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整理丨文化部要求各地自查 戏曲传承发展政策落实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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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办发[2015]52号)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7月29日,全国戏曲工作座谈会召开,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各省(区、市)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措施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戏曲传承发展的政策,以实际行动开创戏曲传承发展新局面。
2015年10月13日,文化部副部长董伟就戏曲传承发展工作在江苏开展专题调研时要求,要认真制定贯彻落实方案,细化出台具体措施,积极推进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地实施。
要统筹协调,狠抓落实,强调责任意识,加强调研,认真落实政策提出的各项任务,开展剧种普查,建立戏曲剧种数据库,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培养推出戏曲人才,抓好戏曲改革,加强戏曲评论,规范戏曲评奖,重视对地方戏曲的宣传。
董伟表示,地方戏曲生于民间,长于民间,繁荣发展在民间,戏曲创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写人民、演人民、演给人民看,地方戏曲创作一定要突出地方特色,要注重反映现实生活,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力争创作出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作品,勇攀艺术高峰。
以下为通知原文:
文化部关于开展支持戏曲传承发展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
2015年7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办发〔2015〕52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一年多来,全国各地纷纷贯彻落实《若干政策》,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先后出台本地实施意见,提出了支持本地戏曲传承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着力营建戏曲传承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同时也要看到,一些地方政策落实还不到位、效果还不明显,有的地方目前仍未出台本地贯彻落实《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还未打通。按照中央关于加强重点改革任务督促检查工作的要求,文化部将组织开展全国落实《若干政策》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目的
(一)调查《若干政策》出台以来各地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加快推进《若干政策》的落实工作。
(二)总结各地落实《若干政策》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各地交流互鉴。
(三)深入了解《若干政策》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加强指导和协调,有效推动工作开展。
二、自查重点和主要内容
(一)是否出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意见或相关文件;是否制定分工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主要内容有:
1.戏曲保护与传承: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实施戏曲振兴工程特别是纳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十三五”规划的情况;设立戏曲发展专项资金或基金的情况等。
2.戏曲演出:将地方戏曲演出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农村群众提供戏曲演出的情况;制定戏曲演出进农村的年度指标情况。
3.改善戏曲生产条件:简易戏台建设情况;群艺馆、文化馆支持戏曲排练演出的情况;戏曲类非遗保护利用设施建设情况。
4.戏曲教学排练演出设施用地政策的落实情况。
5.支持基层和民营戏曲院团发展的政策措施出台情况;流动舞台车(演出通勤车)等流动文化设施配备情况。
6.国有戏曲院团捐赠收入财政配比政策及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作为小微文化企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
7.中等职业教育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的落实情况。
8.戏曲院团与艺术院校合作交流的情况。
9.人才问题:戏曲专业人才引进“特人特招、特事特办”政策的落实情况;戏曲企业和民营院团的专业技术人员纳入职称评审的落实情况。
10.戏曲普及和宣传:戏曲进校园及学校戏曲通识教育的实施情况;大中小学学生每年免费看1场优秀戏曲演出的落实情况;电台电视台开设戏曲栏目节目的情况;戏曲剧目影视创作计划的实施情况。
(二)是否按照《若干政策》要求,开展本地政策落实的督查工作,切实推动有关政策落到实处。
(三)在《若干政策》贯彻落实过程中,各地结合实际的创新做法和先进经验,遇到的突出问题和主要困难, 以及做好《若干政策》贯彻落实的意见建议。
三、自查方式
2016年11月至12月中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自查的内容和重点,认真深入开展自查,总结经验与成效,查找问题和困难,分析症结,抓紧抓好《若干政策》的落实,抓出成效,同时提出具体工作建议,提交自查报告。自查报告须针对上述“自查重点和主要内容”逐条说明落实情况,并于2016年12月20日前报文化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也请及时报送文化部。
根据自查情况,文化部将适时进行实地督查,并采取适当方式通报各地自查和督查情况。
四、工作要求
请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组织工作。要以此次自查为契机,抓紧出台、落实本地贯彻《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要切实做好自查工作,按时上报自查报告及有关材料。所有材料均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文化部艺术司,书面文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人及电话:文化部艺术司赵媚媚,010-59881773、59881332(传真);电子邮箱:xjqyc2012@163.com。
特此通知。
文 化 部
2016年11月14日
▲2015年12月30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以安徽省现有国有、民营戏曲院团和艺术院校、艺术研究机构为基础,整合资源,力争在“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健全戏曲艺术保护传承工作体系、学校教育与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传习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完善戏曲艺术表演团体运行机制、戏曲工作者扎根基层潜心事业的保障激励机制。确立一批传统戏曲传承基地,扶持一批重点院团,推出一批优秀剧目,培养一批戏曲名家,戏曲艺术服务群众的综合能力和水平大幅提高,形成戏曲活起来、传下去、出精品、出名家的良好局面。
▲2015年12月30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振兴辽宁地方戏曲实施意见的通知
意见提出,遵循“紧跟时代、立足本土、勇于创新、引领风尚”的基本方针,建立队伍整齐、行当齐全、创作繁荣、演出活跃、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和较大影响力的地方戏曲院团,创作更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正能量的优秀剧目,培养更多德艺双馨的戏曲人才,让辽宁地方戏曲活起来、传下去、出精品、出名家。
▲2016年1月4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在“十三五”期间,推动青海平弦戏、青海藏戏等剧种的不断成熟与完善,培养一批青海戏曲人才队伍,建立健全青海戏曲艺术保护传承工作体系。加大对民间戏曲艺术表演团体的指导与扶持,大幅提升戏曲艺术表演团体服务群众的综合能力和水平。形成全社会重视戏曲、关心支持戏曲艺术发展的良好局面。
▲2016年1月13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紧紧围绕民族文化强省建设目标,以云南省艺术发展规划为指南,以全省现有京剧、地方戏和少数民族剧种艺术表演团体为基础,充分发挥各剧种艺术家的骨干作用,充分调动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团结一切社会力量,创造各种有利条件,制定科学、长效的保障措施,从财政投入、人才培养、政府采购、剧目创作、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鼓励院团在出精品、出名家、出效益以及继承创新、市场培育、宣传、普及、推广等方面得到更大发展。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健全戏曲艺术保护传承工作体系、学校教育与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传习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完善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机制、戏曲工作者扎根基层潜心事业的保障激励机制。
传承、创作一批适应社会需求的优秀作品,京剧、地方戏及少数民族剧种至少各有2台以上优秀保留精品剧目;培养一批有影响力的戏曲名家;大幅提升戏曲艺术服务群众的综合能力和水平,培育有利于戏曲活起来、传下去、出精品、出名家的良好环境,建立、打造一批定点演出的知名戏曲舞台,形成全社会重视戏曲、关心支持戏曲艺术发展的良好氛围。
▲2016年1月14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 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健全河北省戏曲艺术保护传承工作体系、学校教育与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传习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以机制保障激励戏曲工作者潜心戏曲事业,促进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可持续发展,大幅提升戏曲艺术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在全省形成有利于戏曲传承发展的良好环境,推动全社会重视和关心支持戏曲艺术传承发展。
▲2016年3月1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健全以川剧为代表的四川戏曲艺术保护传承工作体系、学校教育与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传习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完善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机制、戏曲工作者扎根基层潜心事业的保障激励机制,大幅提升戏曲艺术服务群众的综合能力和水平,培育有利于戏曲活起来、传下去、出精品、出名家的良好环境,形成全社会重视戏曲、关心支持戏曲艺术发展的生动局面。
▲2016年3月1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进一步健全戏曲艺术传承发展工作体系,加强越剧、婺剧、绍剧等代表性地方戏曲剧种发展规划,提高全省戏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整体保护发展水平。在长三角地区形成以浙江为核心的中国越剧文化中心,到2020年,率先建成国家级戏曲传承发展示范区。
▲2016年05月18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湖北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巩固和提升湖北省京剧院在京、津、沪、汉国家重点京剧院团第一方阵的地位,提升汉剧、楚剧、荆州花鼓戏、黄梅戏在全国的影响力,巩固阳新采茶戏、襄阳花鼓戏、郧阳二棚子、山二黄、文曲戏、提琴戏、随州花鼓戏等稀有剧种根基,加强荆河戏、梁山调、堂戏等濒危剧种的传承保护。全面提高湖北戏曲整体发展水平,努力建成全国戏曲强省。支持戏曲群众组织发展,实现戏曲群众组织和活动全省县(市、区)级及以上行政区域全覆盖。
▲2016年6月22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山西省戏曲传承发展振兴工程的意见
意见提出,着眼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立足山西省丰厚的戏曲资源,创新工作机制、促进活态传承、保护戏曲生态、激发发展活力,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健全戏曲艺术保护传承工作体系、学校教育与戏曲院团传习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完善戏曲院团体制机制、戏曲工作者扎根基层潜心事业的保障激励机制,使山西戏曲事业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由戏曲大省迈向戏曲强省。
▲2016年6月28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52号文件做好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十三五”期间,逐步健全戏曲传承发展工作体系,以稳定的经费投入为支撑,以各类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为主体,以各剧种艺术家为骨干,以戏曲教育普及和传播交流为重点,建立完善支持戏曲艺术传承发展的长效机制,增强戏曲院团和各类戏曲创作单位发展活力,提升戏曲艺术服务群众的综合能力和水平,形成管理规范、运行科学、保障有力、演出活跃、人才辈出、剧目创作普遍繁荣、艺术精品不断涌现的戏曲事业发展新机制,推进戏曲艺术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2016年7月20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和地方戏保护发展的意见
意见提出,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健全全区戏曲艺术与地方戏保护传承工作体系,促进自治区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戏曲工作者扎根基层、潜心事业的保障激励机制,大幅提升戏曲艺术服务群众的综合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戏曲教育与戏曲艺术表演团体传习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培育有利于戏曲活起来、传下去、出精品、出名家的良好环境,形成全社会重视戏曲、关心支持戏曲艺术发展的生动局面,全面推进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戏曲艺术繁荣发展,为推进民族文化强区建设,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做出积极贡献。
▲2016年7月22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意见提出,在“十三五”期间,健全戏曲艺术保护传承工作体系、戏曲人才培养体系、戏曲创新发展政策支持体系,进一步完善戏曲艺术表演团体的体制机制,加强对戏曲创作的规划引导,提升戏曲艺术服务群众的综合能力和水平,培育有利于戏曲活起来、传下去、出精品、出名家的良好环境,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戏曲发展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