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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宣布专硕将扩招,释放出哪些信号?

留学杂志 留学杂志 2021-03-12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到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三分之二左右,大幅增加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数量。



《方案》明确指出,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经济社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必然选择;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主动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路径;发展专业学位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重点。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目标是:


到2025年,以国家重大战略、关键领域和社会重大需求为重点,增设一批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类别,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到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的三分之二左右,大幅增加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数量,进一步创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产教融合培养机制更加健全,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衔接更加紧密,发展机制和环境更加优化,教育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建成灵活规范、产教融合、优质高效、符合规律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体系。


《方案》提出,要着力优化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结构。


1.完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设置和授予标准。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设置条件,应更加突出鲜明的职业背景和专业人才指向,增强对行业产业发展的快速响应能力和针对性,一般应要求具有广泛的社会需求,明确的职业指向,所对应职业领域的人才培养已形成相对完整、系统的知识体系。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基本要求,应更加突出研究生掌握相关行业产业或职业领域的扎实基础理论、系统专门知识的程度,以及通过研究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


2.健全更加灵活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管理机制。根据社会发展需求,在现代制造业、现代交通、现代农业、现代信息、现代服务业和社会治理等领域,增设一批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开展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自主设置试点,放权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自主设置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定期统计并向社会公布。改进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进入专业学位目录的机制,对于由高校自主设置的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若已在高校形成一定规模,得到社会和行业产业认可,形成了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和知识体系,有长期稳定人才需求,招生就业良好,由行业产业、高校进行论证后提出申请,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即进入硕士专业学位目录。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产业协会等也可提出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设置申请,基本程序与博士专业学位类别设置程序一致。


3.推动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稳健增长。稳步扩大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布局,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原则上只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以专业学位授权点为主,支持学位授予单位将主动撤销的学术学位授权点调整为专业学位授权点。将产教融合、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作为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的重要内容,不把已获得学术学位授权点作为前置条件。推动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紧密服务区域、行业产业发展,继续放权省级学位委员会承担本地区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并注重发挥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作用。支持学位授予单位优化人才培养结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增量主要用于专业学位,可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调整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同时,《方案》也要求加快发展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要扩大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以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教育博士专业学位为重点,增设一批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快速提升培养能力;

将产教融合和行业协同作为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增设的优先条件,不把已获得博士学术学位授权点作为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增设的前置条件。


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向专业学位倾斜,每年常规增量专门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博士专业学位发展。在科研经费博士专项计划中探索招收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并逐步扩大规模。


在专业学位类别目录编制方面,《方案》明确,专业学位类别目录由国家统一编制,主要用于学位授权和学位授予,每五年集中修订一次。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在论证批准后,即在当年进入目录。专业学位类别一般下设专业领域。除临床医学等行业规范要求严格的类别外,专业领域由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设置,其清单每年统计发布一次。


同时,在专业研究生就业问题方面,《方案》也指出,要推进与职业资格衔接,强化行业产业协同。建立需求与就业动态反馈机制,构建多元投入机制等。


《方案》明确,要发挥行业产业协会、专家组织的重要作用,积极完善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准入及水平认证的有效衔接机制,在课程免考、缩短职业资格考试实践年限、任职条件等方面加强对接。


支持行业产业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办学,明显提高规模以上企业参与比例。鼓励行业产业通过设立冠名奖学金、研究生工作站、校企研发中心等措施,吸引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导师参与企业研发项目。强化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支持在职员工攻读硕士、博士专业学位。鼓励行业或大企业建立开放式联合培养基地,带动中小企业参与联合培养。


遵循“谁提出、谁负责”的原则,提出设置专业学位类别的行业产业部门应建立人才需求和就业状况动态监测机制,每年发布人才需求和就业状况报告。依托用人单位调查、毕业生追踪调查等,对各单位人才培养质量进行真实反映。对需求萎缩、培养质量低下的专业学位类别,实行强制退出。


增设专业研究生学位的同时,攻读研究生的要求也在逐步提高,管理方式日趋严格。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


该文件指出,要完善和落实研究生分流退出机制,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及早按照培养方案进行分流退出,做好学生分流退出服务工作,严格规范各类研究生学籍年限管理。


前期文章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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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教育部官方网站、光明网,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如侵删。


记者:安娜监制:李璨
责任编辑:刘薇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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