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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变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计收方式的通知
ZFGS—2020—11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变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计收方式的通知
珠府办〔2020〕11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确定及使用的规定(试行)的通知》[珠府办〔2012〕47号(ZFGS-2012-002)]现已废止。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即日起,我市停止使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凡涉及使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的,均采用土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价格。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5日
来源 | 珠海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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