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留言大解答第1期
感谢广大市民在后台给我们的留言
感谢给我们加油!
感谢信任,向我们咨询!
今天Dr.CDC梳理了一下大家关心话题
现在就为大家解疑释惑
Q1
盐水漱口可以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吗?
日前,“钟南山院士的盐水漱口抗病毒建议”一文在网上疯传,称每日用盐水漱口可达到抗病毒的效果。
针对这一谣言,钟南山院士团队、广医一院官方微博已进行辟谣:
官博称,目前尚无任何研究结果提示盐水对新型冠状病毒有杀灭作用。
Dr.CDC
与其相信喝盐水能灭活病毒,还不如认真搞好居家卫生:
🔹 56℃30分钟能灭活病毒;新型冠状病毒对含氯消毒剂、醇类、碘类、过氧化物类等多种消毒剂均敏感。
🔹 居家环境消毒可选用含氯消毒剂(如84消毒液、漂白粉或其他含氯消毒粉/泡腾片)。
另外,皮肤消毒可选用75%乙醇、碘伏等。
Q2
是否一定要选N95?
好多人咨询Dr.CDC选口罩是否一定要选N95才能起到更好的防护作用。针对这点,钟南山院士早前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解释过:实际不一定非要戴N95口罩,一般的口罩是能阻挡大部分带有病毒的飞沫进入呼吸道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戴口罩还是有用的。反正:
√ 日常群众如果没有医用口罩,戴什么都可以,有戴好过不戴,勤洗勤换。
√ 但医务人员必须要使用有医疗器械注册许可的口罩。
N95口罩透气性较差,并不适合长时间佩戴。与其纠结是否一定要买N95口罩,学习如何正确戴口罩才是最重要的!
Dr.CDC
万一口罩戴反了,是达不到最佳防病效果的!!
一起来学习一下正确佩戴方式:
戴口罩前和脱口罩后都要及时洗手哦!
Dr.CDC
Q3
口罩需要选带气阀的吗?
气阀是否有必要?有和没有会影响防病效果吗?
这个要看情况选择。带气阀的口罩作用是降低口罩呼气阻力,提高舒适性,呼气阀也是单向的(只能向外排放气体)。因此防护自己的话可以选择带气阀的,提高戴口罩时的舒适性。
但是,如果怀疑或被诊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选择不带气阀的口罩!这样才能防止您的飞沫通过气阀排出去,才能保护他人。
Dr.CDC
医用防护口罩都是不带气阀的
Q4
用过的口罩如何处理?
最近看到好多用过的口罩就这么丢弃在路边,会不会引起二次污染啊?应该怎样处理用过的口罩呢?
首先,用过的口罩是不可以乱扔的!
可以将废弃口罩按下图折叠,注意的是:发热病人口罩的口鼻面朝内!朝内!!(跟普通人相反哦!)
Dr.CDC
折好后放入清洁自封袋中或用卫生纸巾包裹好后再丢弃到“其他垃圾”的垃圾桶内。处理完口罩后要马上洗手。
如果是在医院,使用过的口罩必须包好丢进黄色的医疗废物垃圾桶中,并及时洗手。
Q5
买不到口罩怎么办?
最近口罩成为抢手货,跑了好几家药店都买不到啊,没有口罩怎么办啊!好担忧!
如果居家环境良好,身边没有病人以及处在空阔的地方的话,不戴口罩也无妨。如果实在无法买到口罩,建议宅在家里,时刻保持手卫生,在咳嗽和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手肘捂住口鼻。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记得洗手!洗手!洗手!
Dr.CDC
时刻注意做好手卫生:
一起学习咳嗽礼仪:
市民
如果用紫外灯照射或者用风筒高温吹口罩消毒,能重复使用吗?
都不建议。这些措施会破坏口罩结构,使它起不到应有的保护作用。标注一次性口罩的就不应该重复使用。
Dr.CDC
Q6
来自湖北等地区的朋友来广东需要注意什么吗?怀疑感染了如何进行健康咨询?
感谢您的自觉配合!如果从湖北或其他疾病流行地区来广东的,应做好如下几步:
Dr.CDC
No.1
向居委会报备,自行居家隔离
请自觉向居委会报备自己情况,自行居家隔离14天,期间密切观察自己的健康状况。如果14天后没有出现任何不适,可解除隔离观察。
No.2
出现可疑症状时
如果怀疑自己感染,可以先进行网络医院咨询,并听从建议开展相应措施。目前广东省数家医院开设了网络问诊,小编在此为大家提供几家:
注意:名单持续更新中,敬请留意公号后续发布。每家网络医院问诊具体操作可见公号今天其他推送《担心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广东医院上线网络问诊,专家24小时在线为你解答》
①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②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③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珠海医院
No.3
就医请注意
如需前往就医请戴上口罩,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游史、接触史等情况。
No.4
配合医务人员、疾控人员工作
听从医嘱配合治疗及调查、隔离等措施。如果确诊,请告知跟自己有过接触的家人或亲友要密切观察自己健康状况,如有不适尽快就医。
Q7
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有没有必要戴护目镜呢?
护目镜是在眼镜有被病毒污染危险的特定情况下起防护作用,这和专业口罩作用一样。在病房或照顾家庭生病成员时可以使用。日常防病普通外科口罩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戴护目镜。
Dr.CDC
Q8
会不会有人抗拒检测的啊,好吓人啊!
好担心有些出现感染症状的人不愿意检测,到处乱跑啊?会有相关管理规定吗?
2020年1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网站发布信息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管理。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Dr.CDC
这就意味着: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无论是疑似病例、确诊病例还是密切接触者,必须依法接受隔离治疗,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记住,配合很重要哦!
Dr.CDC
大家还有什么问题
请给我们留言哦!
也请多多转发给其他人,让所有人都学会科学防病、不信谣不传谣!
祝大家有个健康祥和的春节
广东疾控会继续陪伴在您的身边
及时为您提供健康资讯!
温馨提示
需要了解更多信息,可进入公众号下方菜单“健康资讯—流感与肺炎”,里面有最全面的冠状病毒资讯与指引哦!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公开渠道,不能识别其来源,且仅作为科普传播素材,不作任何商业用途,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部分参考资料:
广医一院官方微博、广东省健康科普联盟、江苏疾控
制作:钟若曦
专业审核:钟昱文
初审:黄琼(办公室)
审核:林鹏
往期精选【戳下方标题】
期待我们的健康传播能转化为您抵御疾病和促进健康的力量和行动!
点“在看”给我一朵小黄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