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关于发布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2018年度项目指南的通知
国科发基〔2017〕380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总体要求,科技部、财政部按照需求导向和分类整合的原则,在原“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基础上,重新整合设立“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现将2018年度项目重要支持方向(见附件)予以公布,请根据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总体要求
1. 科技基础资源调查,是指面向科学目标和国家战略需求开展的对自然本底数据和材料的获取、对已有数据和材料的整理与编研等科技基础性工作,具有基础性、公益性、系统性等特征;主要目标是产出权威系统的科学数据、调查报告、科技资料、图集图件等基础性成果,并实现开放共享,以推进基础学科发展、支撑科技创新活动、支撑国家宏观决策等;重点支持内容聚焦于典型、重点和特色主题,查漏补缺,区别于行业业务工作。
2. 申报单位根据重要支持方向的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根据工作任务需要设立课题。项目申报书应涵盖重要支持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并提出明确、可考核的指标。
3. 原则上每个重要支持方向立项支持1个项目;本批项目拟安排专项经费总额约2.5亿元。在项目申报阶段,申报单位和申请人只提供项目任务申请书和初步预算需求总额,不编制经费预算。经专家评审基本确定立项后,由项目申请单位编制预算申报书。根据项目评审和预算评估情况,正式立项并签订任务书。
4. 项目申报单位推荐本单位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课题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作为课题负责人之一。项目执行期一般为3~5年,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年限。
5. 按照发挥资源配置最大效益的原则,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和相关条件,鼓励资源调查区域邻近地区优势单位承担或联合承担相关任务。
6. 为更好地向科技界提供公共服务,项目组织时应注意加强与国家主体科技计划、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等的衔接,应有详细明确的数据、资料汇交和共享计划,项目完成后所有数据要按照有关要求实行开放共享。
7. 项目申报书应按格式要求填写完整,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项目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签署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
8. 所有申报项目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推荐后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各推荐部门应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单位及其合作方资质、科研能力的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提交。
二、申报资质要求
1. 申报单位必须是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中央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政府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申报项目须通过申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同一申报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项目(含课题)负责人须为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的科研人员,项目(含课题)负责人申报当年不超过60周岁(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时间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项目(含课题)负责人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开拓创新意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将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本项目的研究和管理。
3.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一个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以下简称“改革前计划”)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专项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参加人员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本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到2018年12月底之前的在研项目不在查重范围内。
4.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含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并报送。
5. 以下人员或单位不能参与申报项目:(1)参与本年度指南评议及指南编制的专家;(2)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3)在承担(或申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被记入“黑名单”的单位或个人。
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参与人员承担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三、形式审查和评审流程
1. 本专项委托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开展项目过程管理。
2. 项目申报截止后,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形式审查和评审工作。
3. 项目评审一般包括预审和复审环节;如项目申报数量不超过拟支持项目数的3倍,直接进行复审。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答辩,复审采取会议答辩评审方式。形式审查以及每轮评审结果等由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及时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4.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建议立项。
四、具体申报方式
1. 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立项的依据。申报书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8:00至2018年1月31日17:00。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http://service.most.gov.cn;
技术咨询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most.cn。
2. 材料报送。请各推荐部门于2018年2月4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推荐部门公章的推荐函及推荐项目清单(纸质,一式2份)以及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申报书(纸质,一式4份),寄送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申报书、推荐项目清单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3. 受理单位和咨询。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负责受理申请和咨询。
联系人:王超 石蕾(形式审查负责人)
电 话:010-58881115,58881116
传 真:010-58881116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 邮编:100862
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
科 技 部
附件 国家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2018年度项目重要支持方向
一、我国近海有毒有害藻类与藻毒素科学调查
工作内容:开展中国近海有毒有害藻类和藻毒素调查,获取有毒有害藻种类与分布、藻毒素时空动态变化及其相关环境要素等基础资料;开展近海沉积物中藻类休眠体调查,构建主要有毒有害藻培养系,获取形态特征、图像档案、遗传信息、色素组成与毒性状况等基本信息;构建我国近海有毒有害藻类多信息开放平台。
考核指标:(1)大面调查区域涵盖我国50%以上近海海域,完成重点增养殖海区、赤潮或绿潮高发区不少于30个调查站位的连续三年的样品采集;(2)调查主要经济海洋动物中10种以上藻毒素的含量;(3)形成100种以上主要有毒有害藻类及其休眠体的分布图,主要赤潮、绿潮发生过程的基本环境数据集,并完成藻类名录图谱;(4)建立包括60种以上有毒有害藻类的样品库,建立有毒有害藻多信息开放查询平台。
二、中国东部农区土壤动物多样性调查
工作内容:对我国东部农区(东北平原、华北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和珠江三角洲)农田中蚯蚓、螨类、跳虫和线虫等重要类群土壤动物的分布和群落特征进行调查,收集其生存现状基础数据;系统采集东部农区农田及其紧邻的自然环境(林地、草地或湿地)中的真土生、半土生和表土生土壤动物样品并制作标本,数字化编目已有标本及物种信息;建设东部农区土壤动物标本库、物种资源数据库及信息共享平台,整理有害物种清单,编制分布图集。
考核指标:(1)采集我国东部农区各类土壤动物干制和液浸样本60万号;(2)完成我国东部农区土壤动物物种1200种以上的鉴定并编制分类检索表;(3)完成我国东部农区农田土壤动物群落特征与现状调查报告;(4)完成我国东部农区农田土壤动物物种资源及有害物种分布图集;(5)建立我国东部农区土壤动物标本库、物种资源数据库和信息共享平台。
三、我国大宗粮油食材营养品质调查与数据库构建
工作内容:收集我国不同产区、不同品种的稻米、小麦、玉米、大豆、花生等大宗粮油食材,开展营养品质调查,获取营养品质动态数据;建立我国大宗粮油食材营养品质基础数据库。
考核指标:收集主要产区、主要品种、不同年份差异的大宗粮油食材原料资源5000份以上,获取营养品质(碳水化合物、蛋白质、脂肪、膳食纤维素、维生素、矿物质以及多糖、多酚等成分)数据10万条以上;绘制全国大宗粮油主栽品种区域分布图4套,编纂《我国大宗粮油食材营养谱》、《我国大宗粮油加工专用品种志》;建立我国大宗粮油食材营养品质等级标准和分类指标体系;构建我国大宗粮油食材营养品质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共享平台。
四、中国东部传粉昆虫资源调查
工作内容:建立传粉昆虫多样性调查与监测方法,在中国东部10~15个具有代表性的农林交错带固定监测区开展传粉昆虫资源调查与标准化取样;建立传粉昆虫DNA分类鉴定方法和流程,开展物种鉴定和图像采集;建立开放式农林生态系统传粉昆虫数据库和共享网站;评估中国东部传粉昆虫多样性现状。
考核指标:(1)建立1套传粉昆虫资源调查方法;(2)建立10~15个代表性农林交错带固定监测区(每个监测区应有3~5个监测样点),获取5~10万号传粉昆虫凭证标本;(3)鉴定传粉昆虫5000~6000种,提供1.5~1.8万条传粉昆虫DNA条形码;(4)建立1个传粉昆虫数据库和共享网站;(5)提交中国东部传粉昆虫多样性综合分析与保护对策建议报告1~2篇。
五、我国害虫抗药性基因和敏感基因资源调查
工作内容:针对我国水稻、小麦、棉花、蔬菜和果树等重要农作物优势产区的螟虫、飞虱、蚜虫、小菜蛾、烟粉虱、叶螨河蓟马等主要害虫,开展害虫对杀虫剂抗性和敏感资源的调查,获取不同作物、耕作制度、栽培模式、地理区域、年度间害虫抗药性和敏感性基因的类型及分布数据,建立数据库。
考核指标:(1)建立10~15种重要害虫抗药性基因和敏感基因资源调查技术规范和方法;(2)采集10万头害虫(每头害虫对3种以上药剂)的抗药性和敏感性基因数据;(3)构建我国害虫抗药性基因和敏感基因资源数据库和信息共享平台。
六、中巴经济走廊自然灾害基础数据调查
工作内容:中巴经济走廊自然灾害孕灾环境因子(地质、地貌、气象、水文、植被等)现状及变化调查;走廊全区地震、地质、气象、冰雪和冻融等自然灾害分布与活动特征、成灾条件及灾害效应调查;自然灾害活跃区潜在大型灾害早期识别、活动性分析和危险性评价;重大灾害点的监测分析;构建自然灾害孕灾条件及灾害综合数据库、全区自然灾害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
考核指标:(1)中巴经济走廊自然灾害孕灾条件基础数据及系列图件(1:10万~1:25万);(2)该走廊地震、地质、海洋、气象、水文、冰冻等灾害编目数据和分布图件;(3)自然灾害活跃区潜在灾害分布、危险性评价图;(4)重大灾害点监测分析与减灾对策报告;(5)自然灾害综合数据库和中巴自然灾害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
七、南海地壳横断面精细结构与典型海岛立体地球科学调查
工作内容:横过南海地壳开展重力、磁力、深反射地震和海底地震(OBS)等方面的地球物理测量(调查剖面北起三亚,近北西走向,垂直于中央海盆扩张脊,长度约1500 km),获取南海地壳横断面精细结构;对断面途经的重点岛礁进行地形、地貌、浅层构造等综合调查,利用IODP钻孔和石油地质钻孔资料进行地震校正,构建三维数据库。
考核指标:(1)采用自动线条图技术编制南海横断面精细结构图,解释地壳上地幔深部构造,剖面全长约1500千米,编图比例尺1:500 000;(2)深反射地震采集缆长不低于8000m,震源激发枪阵容量不低于6000 cu.in,记录长度不少于20 s,覆盖次数不少于80次;(3)被动源长周期OBS台站不少于40台沿剖面观测,剖面反演深度达地幔底部。主动源OBS站位不少于100台次,剖面反演深度达35km;(4)建立钻孔校正与典型岛礁三维数据库。
八、中沙群岛综合科学考察
工作内容:对中沙群岛海域珊瑚礁的分布位置、面积、类型及地形、地貌特性等开展现场调查与遥感分析,对中沙群岛及其邻近区域小尺度水动力环境进行调查,构建数据库;对中沙群岛珊瑚礁生态系统结构、生物多样性及适应性、水体环境特点以及同纬度邻近海岛植被生物多样性开展调查,采集相关生物样本;钻取珊瑚礁岩芯,建立珊瑚礁发育的地层结构图库。
考核指标:(1)完成中沙群岛珊瑚礁地形图集(比例尺大于1:500000)以及小尺度水动力环境参数数据集;(2)完成中沙群岛及周边海域生态系统主要参数数据集和分布图,建立中沙群岛珊瑚礁生物标本库(大型生物标本500个以上)及生物地理图谱;(3)完成珊瑚礁地层数字影像图集、珊瑚礁地层物理力学特性数据集和珊瑚礁岩芯样品库;(4)获取10种以上适宜中沙同纬度邻近海岛生长的植被种质或样品标本。
九、我国大样本人群与生物暴露参数综合调查与整编
工作内容:针对国家环境基准制定和环境保护管理需要,调查和整编我国人群和生物的系列暴露参数。范围涵盖我国典型地区人群大样本和重点流域主要水生生物数据,参数包括:典型污染物国家生物累积和放大因子、标准化脂质、有机碳浓度及结构特征等,敏感水生生物暴露参数(体重摄食、代谢特征、种群动态和密度等)、重点地区大样本人群的环境暴露参数(典型污染物的经水暴露相对源贡献、人群接触水的类型、接触方式、暴露频率和累积暴露时间、皮肤—水粘附和渗透系数、淡水鱼类和近海海产品消耗量)等。
考核指标:提出并获得20~30种环境暴露系列参数数据集,形成4项国家环境基准参数调查整编技术规范,提交不少于10万人和20个重点湖库生物暴露参数综合调查报告。
十、全国地方病高发区地下水环境质量调查
工作内容:系统收集整理全国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氟中毒、高碘地甲病的地理分布和近30年防控效果资料;调查上述地方病区地下水饮用开发利用现状,监测地下水砷、氟、碘含量;调查地方病区高砷、高氟、高碘暴露人口数量。
考核指标:(1)完成全国饮水型地方性高砷、高氟、高碘地方病患病率和分布数据库和图件,覆盖85%病区(以县为单位);(2)建立地方病高发区地下水饮用开发现状和地下水氟、砷、碘含量数据库,不少于2个完整水文年(每年丰、枯水期各一次)、覆盖全国80%以上高砷、60%以上高氟和90%以上的高碘地区;(3)完成全国高砷、高氟、高碘地区暴露人口总数数据库和图件,覆盖病区80%以上的人口;(4)分类提出饮水型地方病高发区供水安全保障对策措施。
十一、化学键能资料整编及数据库的构建
工作内容:建立化学键能数据采集和甄别的方法,对不少于15万篇键能相关的文献、专著进行键能数据采集,在对所采集数据进行分析和精确评价的基础上建立国际网络版键能数据平台;对甄选的键能数据进行系统分类,建立均裂能和异裂能数据库;建立平台及数据库更新及维护的常规机制和程序。
考核指标:(1)构建基于互联网的化学键能数据平台;(2)建立异裂键能数据库,收录异裂键能(pKa)总数量不少于35000个;(3)建立均裂能数据库,收录异裂键能(BDE)总数量不少于8000个;(4)编写化学键能资料和数据相关的专著1部。
十二、我国老年人群药源性疾病科学调查
工作内容:在我国各大区域系统开展老年人群常用心血管、神经和精神类等高风险药物的前瞻性队列调查;收集与整理老年药源性疾病风险的相关回顾性资料;建立老年人群药物风险定量识别方法及大数据库。
考核指标:(1)收集3万以上老年人群常用高风险药物的相关数据及资料,包括高风险药物类别、药源性疾病的种类、危险因素、特征性临床损害和标志物等;(2)获得我国各区域老年药源性疾病患病率、发病率数据;(3)编制老年人群常用高风险药物的临床数据及文献数据集;(4)建立老年高风险药物(包括药物基因组学、关联标志物等)的临床数据库及风险定量识别方法。
十三、中国人口腔基础数据和健康状况科学调查
工作内容:在我国各大区域开展各种人群的口腔相关参数调查;采集口腔颌面部正常生理结构、功能、美观和发育的基础数据;构建中国人口腔基线数据库和参照体系。
考核指标:(1)建立包含2万条以上颜面特征、7.5万条以上牙弓数据、10万条以上牙齿形态的数据库;(2)测量5万条以上功能和美学相关指标,建立具有临床指导意义的口腔功能指标体系和具有国人种族及文化特征的面-唇-齿-龈关系特点的数据标准;(3)构建符合国人特征的口腔发育动态分期标准和体系。
十四、我国中部地区脑出血发病率及危险因素基础数据调查
工作内容:在我国中部地区(湖南、湖北、江西、河南、安徽等)建立脑出血监测网络,采集脑出血患者的基本信息、健康状况、救治过程和预后等本底数据,获取各区域脑出血的发病率、危险因素、病死率、病残率及影响因素的基础数据,调查中部地区脑出血特定高发区的地域范围。
考核指标:(1)收集5万例以上数据量,获取各区域脑出血发病率、病死率、病残率、危险因素和影响因素等基源数据集;(2)建立中部地区脑出血的基础数据库和防治现状的最新数据库;(3)编制中部地区脑出血分布及特征图谱;(4)建立一个多种类(血清、DNA、RNA、尿液等)的符合国际标准的脑出血生物资源数据库。
十五、中国人群心脏骤停发病率、病死率及危险因素调查
工作内容:在我国各主要区域建立院前-院内心脏骤停监测网络,采集心脏骤停患者的基本情况、健康状况、诊治过程和预后等相关信息,获取心脏骤停的发病率、危险因素、病死率、病残率和影响因素等流行病学数据;调查中国人群心脏骤停的现状和特征。
考核指标:(1)建立7区(华东、华北、华南、华中、东北、西南、西北)40个以上监测网点,收集10万例以上心脏骤停数据量;(2)获取7个区域心脏骤停发病率、危险因素、病死率、病残率和影响因素等基础数据集;(3)建立中国人群心脏骤停基线数据库;(4)编制中国人群心脏骤停分布及特征图谱。
十六、中草药毒性药材的基源调查及中草药公共安全鉴定数据库建设
工作内容:系统调查我国中草药毒性药材的种类、分布及对应基源植物的中文名、拉丁名、地方名等;采集拍摄毒性药材和原植物的形态特征图片,系统整理其显微、化学和DNA条形码等鉴定数据,建立毒性中草药公共安全鉴定数据库服务系统。
考核指标:建立500余种含毒性成分的中草药物种(以及2000余种易混伪品)的实体图片信息和基源DNA条形码鉴定信息系统,并完成一体化的中草药公共安全鉴定数据库,具备物种与鉴定信息的正反向查询功能。
十七、“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传统草药品种本底整理及数据库建设
工作内容:收集和整理“一带一路”沿线蒙古国、独联体、中亚、西亚、中东欧、南亚和东盟各国药典、国家药品目录及其他应用广泛的草药典籍,归纳总结涉及传统草药的地区性植物志或国际权威的植物学网站,确定药材基源(物种水平)、分布、化学成分、药效药性及商品形式;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享的世界传统药物数据库。
考核指标:建成以中医药、印度阿育吠陀传统医药和阿拉伯-伊斯兰传统医药体系为核心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传统草药品种中英文综合数据库,其中包括不少于6500种传统草药的实体图片、化学成分及药性药效信息。
科技基础资源调查专项2018年度项目指南编制专家名单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专业技术职务 |
1 | 陈宜瑜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 研究员 |
2 | 方精云 | 北京大学 | 教 授 |
3 | 江桂斌 |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中心 | 研究员 |
4 | 张 偲 |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所 | 研究员 |
5 | 王 浩 |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所 | 研究员 |
6 | 高 锐 | 中国地质科学院 | 研究员 |
7 | 金 力 | 复旦大学 | 教 授 |
8 | 万建民 | 中国农业科学院 | 研究员 |
9 | 陈发虎 | 兰州大学 | 教 授 |
10 | 廖小罕 | 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 | 研究员 |
11 | 肖文发 | 中国林科院森林生态和环境保护研究所 | 研究员 |
12 | 黄铁青 | 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 | 研究员 |
13 | 吴丰昌 |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 研究员 |
14 | 陈士林 | 中国中医科学研究院中药研究所 | 研究员 |
15 | 张国强 | 中日友好医院 | 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