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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开展2017年度中关村虚拟现实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12-19 财政资金申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关村虚拟现实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中科园发〔2016〕39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支持中关村虚拟现实产业发展,按照《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7〕11号)(以下简称《创新资金办法》)要求,启动中关村虚拟现实项目申报与审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一)支持对象

1.中关村示范区虚拟现实领域创新性强和成长性好的企业或机构,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已实现产业化,取得一定成效和良好社会效益。

2.中关村石景山园及产业基地范围内工商注册、并在石景山区进行税务登记的虚拟现实领域创新性强和成长性好的企业或机构,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已实现产业化,取得一定成效和良好社会效益。

(二)支持方向

1.深入开展虚拟现实领域的关键技术研发。(《若干措施》第一条,《创新资金办法》第十三条)。

2.加快建设虚拟现实产业促进平台。(《若干措施》第二条,《创新资金办法》第十五条)。

3.全力推动虚拟现实技术成果产业化和行业应用。(《若干措施》第三条,《创新资金办法》第十四条)。

4.大力推进虚拟现实企业集聚发展(《若干措施》第五条)。仅石景山园提供支持。

5.提升虚拟现实国际影响力(《若干措施》第六条)。仅石景山园提供支持。

6.大力引进国际领军人才和团队(《若干措施》第七条)。仅石景山园提供支持。

(三)项目周期

依据《若干措施》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的要求,所申报项目应为已完成项目且投入资金发生在2016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9日期间内。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深入开展虚拟现实领域的关键技术研发”方向的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关村示范区内注册成立,从事虚拟现实领域关键技术、专用芯片、新型交互硬件、开源平台与软件等研发、设计、生产及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

2.自主研发至少一种虚拟现实技术、产品或服务,拥有至少一项虚拟现实相关关键技术的知识产权。

3.项目技术水平处于国际领先,市场前景或社会效益好,对相关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能够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预期可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4.虚拟现实技术/产品在2016年度、2017年1-11月收入占企业总收入比重超过50%。

(二)申请“加快建设虚拟现实产业促进平台”方向的单位,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自建或联合中关村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产业技术联盟、其他民办非企业法人建设的虚拟现实领域产业促进平台。

2.具有与虚拟现实研发或测试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技术支撑环境。

3.平台通过市场化机制为中关村虚拟现实企业提供合作研发、检验测试、成果转化、市场推广、应用示范、行业交流等服务。

4.项目周期内,平台服务的中关村虚拟现实企业不少于10家。

(三)申请“全力推动虚拟现实技术成果产业化和行业应用”方向的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关村示范区内注册成立,从事虚拟现实领域关键技术、专用芯片、新型交互硬件、应用内容、软件和行业应用解决方案等研发、设计、生产及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

2.面向2022年冬奥会、2019年世园会、京津冀协同发展、城市副中心建设、首都新机场建设等国家重大需求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关切,在电子商务、数字娱乐、教育培训、体育休闲、建筑规划、旅游会展、医疗健康、工业制造、国防军事等行业领域,成功开展虚拟现实技术产品示范应用。

3.项目合同签订日期在2016年11月10日-2017年11月9日期间内,已完成投资额占总投资的30%(含)以上。

4.项目应有合理的服务模式和盈利模式,具备较好的市场潜力和可行性,有明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以下第四条至第六条针对符合支持对象中第二条的企业。

(四)申请“大力推进虚拟现实企业集聚发展”方向的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在石景山区购置自用办公场所面积超过1000平米(含)以上并承诺购买房屋用于自办公10年(含)以上,或在石景山区租赁自用办公场所且房屋租赁年限半年(含)以上的虚拟现实企业。

(五)申请“提升虚拟现实国际影响力”方向的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在石景山区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虚拟现实体验展、电影展、创新高峰论坛等各类活动的虚拟现实企业。

(六)申请“大力引进国际领军人才和团队”方向的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评选获得“千人计划”虚拟现实领域人才,或“中关村雏鹰人才”创办的虚拟现实企业。

特别说明:本通知所指虚拟现实企业,是指自主研发虚拟现实领域关键技术、专用芯片、新型交互硬件、开源平台与软件等技术、产品或服务,拥有相关关键技术知识产权的企业。

三、支持方式

(一)申请“深入开展虚拟现实领域的关键技术研发”支持的,按照项目周期内设备购置、房租(仅限注册在中关村石景山园内企业补助)、研发投入等实际费用不超过30%的比例,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石景山园注册的企业石景山区给予1:1配比支持资金)

(二)申请“加快建设虚拟现实产业促进平台”支持的,按如下方式之一进行支持:

1.根据平台年度设施购置、信息系统建设等费用实际支出情况,按照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石景山园注册的企业石景山区给予1:1配比支持资金)

2.根据平台通过市场化机制,为中关村虚拟现实企业提供合作研发、成果转化、市场推广等服务的合同额,按照不超过30%的比例,给予不超过60万元资金支持。(石景山园注册的企业石景山区给予1:1配比支持资金)

(三)申请“全力推动虚拟现实技术成果产业化和行业应用”支持的,对示范应用效果突出的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或合同金额30%、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石景山园注册的企业石景山区给予1:1配比支持资金)

(四)申请“大力推进虚拟现实企业集聚发展”支持的,对在石景山园及产业基地范围内购置自用办公场所且面积超过1000平米(含)的企业,给予每平米1000元的购房补贴,最高补贴面积3000平米。对在石景山园及产业基地范围内租赁自用办公场所的企业,可按照不超过实际房租的30%、最高补贴面积5000平米的标准给予支持,补贴资金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仅石景山园提供支持资金)

(五)申请“提升虚拟现实国际影响力”支持的,支持其在石景山园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虚拟现实体验展、电影展、创新高峰论坛等各类活动,对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仅石景山园提供支持资金)

(六)申请“大力引进国际领军人才和团队”支持的,按如下方式之一进行支持:

1.对入驻石景山园发展的“千人计划”虚拟现实领域人才,根据对区域发展贡献评估,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补贴,用于房屋租赁补贴、项目研发和团队建设。(仅石景山园提供支持资金)

2.对2016年度通过中关村雏鹰人才审批,并入驻石景山园区创办虚拟现实企业的,按照中关村管委会兑现的支持资金,石景山园进行1:1配比。

四、申报材料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根据申报类别分别填报资金申报书(见附件3–7)。

1.所有申报单位填写《中关村示范区虚拟现实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7),并发送至cyc@zgc.gov.cn。

2.申报“深入开展虚拟现实领域的关键技术研发”方向的单位,填报《中关村示范区虚拟现实项目申报书(关键技术研发)》(附件3)。

3.申报“加快建设虚拟现实产业促进平台”方向的单位,填报《中关村示范区虚拟现实项目申报书(产业促进平台)》(附件4)。

4.申报“全力推动虚拟现实技术成果产业化和行业应用”方向的企业,填报《中关村示范区虚拟现实项目申报书(行业示范应用)》(附件5)。

5.申报“大力推进虚拟现实企业集聚发展”、“提升虚拟现实国际影响力”、“大力引进国际领军人才和团队”方向的,填报《中关村示范区虚拟现实企业补贴资金申请表(石景山企业)》(附件6)。

(二)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1.需按照申报要求认真组织材料,保证材料的真实、有效。

2.申报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

3.书面申报材料应在封面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合同、票据等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单位公章须与申报单位名称一致)。

五、工作流程

按照“公开征集、项目申报、资格审核、项目评审、入户财务审核、对外公示”的流程,开展相关工作。

六、受理时间及受理地点

(一)集中受理时间

截止日期: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20日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cyc@zgc.gov.cn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2号金源时代商务中心B座3D(工作日上午9:30-11:00,下午2:30-4:30)

(二)联系人

1.中关村管委会产业发展促进处

贾伟鹏   联系电话:88828815

杜  玲   联系电话:88828816

2.中关村石景山园管委会

边滢安娜  联系电话:88796908

盛丽霞   联系电话:88796908

3.龙信数据(北京)有限公司

张美静   联系电话:88861266-621

附件:1.《关于促进中关村虚拟现实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2.《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升创新能力优化创新环境支持资金管理办法》

3.《中关村示范区虚拟现实项目申报书(关键技术研发)》

4.《中关村示范区虚拟现实项目申报书(产业促进平台)》

5.《中关村示范区虚拟现实项目申报书(行业示范应用)》

6.《中关村示范区虚拟现实企业补贴资金申请表(石景山企业)》

7.《中关村示范区虚拟现实项目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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