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继续撑年票?连省消委会都出来吐槽啦!强制收费!乱收费!
为了推动解决年票征收争议,省消委会不仅就年票制问题展开了研究,还征询了多名法律界专家的意见,比如省消委会法律顾问陈北元,广州公益律师廖建勋等。
就反映的意见来看,广东汽车年票虽是地方政府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但本质上是广大消费者为解决生活通行需要,向道路建设及管理方购买道路使用权的民事消费行为。
省消委会认为,鉴于消费者对年票制反映强烈,征收与反征收的矛盾有进一步升级的趋势,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法定职能,省消委会代表广大消费者,向广东省发改委、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提交建议公函,正式提出解决年票问题矛盾,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若干建议。
咦,省消委会都吐槽了些什么?
从本质上看,消费者支付路桥隧道通行费应是民事消费行为,消费者与道路建设管理方之间应是民事合同关系,地方政府以行政事业名义征收,并且采用捆绑打包强制征收的方式,则有法定依据不足、过度干预市场的嫌疑。
同时,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大力推广普及“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的方式,优化道路通行费用的收取,为消费者提供高效方便的交通消费服务,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此外,市政路桥隧道作为社会公共品,具有一定公益属性,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免费开放已解决债务问题的路桥隧道,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回购部分收费道路供市民免费通行。
支持方理由1:
珠三角年票互认互通,通行方便?
王则楚:
实行所谓的珠三角年票互通之后,江门、惠州以及粤东西北这些原来没有年票的地市都跟风实施,根本不合适。尤其粤东西北的农民买个农用车,连县城都不去的,一年还要交几百块。推广年票完全不合理。
支持方理由2:
年票制减少市区收费站,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避免拥堵?
网友1:
如果市政道路都不收费了,哪里都可以免费通行,也可以避免拥堵。
网友2:
以次票形式收费,也完全可以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ETC)技术,不用停车缴费。
网友3:
这么堵,还要啥年票!
支持方理由3:
年票制是由机动车拥有者分担城市交通建设费用的公平方法?
孟浩:
我有个朋友,回湖南岳阳两年了,就因为是广州车牌,还得交年票。这是什么公平?
网友4:
广州不限外,深圳车可以免费随便跑。但广州车交了年票,去深圳还得被限,简直不公平。
网友“Ben:”:
行人和非机动车一样占用了道路资源,是不是也要交路桥费?
支持方理由4:
不收年票也是“一刀切”,对无车族不公平?
网友“珠海老周润凡”:
亲,你没车,你还不坐车吗?你不坐车,你还不购物吗?年票可不单向私家车主征收,而是面向全社会,所有的车。都因为年票,你的出行成本在提高,你买的东西更贵,怎么你会觉得收年票公平呢?
网友“广州老况“:
每升汽油中已经包含了燃油税,按照政府对燃油税的定义"燃油税是通过征税的办法从油价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养路等费用"。在收取高额的燃油税同时,仍然让民众缴纳年票,存在重复收费的嫌疑。
支持方理由5:
公路贷款、利息金额巨大,不收年票政府财政难以负担?
廖建勋:
城市道路在法律上归国家全民所有,城市道路跟教育、医疗一样,都是公共服务的产品。修路本来就是政府应该做的事。以前没钱,是特殊时期,号召人民出资出力可以理解,但现在经济发展了,不能用我们纳税人的钱修了路,又要我们承担债务。政府提供公共服务产品不能缺位,也不能失位,更不能把责任转嫁给人民。
江佐中:
有关部门辩称年票收费不足以偿还路桥建设贷款的利息,其实是将后来的更多建桥修路投资“塞”进年票制由广大车主偿还。市政道路属于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产品,理应无偿提供市民使用,不应纳入收费范围。
网友“肖和平”:
全国那么多城市,只有广东修路修桥缺钱吗?其他城市就没有搞建设了吗?
看到这儿,说真的,跨粤君竟有一种为别人心碎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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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霍瑶 陈燕 粤消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