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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修订计生条例,妈妈们再也不用担心上环、结扎和查环查孕了!!!

2015-12-30 跨粤



喜大普奔!以后妈妈再也不用上环、结扎,也不用查环查孕。避孕方式,可以由自己选择了。



今天,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全票通过了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条例规定全面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删除此前条例规定的关于上环、结扎和查环查孕的有关规定。



修订为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孕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也就是说,你用什么避孕方法,你自己决定。



全国人大代表、惠州市旅游局局长黄细花获悉消息后表示,取消上环、结扎、查环查孕的规定,对广大妇女来说是大福音


删掉的条例第二十四条内容是这样的↓↓↓

为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创造条件,指导育龄夫妻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妇,女方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一方首选结扎措施。



回顾:

上环、结扎、查环查孕都是什么鬼?带来的问题一大推


一、“首选上环”在现实中有时演变为“必须上环”


生育一胎子女后,往往会被要求上环。如果不上环,你的孩子可能入不了户,上不了学。如果你是家在珠三角农村,可能就被取消分红了。



例如:去年,南都记者曾报道广东省单独两孩政策规定出台以来,东莞樟木头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张文(化名)爆料,称该镇人口计生局要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镇属企业、省市驻地单位已婚育龄未上环的妇女都必须强制上环。


樟木头信访办称,樟木头并没有强迫上环,“只要医学上认为可以上环的,都应落实上环措施。”该镇人口计生卫生局亦否认强制上环结扎。


张文在信访中反映,“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是倡议,公民有权选择避孕节育措施”。樟木头镇信访办强调称,“首选”即首先选择的意思,是在计生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进行的选择,而不是完全自由的自我选择,“只要医学上认为可以上环的,都应落实上环措施。”


樟木头信访办还称,樟木头人口计生卫生局在《通知》中有说明,对于提供了病历或市计生服务中心的诊断证明的,可选择其它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取消上环之后,不用再纠结什么叫首选,你再也没有这种担心了。可以自行选择避孕方式,避免非意愿妊娠。



二、上环与入户、入学挂钩屡禁不止


近年来,南都持续关注上环与入户、入学挂钩。2012年南都独家报道了上环入户这种现象引发广泛关注。取消上环入户等捆绑政策的呼声很高。



这个话题在2013年全国两会中再次引爆。南都独家报道了全国人大代表、惠州旅游局局长黄细花建议取消上环入户、上环入学等政策,获得众多网友支持。


我查阅资料就发现上环入户、上环入学在全国不少地方都有发生。黄细花还建议公安部门在办理新生婴儿入户时,不论是计划内还是计划外生育的婴儿一出生都可上户口。建议国务院、国家人口计生委应尽快纠正新生儿入户、学生入学注册等必须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违法做法。


不少代表也表示力挺取消上环入户、上环入学。母亲上环,孩子才能入户入学,这是一种打包性的惩罚,捆绑性的惩罚,是一种非常粗暴简单的工作做法,对孩子不公平,这种做法已经是非常过时的。全国人大代表、广东中山纪念中学校长贺优琳说。


然而,虽然有明文规定不能挂钩,然并卵……


在实践中,有读者投诉,不上环往往就不给你计生证明。这个计生证明也带来不少麻烦。




去年7月,广东民声热线记者调查了全省各地市、区一级新生入学规定和通知发现,21个地级市中至少还有13个仍然把计生证明作为户籍新生入学的前置条件,包括广州、惠州、珠海、汕头、韶关、阳江、梅州、肇庆、湛江、清远、汕尾、揭阳、云浮等。


其中汕头和珠海,市一级明确要求入学不能与计生证明捆绑,但是汕头金平区、龙湖区、珠海金湾区等却仍然要求提供计生证明。


虽然教育厅发了一个紧急通知,要求入学不能与计生证明挂钩,明确不能以父母不能提供其计划生育证明等为由拒绝适龄儿童入学。然并卵……


如今取消上环、结扎等要求,意味着,日后,你再也没有这种烦恼了!



三、查环查孕一年4次也将成为历史


在农村地区,按照计生部门的要求,已育妇女一年查环查孕多则要查四次,少则两次,取环还要计生部门批准。


在现实生活中,查环查孕同样变成强制。


2013216日《羊城晚报》刊登了一篇题为《有单位将查环查孕与奖金挂钩员工深受困扰》的报道说:中国石化广州分公司的张先生近日向记者透露,中石化广州分公司规定,男职工的配偶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国企工作,每年查环查孕一次;不在公营机构上班,每年要查环查孕四次,不查就停发奖金。


全国人大代表、惠州市旅游局局长黄细花认为,从本质上来说,查环查孕属于搜查公民身体的一种类型。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搜查公民身体?计生部门是否有权对育龄妇女强制查环查孕?


中国《刑事诉讼法》第109条规定: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111条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显然,查环查孕不符合上述两条规定。


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连续4年提交建议,建议调整人口政策,取消强制上环结扎和查环查孕。这些年来,南都君开八发现,她提了这么多!(如下列表)


期待下一次计生条例继续修订!


2011

1《关于解决“黑户”入户难的建议》

2《关于取消独生子女政策的建议》

3《关于取消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建议》

4《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建议》


2012

1关于取消强制上环和结扎的建议

2、关于尽快调整人口政策的建议


2013

1、关于尽快调整人口政策的建议

2、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建议

3关于取消强制查环查孕的建议


2014年:

1、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建议

2、关于加大对失独家庭补偿力度的建议

3、关于尽快纠正强制上环和结扎违法行为的建议

4、关于将人口安全纳入国家安全议题的建议

5、关于适时全面放开生育的建议

6、关于纠正就业和从业与计划生育挂钩的建议

7、关于纠正上户口与计划生育证捆绑的建议

8、关于纠正入学需要提供计划生育证明的建议

9、关于取消对未婚妈妈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建议

10、关于取消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的建议

11、关于取消与计划生育相关的各类证件和证明的建议


责编:黄怡 编辑:黄怡

采写:薛冰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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