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珠海拟出新规!今后这类车或禁止上路行驶,您怎么看?
为增强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公众对政府决策的参与度,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现将《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黑烟车上路行驶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网页部分截图)
征集意见稿显示,
自2020年12月1日起,
全天禁止黑烟车
在珠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道路行驶
下面一起来看看具体内容
《通告》显示,自2020年12月1日起,全天禁止黑烟车在珠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道路行驶,《通告》有效期5年。黑烟车禁行标志牌主标为国家规定的“禁止机动车通行”禁令标志,下面辅以“黑烟车”等文字。黑烟车违规进入禁行区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通告》明确,其所称黑烟车指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或者烟度值超过林格曼黑度1级的机动车,上述车辆包含本市籍和外市籍号牌的机动车。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消防、救护、工程抢险等特殊车辆不受禁行限制。
意见如何反馈看这里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8日。
一、传真
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756-2650917。
二、邮箱
通过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hcks@zhuhai.gov.cn。
三、意见材料要求
个人意见,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单位、企业意见,加盖公章。
识别下方二维码或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可了解文件详情
您的参与将为制定政策提供支持!
来源 | 珠海政府网,素材来源于珠海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 | 张晓君 何锬坡
编辑 | 谭泳琳
●项目落户最高奖500万!40%可直接奖励个人!珠海高新区扶持实体经济
●追欠款有新平台!广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平台上线,快登录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