倡导科学精神和企业家精神,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环境。
创新驱动成为发展主动力
人才和研发投入领跑山区26县
基本建成浙西南科创中心
莲都科技全力以赴
跑出加速度
终审 | 真 言转载请注明出处<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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