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了解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中经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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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文说:在11月1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表示加快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该转企的尽快转企,全面放宽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分领域逐步减少、放宽、放开对外资的限制,支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增加优质新型产品和生活服务等有效供给。据小文了解,我国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已经进行了十多年了,成效如何?是否能按时完成“十二五”期间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全面转企的任务呢?
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是文化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也是衡量改革是否取得实质性进展的重要标志。2003年,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启动,在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的同时,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的要求,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大幕徐徐拉开。
小文没有找到最新的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完成情况,但是,找到了2012年,也就是该项工作进行了10年后的一项统计。
该统计显示:
截至2012年9月10日,全国承担改革任务的580家出版社、3000家新华书店、850家电影制作发行放映单位、57家广电系统所属电视剧制作机构、38家党报党刊发行单位等已经全部完成转企改制。
全国2102家承担改革任务的文化系统国有文艺院团(不含保留事业体制院团)已有2092家完成和基本完成转企改制、撤销或划转任务,占总数的99.5%。
地方1177家首批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中,1147家已完成和基本完成转企改制,占总数的97.5%,其余30家正在按已批复方案积极实施。
中央和地方的应转企改制的重点新闻网站中,80%以上已完成和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其他网站将按计划在2012年底完成全部改革任务。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注销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法人6950家,核销事业编制近29.4万个,培育了一大批合格文化市场主体,国有文化单位的活力和竞争力极大释放,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主力军和文化市场的主导力量。
根据《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到2015年,要全面完成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从2012年的数据来看,小文觉得,按时完成该任务应该是问题不大的。具体如何,让我们静待最终结果。
为了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国务院办公厅在2014年4月印发了《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前者从资产和土地处置、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人员分流安置、财政税收、法人登记、党建工作等方面为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进行了相应规定,并提供了大量优惠政策。
如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免征企业所得税;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等。
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该通知中还明确指出,所称“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是指从事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文化艺术的事业单位。转制包括整体转制和剥离转制。其中,整体转制包括:(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社、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新华书店、艺术院团、电影制片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影剧院、重点新闻网站等整体转制为企业;剥离转制包括:新闻媒体中的广告、印刷、发行、传输网络等部分,以及影视剧等节目制作与销售机构,从事业体制中剥离出来转制为企业。
国有文化事业单位通过转企改制,组建文化企业集团,做大做强国有文化企业,是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一项极为重要的目标。目前,各地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主要采取两种模式:一种是无偿划拨资产的方式,组建文化企业(集团)公司;另一种是采取股份制的方式,组建文化企业(集团)公司。从各地的实践来看,这两种模式所产生的实际效果有不小的差别。
通过无偿划拨资产转企改制
以行业为单位,采用无偿划拨的方式整合不同行政层级(主要是同一省内)的国有资产,是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最常见的方式。采用无偿划拨的方式整合不同行政层级的国有文化资产,在有的文化行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从各地的实践来看,采取资产无偿划拨的方式,组建文化企业集团(公司),最大的好处是能够发挥行政的力量,推进速度快,便于在短期内实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设定的目标。但是,如果没有充分考虑不同行业的不同特点,没有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的差异,没有充分考虑不同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忽视了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往往会产生新的矛盾,即使形式上完成了转企改制,最终也难以实现做大做强国有文化企业的目标。
采取股份制转企改制
近几年,采取股份制整合不同区域文化单位的资产、组建文化企业集团的做法日渐增多。资产无偿划拨主要依靠的是行政力量,股份制则是以资产为纽带。采取股份制的方式在突破省际之间行政区域限制、实现跨地区组合上,作用更加明显。股份制模式不仅可以打破区域壁垒,而且可以打破行政层级的限制。
由于股份制是市场主体的自愿组合,需要合作双方通过协商、谈判来实现合作共赢。因此,相比资产无偿划拨的方式,往往时间比较长,也相对复杂一些。但股份制模式通过市场配置资源,较好地发挥了市场的主导作用,调动了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应该是我国国有文化企业做大做强的努力方向和发展趋势。
最后,小文要说,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只是文化体制改革的第一步。转企后,能否快速对接市场、融入市场、抢占市场,提高效益,才是最终目的。此外,除了经济效益外,国有文化企业更要承担着社会效益引领的责任,任务艰巨,不能松懈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