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10万人,花费12个亿,结果多了708万件宝贝!
中经文化产业:4月7日,国家文物局召开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新闻发布会。中经小文从发布会上获悉,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共计普查全国可移动文物10815万件/套。其中完成登录备案的国有可移动文物2661万件/套(实际数量6407万件),纳入普查统计的各级档案机构的纸质历史档案8154万卷/件。普查期间,全国新发现新认定文物共708.4149万件/套,丰富了国家掌握的可移动文物资源总量。
来源:中经文化产业
责编:张晶雪
▲刘玉珠(左二)在发布会上介绍情况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文物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玉珠在发布会上介绍到,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主要取得五项成果:
一是掌握全国国有可移动文物资源总体情况。普查期间,全国成立3600个普查机构,共投入10.7万名普查人员力量,12.45亿元经费,调查102万家国有单位。普查全国可移动文物共计10815万件/套。其中完成登录备案的国有可移动文物2661万件/套(实际数量6407万件),纳入普查统计的各级档案机构的纸质历史档案8154万卷/件。普查除对文物本体信息进行逐项登记外,还对收藏单位情况、文物保管条件等同时开展了调查,全面摸清我国国有可移动文物家底。普查建立了各省级文物资源目录和文物资源地图。各级地方政府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文物资源状况、收藏单位数量和行业分布,将有效助力各级政府文化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普查员文物测量
二是新发现一批重要文物。各级普查机构通过上门调查、重点认定等方式,加大对新发现文物资源的梳理调查和登记,发现了大量具有价值的文物。普查期间,全国新发现新认定文物共708.4149万件/套,丰富了国家掌握的可移动文物资源总量。这些增量主要来源于两类单位,一是一些博物馆、考古所等文物单位对历史上囿于保护条件所限封箱保存的藏品进行了全面清理、登录。二是众多各行业的国有单位和宗教场所通过普查认定,发现了大量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故宫博物院新登录一批重要甲骨文物,社科院考古所整理登录的考古出土文物超过10万件,山西省运城市青龙寺发现完整的《永乐南藏》经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在普查中认定各类文物数万件,新疆认定2万件反映生产建设兵团历史的文物。
三是建立文物资源数据库和文物身份证制度。普查采集了27项收藏单位信息和15项文物基础信息,建成国家文物资源数据库,登录文物照片5000万张,数据总量超过140TB,全国文物大数据体系基本建成。普查按照统一标准为每件文物赋予永久、唯一的22位数字编码,建立起文物实物、藏品档案、电子信息关联一体的“文物身份证”编码和数据管理系统,实现文物资源标准化、动态化管理。
▲湖北专家在武汉市房产信息中心进行文物认定
四是全面夯实文物基础工作。普查制定文物藏品登录规范,建立了十余项标准,文物定名、断代、计量、分类等15个核心内容首次实现全国一体化。普查期间,全国累计举办各类培训11741次,培训人员28万人次,有效促进专业人员的培养和储备。各文物收藏单位借力普查摸清藏品保存状况,掌握保护需求,改善保管条件,采取保护修复措施。文物部门积极为各行业各类文物收藏单位提供文物认定、保护修复等专业支持,共同提高文物保护意识和能力。
五是初步建立可移动文物数据社会服务和共享机制。各地举办普查相关展览1901个,展出文物35.7万件,参观总人次达到1.5亿。普查建立全国可移动文物登录网,逐步向社会公开已登录文物基本信息和图片,提供查询、检索等服务,目前各地向社会开放的文物资源信息达228万件,普查建立的网上共享平台已向社会开放普查文物信息40.8万件。
刘玉珠表示,为充分发挥普查成果效益和作用,加强全国文物资源科学有序管理,国家文物局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推动各级政府落实文物资源管理和文物保护方面的责任,加强基层文物行政部门在文物管理方面的职能作用。积极支持各地改善收藏单位文物保存环境和条件,加大预防性保护和修复力度,积极争取将普查中已登录文物全部纳入保护范围。
二是建立涵盖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的文物登录制度,加强文物资源管理。十年来,在国务院的统一部署领导下,我国先后完成了以不可移动文物为目标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及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基本掌握了国有文物资源数量和现状。但是,管好用好资源,不能仅仅靠几十年一次的普查,要建立机制化常态化的制度。国家文物局将积极推进建立国家文物登录制度,通过建立文物认定、采集登录标准以及信息更新完善机制等,实现文物资源统一和动态管理、定期统计和发布、社会共享。
三是创新资源利用手段,促进文物活起来。利用普查成果服务社会是本次普查的目标之一。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中建立了文物资源登录的统一平台,普查结束后,这一平台将打造成为资源开放共享的平台,持续向社会开放普查登录文物信息,提供文物基础信息和图片,实现检索、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通过建立配套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各收藏单位、各级文物部门改变观念,提高服务意识,主动完善开放共享信息,创新开放方式,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文化产品,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支持各收藏单位依托普查统一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开展联合研究,共同策划展览,促进大型收藏单位文物资源和展览向基层博物馆流动,鼓励各收藏单位之间开展馆际藏品交流,进一步提高文物展示利用率。更加注重发挥市场化的力量,支持社会资源参与合作,开展文物内涵挖掘和创意设计,积极探索创新文物资源共享途径。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家文物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54号)要求,我国开展了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本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对象是我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下同)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等各类国有单位收藏保管的可移动文物,包括普查前已经认定和在普查中新认定的国有可移动文物。
通过普查,全面掌握了我国现存国有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保存状况、保管权属和使用管理等情况。通过对31个省级行政区的数据质量抽查,数据填报差错率低于0.5%,达到质量控制要求。
截至2016年10月31日,普查全国可移动文物共计108154907件/套。其中,按照普查统一标准登录文物完整信息的为26610907件/套(实际数量64073178件),全国各级综合档案馆馆藏纸质历史档案181544000卷/件。
现将全国登录文物完整信息的64073178件国有可移动文物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 可移动文物基本情况
(一) 类别
按文物类别统计,数量最多的五个类别分别是:钱币24827078件,数量占比38.75%;古籍图书11912756件,数量占比18.59%;档案文书4073555件,数量占比6.36%;陶器2287469件,数量占比3.57%;瓷器2252805件,数量占比3.52%。以上五个类别合计45353663件,数量占比70.78%。
表1-1 按可移动文物类别统计
(二) 年代
本次普查使用了六种年代表示方式对文物的年代进行登录。其中:地质年代(实际数量1053289件,数量占比1.64%),考古学年代(实际数量896940件,数量占比1.40%),中国历史学年代(实际数量53830817件,数量占比84.01%),公历纪年(实际数量3039557件,数量占比4.74%),其他(实际数量1849862件,数量占比2.89%),年代不详(实际数量3402713件,数量占比5.31%)。
表1-2-1 按可移动文物年代统计
使用考古学年代和中国历史学年代登录的可移动文物合计54727757件。其中,数量最多的五个年代分别是:清18424094件,数量占比33.66%;宋9914814件,数量占比18.12%;中华民国9220037件,数量占比16.85%;汉4710963件,数量占比8.61%;中华人民共和国3648830件,数量占比6.67%。以上五个年代合计45918738件,数量占比83.90%。
表1-2-2 按可移动文物考古学年代和中国历史学年代统计
(三) 级别2
按文物级别统计,珍贵文物3共计3856268件,数量占比6.02%;一般文物24353746件,数量占比38.01%;未定级文物35863164件,数量占比55.97%。
表1-3 按可移动文物级别统计
(四) 来源4
按文物来源统计,主要是以下三种:旧藏25967788件,数量占比40.53%;发掘10935063件,数量占比17.07%;征集购买10488715件,数量占比16.37%。以上三种来源合计47391566件,数量占比73.96%。
表1-4 按可移动文物来源统计
(五) 入藏时间
表1-5 按可移动文物入藏时间统计
(六) 完残程度5
表1-6 按可移动文物完残程度统计
(七) 保存状态6
表1-7 按可移动文物保存状态统计
二、 珍贵文物基本情况
(一) 类别
珍贵文物中,数量最多的五个类别是:钱币558247件,数量占比14.48%;陶器465340件,数量占比12.07%;书法、绘画393109件,数量占比10.19%;瓷器381260件,数量占比9.89%;古籍图书263745件,数量占比6.84%。以上五个类别合计2061701件,占珍贵文物总量的53.46%。
表2-1 按珍贵文物类别统计
(二) 年代
按珍贵文物的年代表示方式统计:地质年代5734件,数量占比0.15%;考古学年代106536件,数量占比2.76%;中国历史学年代3259252件,数量占比84.52%;公历纪年267766件,数量占比6.94%;其他165948件,数量占比4.30%;年代不详51032件,数量占比1.32%。
表2-2-1 按珍贵文物年代统计
使用考古学年代和中国历史学年代登录的珍贵文物合计3365788件。其中,数量最多的五个年代分别是:清1287939件,数量占比38.27%;中华民国355468件,数量占比10.56%;汉354683件,数量占比10.54%;明300032件,数量占比8.91%;宋275881件,数量占比8.20%。以上五个年代合计2574003件,数量占比76.48%。
表2-2-2 按珍贵文物考古学年代和中国历史学年代统计
(三) 来源
从珍贵文物的来源看,主要是下列五种:旧藏873934件,数量占比22.66%;拨交719348件,数量占比18.65%;征集购买661827件,数量占比17.16%;发掘569601件,数量占比14.77%;接受捐赠407867件,数量占比10.58%。以上五种来源合计3232577件,占珍贵文物总量的83.83%。
表2-3 按珍贵文物来源统计
(四) 入藏时间
表2-4 按珍贵文物入藏时间统计
(五) 完残程度
表2-5 按珍贵文物完残程度统计
(六) 保存状态
表2-6 按珍贵文物保存状态统计
三、 收藏单位数量分布情况
(一) 按行政区划统计收藏单位数量
收藏单位数量最多的五个省(自治区)分别是:西藏自治区790个,数量占比7.08%;山东省671个,数量占比6.01%;浙江省652个,数量占比5.84%;江苏省613个,数量占比5.49%;四川省594个,数量占比5.32%。以上五个省(自治区)合计3320个,占收藏单位总量的29.74%。
表3-1 按行政区划统计
(二) 按收藏单位隶属关系统计收藏单位数量
从收藏单位隶属关系看,县区属收藏单位数量最多,共6971个,数量占比62.45%。
表3-2 按收藏单位隶属关系统计
(三) 按收藏单位性质统计收藏单位数量
从收藏单位性质看,事业单位数量最多,共8025个,数量占比71.90%。
表3-3 按收藏单位性质统计
(四) 按收藏单位类型统计收藏单位数量
表3-4 按收藏单位类型统计
(五) 按收藏单位所属行业8统计收藏单位数量
从收藏单位所属行业看,属于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的收藏单位6098个,数量占比54.63%;属于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收藏单位3235个,数量占比28.98%;属于教育行业的收藏单位1019个,数量占比9.13%。以上三个行业合计10352个,占全部收藏单位总量的92.74%。
表3-5 按收藏单位所属行业统计
四、 可移动文物数量分布情况
(一) 按行政区划统计可移动文物数量
可移动文物数量最多的五个省(直辖市)分别是:北京市11615758件,数量占比18.13%;陕西省7748750件,数量占比12.09%;山东省5580463件,数量占比8.71%;河南省4783457件,数量占比7.47%;山西省3220550件,数量占比5.03%。以上五省(直辖市)合计32948978件,占可移动文物总量的51.42%。
表4-1 按行政区划统计
(二) 按收藏单位隶属关系统计可移动文物数量
表4-2 按收藏单位隶属关系统计
(三) 按收藏单位性质统计可移动文物数量
按收藏单位性质统计,事业单位收藏可移动文物数量最多,实际数量62471997件,数量占比97.50%。
表4-3 按收藏单位性质统计
(四) 按收藏单位类型统计可移动文物数量
按收藏单位类型统计,博物馆、纪念馆收藏可移动文物数量最多,共计41963657件,数量占比65.49%。
表4-4 按收藏单位类型统计
(五) 按收藏单位所属行业统计可移动文物数量
按收藏单位所属行业统计,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收藏可移动文物55657751件,数量占比86.87%;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收藏可移动文物3744018件,数量占比5.84%;教育行业收藏可移动文物2819254件,数量占比4.40%。以上三个行业合计收藏可移动文物62221023件,数量占比97.11%。
表4-5 按收藏单位所属行业统计
注:
1 档案系统依据《关于积极做好档案系统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文物普查发〔2013〕8号)的要求,全国各级综合档案馆收藏的纸质档案文献(含手稿、字画等)的普查由国家档案局按系统组织开展,其著录项目以现有项目为基础,成果统一汇总后交国务院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包括我国各级综合档案馆保存的1949年以前重要历史档案的统计管理数据,以及列入《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的档案文物信息。全国各级综合档案馆收藏的具有文物价值的非纸质实物档案列入所在地普查登记范围。
2 可移动文物等级区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
3 珍贵文物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和三级文物。
4 可移动文物来源主要包括:
1)征集购买,是指以有偿形式取得所有权的文物,来源单位(或个人)是指原所有权单位或所有权人。
2)接受捐赠,是指以无偿或奖励形式取得所有权的文物,来源单位(或个人)是指原捐赠单位或捐赠人。
3)依法交换,是指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之间依据相关程序交换的文物,来源单位是指与本收藏单位交换文物的单位。
4)拨交,是指通过行政手段变更使用权或保管权的文物,来源单位是指原拨交单位。
5)移交,是指公安、海关、工商等执法部门移交罚没的文物,来源单位是指原移交部门。
6)旧藏,是指收藏单位继承的历史上原有的收藏并保存至今的文物。
7)发掘,是指经正式考古发掘出土(水)的文物,来源单位是指进行考古发掘的单位。
8)采集,是指捡拾上交的文物,来源单位(或个人)是指捡拾文物的单位(或人员姓名)。
9)拣选,是指银行、冶炼厂、造纸厂及物资回收部门将拣选的文物移交给主管部门指定的文物收藏单位,来源单位是指原移交文物的单位。
10)其他,是指以上来源方式以外的文物来源。
5 按照《关于做好馆藏自然类藏品登录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办普查函〔2014〕249号)要求,登录的自然类藏品1514681件(组),不填写“完残程度”指标项。
6 按照《关于做好馆藏自然类藏品登录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办普查函〔2014〕249号)要求,登录的自然类藏品1514681件(组),不填写“保存状态”指标项。
7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54号),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可移动文物普查由总政治部(现为军委政治工作部)自行组织开展,普查数据成果统一汇总,单位信息不予公开。
8 行业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划分。
9 依据《关于积极做好档案系统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文物普查发〔2013〕8号)的要求,全国各级综合档案馆收藏的具有文物价值的非纸质实物档案列入所在地普查登记范围。截至2016年10月31日,全国各级综合档案馆完成登录备案的非纸质实物档案2659075件。
2012年10月至2016年12月,国务院组织开展了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本次普查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基本摸清我国不可移动文物家底的基础上,由刘延东副总理亲自提出并担任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国务院组织领导,15个部委参加,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覆盖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全部国有单位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项目。
本次普查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建立起覆盖中央、省(区、市)、地市、区县政府和文物收藏单位的五级普查领导和组织体系,通过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摸底调查、文物认定、信息登录等环节,对我国国有可移动文物藏品进行全面登记,建立全国统一的可移动文物名录和藏品信息资源库,并向社会提供公共文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