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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布《2018年度四川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17-12-13 财政资金申请

川科计〔2017〕40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现将《2018年度四川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予以发布,并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在四川注册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农业专业合作组织、技术推广服务机构等,具有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和一定的农业科技开发业绩,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产学研联合申报,所列合作单位均须在申报书中加盖公章。

(二)申报单位拟转化的科技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企业牵头申报或参与的项目,项目自筹经费与专项经费比例不低于1:1,并出具资金配套承诺书。牵头申报的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

(三)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条件的材料。

二、申报流程

2018年度四川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网址:http://xmgl.scst.gov.cn/),根据《申报须知》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二)项目负责人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申报系统,找准申报项目类别,按照提示,在线填写、提交并导出打印申报书(申报书模板错误不予受理)。

(三)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中心”,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行项目申报的电子审批。申报单位认真审核申报负责人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纸质文本,确认与网上申报系统中的电子文档一致,签署意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如联合申报,必须加盖合作单位公章),确认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将纸质项目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项目归口单位。

(四)归口单位汇总、审核、报送科技厅。

归口单位进行申报项目的汇总、审核。在网上申报日期截止前完成网上电子审批,并上报项目汇总表与项目纸质申报材料。

三、申报时限

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17年12月12日-2018年1月5日17时。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网上扫描上传。

归口单位报送纸质申报书(包括需补正的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18年1月8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

四、材料报送

科技厅委托四川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负责项目申报资料的受理和审查。推荐单位要对申请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核把关。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四川省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四川省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附件。申报材料要求一式2份(上报材料不退还,请申报人和申报单位自行留档)。

申请材料附件主要包括:

(一)申请单位法人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成果证明(下列主要成果类型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新品种:审定(或认定、或登记)证书,或同等效力的证明(转基因品种需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及品种审定证书);

——新兽药:安全性评价与药效试验报告;

——疫苗:临床试验批件;

——新农药(含植物生长调节剂类):农药登记证书及田间试验报告、安全性评价报告;

——饲料添加剂:安全性评价报告;

——新肥料:肥料登记证书及田间试验报告、肥料检测报告;

——机械类:样机检测报告与其它证明文件;

——仪器类:样机检测报告与其它证明文件;

——其它能证明成果情况的材料:认定证明、专利证明、品种权证书或版权证明、科技成果评价证明。

(三)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品种权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转让合同或协议等的复印件)。

(四)审计报告与财务报表。

申请企业须提供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附注)及会计报表,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的公章,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须提供2016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会计报表各页均须加盖申请单位的财务专用章。

材料报送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1号,四川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705室。

五、联系方式

四川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严建华028-85284099 冯文帅028-85284299

四川省科技厅农村处:

李长军 028-86729925 蔡红028-86718126

 

附件:2018年度四川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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