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财政部: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扩展至全国|关注
文化部、财政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2015年“拉动城乡居民文化消费试点项目”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
来源:综合《中国文化报》、中国经济网等
按照《通知》要求,本次试点时间为2年,各省(区、市)可推荐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和其他1个地市级城市参加试点工作,申报试点城市需满足成立工作小组、落实试点资金、文化企业和商户参与试点比例、文化消费设施水平、地区生产总值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五方面的基本要求,并根据当地文化消费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工作方案,包括总体设计、保障措施、数据采集和统计等方面的内容。文化部文化产业专家委员会将对各地报送的试点工作方案提出专家评审意见,文化部文化产业司负责审核并提出试点城市建议名单,最终由文化部会商财政部确定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名单,批准试点工作方案。
据了解,文化部对纳入试点工作的城市确定为“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中央财政将通过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按照有关规定对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统筹予以资金支持。
2015年6月,文化部、财政部首次共同实施拉动城乡居民文化消费试点项目,选取北京市、安徽省合肥市和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以及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分别作为东中西部的试点城市,采取有针对性的促进文化消费政策措施进行试点。
2015年12月,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司长吴江波在文化部2015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文化部、财政部拉动城乡居民文化消费试点情况。
东部试点政策主要是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利用国家文化消费服务平台,促进文化消费信息化、集成化,线下发行“文化消费专属信用卡”,通过信用卡积分、打折等方式引导居民文化消费。
东部试点地区北京市海淀区于2015年10月16日正式启动试点工作。目前,线上“文汇天下”国家文化消费服务平台已经正式运营,主要为北京市、特别是海淀区居民提供各类文化企业、文化产品、优惠活动相关信息,并为文化企业搭建实时宣传推广平台。截止到2015年11月30日,累计总访问量35912次,注册用户3092人,已经推荐特惠商品2923件,推荐特惠活动598次。线下与中国银行合作发行的“文化消费信用卡”也于11月10日在北京地区投放发行。
中部试点政策主要是文化消费激励政策,通过激励居民参与公共文化消费评价获得积分奖励,再以所获得的积分用于自主文化消费,既提升居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又可以刺激自主文化消费。此次中部试点选择了安徽省合肥市和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两个试点地区。
安徽省合肥市的试点工作于2015年8月31日正式启动。截至2015年11月30日,合肥市参与试点项目人次为79.02万人次,已兑换并发放的补贴资金282.38万元,补贴资金拉动的居民直接文化消费总额为448.46万元,拉动文化消费比例为1:1.59。试点政策在吸引居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方面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9-10月份,合肥市参与试点的6家公共文化场馆参观人次41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了78.26%。
借鉴合肥市相关经验,武汉市武昌区从2015年10月10日试点工作开始之初就调整完善了试点政策。根据实时监测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1月30日,武汉市武昌区试点参与人次为58.98万人次,已兑换并发放的补贴资金102.2万元,补贴资金拉动的居民直接文化消费总额为465.5万元,拉动文化消费比例为1:4.56,补贴资金直接拉动文化消费效果明显。
西部试点政策主要是文化消费(税费)补贴政策,通过对居民文化消费支出中实际纳税(费)的部分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予财政补贴,降低文化产品价格,拉动文化消费。
西部试点地区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的试点工作于2015年9月22日正式启动实施,经过公开征集确定了13家试点合作商户,涵盖出版、广播影视、文艺表演和文化艺术培训4大类。汇川区城乡居民可通过“汇川文化消费频道”线上交易并支付,或线下购买并通过手机APP进行支付两种方式,在合作商户购买相应文化产品并获得交易额10%-20%不等的补贴。2015年12月初,试点地区有关部门积极理顺补贴资金使用流程并与相关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吴江波表示,由于试点项目为初次实施,可供借鉴的经验较少,总体来看,试点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在持续的调整和完善中,最终达到较好的试点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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