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学家朱光潜先生看来,一切纯文学的本质,都是诗。读诗的功用在使人到处都可以觉到人生世相新鲜有趣,到处可以吸收维持生命和推展生命的活力。诗是培养趣味的最好的媒介,能欣赏诗的人们不但对于其他种种文学可有真确的了解,而且也决不会觉得人生是一件干枯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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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的教书经验来说,一般青年都欢喜听故事而不欢喜读诗。记得从前在中学里教英文,讲一篇小说时常有别班的学生来旁听;但是遇着讲诗时,旁听者总是瞟着机会逃出去。
从此一点,我们可以看出现在一般青年对于文学的趣味还是很低。
因为一切纯文学都要有诗的特质。一部好小说或是一部好戏剧都要当作一首诗看。
诗比别类文学较谨严,较纯粹,较精致。如果对于诗没有兴趣,对于小说戏剧散文学等等的佳妙处也终不免有些隔膜。
不爱好诗而爱好小说戏剧的人们,大半在小说和戏剧中只能见到最粗浅的一部分,就是故事。
所以他们看小说和戏剧,不问他们的艺术技巧,只求它们里面有有趣的故事。他们最爱读的小说不是描写内心生活或者社会真相的作品,而是《福尔摩斯侦探案》之类的东西。
爱好故事本来不是一件坏事,但是如果要真能欣赏文学,我们一定要超过原始的童稚的好奇心,要超过对于《福尔摩斯侦探案》的爱好,去求艺术家对于人生的深刻的观照以及他们传达这种观照的技巧。
第一流小说家不尽是会讲故事的人,第一流小说中的故事大半只像枯树搭成的花架,用处只在撑扶住一园锦绣灿烂生气蓬勃的葛藤花卉。这些故事以外的东西就是小说中的诗。
读小说只见到故事而没有见到它的诗,就像看到花架而忘记架上的花。
要养成纯正的文学趣味,我们最好从读诗入手。能欣赏诗,自然能欣赏小说戏剧及其他种类文学。
如果只就故事说,陈鸿的《长恨歌传》未必不如自居易的《长恨歌》或洪昇的《长生殿》,元稹的《会真记》未必不如王实甫的《西厢记》,兰姆的《莎士比亚故事集》未必不如莎士比亚的剧本。
但是就文学价值说,《长恨歌》、《西厢记》和莎士比亚的剧本都远非它们所根据的或脱胎的散文故事所可比拟。
我们读诗,须在《长恨歌》《西厢记》和莎士比亚的剧本之中寻出《长恨歌传》《会真记》和《莎士比亚故事集》之中所寻不出来的东西。
举一个很简单的例来说,比如贾岛的《寻隐者不遇》:松下问童子,言师采药去。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
或是崔颢的《长干行》:君家何处住?妾住在横塘。停舟暂借问,或恐是同乡。
两首诗之所以为诗,并不在这两个故事,而在故事后面的情趣,以及抓住这种简朴而隽永的情趣,用一种恰如其分的简朴而隽永的语言表现出来的艺术本领。
这两段故事你和我都会说,这两首诗却非你和我所做得出,虽然从表面看起来,它们是那么容易。
读诗,就要从此种看来虽似容易而实在不容易做出的地方下功夫,就要学会了解此种地方的佳妙。
各人的天资不同,有些人生来对于诗就感觉到趣味,有些人生来对于诗就丝毫不感觉到趣味,也有些人只对于某一种诗才感觉到趣味。但是趣味是可以培养的。真正的文学教育不在读过多少书和知道一些文学上的理论和史实,而在培养出纯正的趣味。这件事实在不很容易。培养趣味好比开疆辟土,须逐渐把本非我所有的变为我所有的。
从前只觉得这派诗有趣味,讨厌前一个时期的假古典派的作品,不了解法国象征派和现代英国的诗;对它们逐渐感到趣味,又觉得我从前所爱好的浪漫派诗有好些毛病,对于它们的爱好不免淡薄了许多。
我又回头看看假古典派的作品,逐渐明白作者的环境立场和用意,觉得它们也有不可抹杀处,对于他们的嫌恶也不免减少了许多。在这种变迁中我又征服了许多新领土,对于已得的领土也比从前认识较清楚。
对于中国诗我也经过了同样的变迁。最初我由爱好唐诗而看轻宋诗,后来我又由爱好魏晋诗而看轻唐诗。现在觉得各朝诗都各有特点,我们不能以衡量魏晋诗的标准去衡量唐诗和宋诗。它们代表几种不同的趣味,我们不必强其同。
对于某一种诗,从不能欣赏到能欣赏,是一种新收获;从偏嗜到和他种诗参观互较而重新加以公平的估价,是对于已征服的领土筑了一层更坚固的壁垒。
学文学的人们的最坏的脾气是坐井观天,依傍一家门户,对于口味不合的作品一概藐视。这种人不但是近视,在趣味方面不能有进展;就连他们自己所偏嗜的也很难真正地了解欣赏,因为他们缺乏比较资料和真确观照所应有的透视距离。
文艺上的纯正的趣味必定是广博的趣味;不能同时欣赏许多派别诗的佳妙,就不能充分地真确地欣赏任何一派诗的佳妙。趣味很少生来就广博,好比开疆辟土,要不厌弃荒原瘠壤,一分一寸地逐渐向外伸张。
趣味是对于生命的彻悟和留恋,生命时时刻刻都在进展和创化,趣味也就要时时刻刻在进展和创化。
从前私塾冬烘学究以为天下之美尽在八股文、试帖、《古文观止》和了凡《纲鉴》。他们对于这些乌烟瘴气何尝不津津有味?这算是文学的趣味么?
习惯的势力之大往往不是我们能想象的。我们每个人多少都有几分冬烘学究气,都把自己囿在习惯所画成的狭小圈套中,对于这个圈套以外的世界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沉溺于风花雪月者以为只有风花雪月中才有诗,沉溺于爱情者以为只有爱情中才有诗,沉溺于阶级意识者以为只有阶级意识中才有诗。风花雪月本来都是好东西,可是这四个字联在一起,引起多么俗滥的联想!联想到许多吟风弄月的滥调,多么令人作呕!
这些东西本来是佳丽,是神圣,是伟大,一旦变成冬烘学究所赞叹的对象,就不免成了八股文和试帖诗。
艺术和欣赏艺术的趣味都必须有创造性,都必时时刻刻在开发新境界,如果让你的趣味囿在一个狭小圈套里,它无机会可创造开发,自然会僵死、会腐化。一种艺术变成僵死腐化的趣味的寄生之所,它怎能有进展开发?怎能不随之僵死腐化。
艺术和欣赏艺术的趣味都与滥调是死对头。但是,每件东西都容易变成滥调,因为每件东西和你熟悉之后,都容易在你的心理上养成习惯反应。
像一切其他艺术一样,诗要说的话都必定是新鲜的。但是世间哪里有许多新鲜话可说?
有些人因此替诗危惧,以为关于风花雪月、爱情、阶级意识等等的话或都已被人说完,将有被人说完的一日,那一日恐怕就是诗的末日了。
诗的疆土是开发不尽的,因为宇宙生命时时刻刻在变动进展中,这种变动进展的过程中每一时每一境都是个别的,新鲜的,有趣的。所谓“诗”,并无深文奥义,它只是在人生世相中见出某一点特别新鲜有趣而把它描绘出来。
这句话中“见”字最吃紧。特别新鲜有趣的东西本来在那里,我们不容易“见”着,因为我们的习惯蒙蔽住我们的眼睛。
我们如果沉溺于风花雪月,也就见不着阶级意识中的诗;我们如果沉溺于油盐柴米,也就见不着风花雪月中的诗。
谁没有看见过在田里收获的农夫农妇?但是谁——除非是米勒(Millet),陶渊明、华兹华斯(Wordsworth)——在这中间见着新鲜有趣的诗?
诗人的本领就在见出常人之以不能见,读诗的用处也就在随着诗人所指点的方向,见出我们所不能见。
这就是说,觉得我们所素认为平凡的实在新鲜有趣。我们本来不觉得乡村生活中有诗,从读过陶渊明、华兹华斯诸人的作品之后,便觉得它有诗;我们本来不觉得城市生活和工商业文化之中有诗,从读过美国近代小说和俄国现代诗之后,便觉得它也有诗。
莎士比亚教我们会在罪孽灾祸中见出庄严伟大,伦勃朗(Rambrandt)和罗丹(Rodin)教我们会在丑陋中见出新奇。
诗人和艺术家的眼睛是点铁成金的眼睛。生命生生不息,他们的发现也生生不息。
如果生命有末日,诗总会有末日。到了生命的末日,我们自无容顾虑到诗是否还存在。但是有生命而无诗的人虽未到诗的末日,实在是早已到生命的末日了,那真是一件最可悲哀的事。
“哀莫大于心死”,所谓“心死”就是对于人生世相失去解悟和留恋,就是对于诗无兴趣。
读诗的功用不仅在消愁遣闷,不仅是替有闲阶级添一件奢侈;它在使人到处都可以觉到人生世相新鲜有趣,到处可以吸收维持生命和推展生命的活力。 诗是培养趣味的最好的媒介,能欣赏诗的人们不但对于其他种种文学可有真确的了解,而且也决不会觉得人生是一件干枯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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