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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来了!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珠海出台工作方案!
近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
关于印发《珠海市促进家政服务业
提质扩容工作方案的通知》
(网站截图)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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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珠海市促进家政服务业
提质扩容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府办〔2021〕3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珠海市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5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3号)要求,更好发挥家政服务在促就业、扩内需、惠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满足居民家庭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经珠海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家政从业人员素质(一)推动职业院校增设家政服务相关专业。积极推动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开设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向省教育厅申请备案后尽快开始招生。(市教育局负责)(二)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引导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紧贴市场需求,加快开发家政服务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建立健全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等制度。鼓励职业院校、技工学校申报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项目和广东省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考评点。(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支持引进先进课程。鼓励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培训机构引进港澳和国外先进课程设计和教学管理体系,打造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需求的先进职业技术与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与标准。(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外办、市委台港澳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四)积极培育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到2022年,我市培育至少1家产教融合型家政企业,实现家政服务培训能力全覆盖。各区(功能区)要以较低成本向家政企业提供闲置厂房、社区用房作为家政服务培训基地,或以资金补贴的形式支持企业建设培训基地。[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功能区)负责](五)支持家政企业举办职业院校。支持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举办家政服务类职业院校,设立审批绿色通道,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到2021年,全市推动1家以上有实力的家政企业、2所以上有关院校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或校企联盟。将家政服务列为职业教育、技工院校校企合作优先领域,打造一批校企合作示范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家政类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优先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范围。制定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以师资、场地等与家政企业合作,共享院校、社区教室等培训资源。[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功能区)负责](六)大力开展家政培训提升行动。引导有家政培训需求的人员参加“南粤家政”工程素质提升培训,到2022年,全市每年开展家政服务培训8000人次以上,带动就业创业16000人次以上。2023-2025年,全市每年开展家政服务培训10000人次以上,带动就业创业20000人次以上。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职工适岗培训,推动家政人员上岗前至少参加一项培训,至少获得一项职业资格证书、专项培训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协调省总工会资助优秀一线职工提升技能,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并符合条件的一线职工给予相应补贴。指导市家政服务协会、市家政就业促进会组织有行业代表性的家政企业成立巾帼家政联盟,组织女性家政从业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培训及创业培训,提升女性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提高就业率和家政服务质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建设各具特色的家政培训示范基地。围绕母婴服务、居家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护理服务四个重点领域,认定一批市级“南粤家政”示范性培训基地,每个领域给予5万元的经费支持,并优先推荐认定省级示范性培训基地。到2021年,建成省、市级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15家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各区负责)二、着力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推动家政服务业转型升级(八)落实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保支持政策。对员工制家政企业,按不超过其为所招用家政从业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招用家政从业人员月均参保人数达到规定要求的,按每人每年1000元给予补贴。推动家政企业为家政服务人员依规参加工伤保险。[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珠海市税务局,各区(功能区)负责](九)推行家政服务业不定时工作制。经劳动行政部门同意,家政服务行业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可到各区(功能区)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也可通过网上办事系统申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各区(功能区)负责](十)对员工制家政企业实行稳岗返还。放宽裁员率标准,包括家政服务业在内的企业申请稳岗返还(稳岗补贴),裁员率对标准按5.5%执行,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包括家政服务业在内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功能区)负责](十一)对员工制家政企业实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员工制家政企业,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业员工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予以保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功能区)负责]三、落实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增强家政服务有效供给(十二)提高家政服务业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比例。按照政策规定,允许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家政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该政策有效期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珠海市税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三)扩大员工制家政企业免征增值税适用范围。家政服务企业与家政服务员、接受家政服务的客户就提供家政服务行为签订三方协议,并向家政服务员提供劳动报酬,通过建立业务管理系统对家政服务员进行登记管理,对其免征增值税。(市商务局、珠海市税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四)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等支持家政培训的力度。将家政服务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范畴,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各区(功能区)要加大筹资力度,积极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经费等支持家政服务培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区(功能区)负责](十五)在家政服务领域推广“信易贷”。依托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广东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等“信易贷”平台,引导家政企业发布融资需求。鼓励商业银行在市场化和商业自愿的前提下,为信用状况良好且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市发展改革局、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珠海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功能区)负责](十六)拓展发行专项债券等多元化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发行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鼓励运用投资、基金等组合工具,支持家政企业连锁发展和行业兼并重组。推动商业银行帮助家政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珠海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功能区)负责]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改善家政从业人员从业环境(十七)支持发展家政商业保险。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以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发家政服务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意外险等保险产品。鼓励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加大家政保险宣传,提高家政保险普及度。[市商务局、珠海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功能区)负责](十八)保障家政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把家政从业人员组织到工会中,探索适合家政从业人员特点的入会形式和建会方式。完善家政从业人员维权服务机制,促进实现体面劳动。利用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窗口,免费为来电来访家政从业人员提供劳动法律咨询和职业介绍服务。(市总工会负责)(十九)优化家政从业人员职业发展前景。鼓励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与家政服务企业联合开设家政服务短期培训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展家政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建立“南粤家政+粤菜师傅”等联动培养机制,开展“家厨”“家教”等综合型家政服务人才培养。[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功能区)负责](二十)表彰激励优秀家政企业、从业人员。举办家政服务技能竞赛,弘扬家政行业风采,按规定为家政服务技能竞赛优胜选手颁发“技术能手”等证书。将家政企业和家政从业人员纳入每年的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巾帼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集体)、青年文明号等评选表彰范围,为家政企业和家政从业人员树立标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家政企业、从业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功能区)负责]五、建立健全体检服务体系,提升家政从业人员健康水平(二十一)分类制定家政从业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家政从业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推动对母婴护理员、养老护理员、医疗护理员等职业实现更加严格的岗前健康体检,其他从业人员上岗前应按所从事家政服务类别进行体检。相关体检信息与“广东省家政服务公共平台”对接,并通过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实现数据共享和数据回落地市。(市卫生健康局会同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区负责)六、推动家政进社区,促进居民就近享有家政服务(二十二)支持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其租赁场地不受用房性质限制,水电等费用实行居民价格。支持依托政府投资建设且具备条件的镇(街道)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工服务站等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场地)设立家政服务网点,有条件的地区可减免租赁费用。到2021年,各区(功能区)至少建设1个家政示范社区。[市发展改革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功能区)负责](二十三)落实社区家庭服务税费减免政策。全面落实支持养老、托幼、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珠海市税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健全家政服务领域信用体系(二十四)建立家政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到2021年,推动全市家政企业在“广东省家政服务公共平台”上建立家政人员登记注册、跟踪评价和管理制度。建设统一的“珠海‘南粤家政’信用管理平台”,记录家政人员个人基本情况、所属企业信息、从业及培训教育经历、健康情况、信用评价等信息。(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建立健全家政企业信用记录制度。到2021年,推动家政企业按照“诚信粤商”平台的程序自主立信,将信用信息自动推送至“广东省家政服务公共平台”。鼓励家政企业建立雇主信用信息,并与“广东省家政服务公共平台”对接,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建设广东省家政服务业信用信息平台和家政服务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加快建立信息互联互通机制。推进家政企业和社区对接,鼓励家政从业人员在社区备案,将从业人员数据纳入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区域内家政服务信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加大信用监管力度。依托“广东省家政服务公共平台”对家政企业进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对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减少监管频次,提供融资、租赁、税收等便利服务,对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适当提高监管频次,限制或取消融资、租赁、税收等便利服务和优惠政策。推动落实国家、省家政企业服务领域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和商务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在家政服务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行为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和红黑名单管理。(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加强家政供需对接,拓展贫困地区人员就业渠道(二十八)建立家政扶贫对接帮扶机制,推动家政扶贫协作。将“南粤家政”导入对口扶贫协作,每年从扶贫专项资金安排经费用于开展对口帮扶地区贫困劳动力“南粤家政”培训。支持一批优质家政企业建立就业扶贫安置基地,对于吸纳我市对口帮扶地区贫困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加强我市对口扶贫地区家政服务劳务协作,引导贫困劳动力与家政服务企业精准对接,发动家政服务公司深入帮扶地区举办供需见面会,促进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功能区)负责](二十九)建立健全特殊人群家政培养培训机制。对困难学生、失业人员等人群从事家政服务提供支持。推进“雨露计划”,为去产能失业人员免费提供家政服务培训。[各区(功能区)负责]
九、推进服务标准化,提升家政服务规范化水平
(三十)健全家政服务标准体系。推动制定家政服务业行业系列标准、规范。鼓励有条件的院校、机构及协会按照《珠海市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开发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开发以母婴服务、居家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护理服务为重点的相关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市商务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一)进一步规范家政服务三方权利义务关系。制定家政服务合同管理标准,规范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家政企业应与消费者签订家政服务协议,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明确服务内容清单和服务要求。用工家庭有义务提前告知家政从业人员被服务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对有传染病的提前告知相关防护要求,保障家政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隐私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十二)推行家政服务人员“放心码”。为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人员生成“放心码”,引导消费者优先考虑持码上岗家政服务人员。将家政服务人员持码上岗率与家政企业扶持政策挂钩。[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局、各区(功能区)负责](三十三)开展家政服务质量第三方认证。到2021年,建立家政服务质量第三方认证制度,推动家政企业开展优质服务承诺,公开服务质量信息。(市商务局负责)(三十四)建立家政服务纠纷常态化多元化调解机制。进一步畅通“12345”等消费者诉求渠道,发挥行业主管机关、家政行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作用。依托市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通过调解、仲裁的方式解决家政从业人员劳动纠纷,依法维护家政从业人员劳动权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功能区)负责] 十、发挥市场引领作用,推动家政服务业可持续发展(三十五)促进家政服务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家政服务业与养老、育幼、物业、快递等服务业融合发展,大力推动家政服务业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拓展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业务。培育以专业设备、专用工具、智能产品研发制造为支撑的家政服务产业集群,符合条件的可纳入相应资金支持范围。支持家政企业开发业务管理系统。[市商务局、市科技创新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区(功能区)负责](三十六)培育家政服务品牌和龙头企业。发挥龙头品牌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我市家政服务企业加强品牌创建、诚信经营,为市民提供优质家政服务,对被认定为市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家政服务龙头企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一、保障措施(三十七)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由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的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工作,研究解决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中的重大问题,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各区要结合本地家政服务业发展实际,建立健全推动家政服务业发展的协同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和推进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三十八)做好资金保障。各区(功能区)、各部门要加大资金筹集整合力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扩大用途资金和各级财政相关补助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加大对家政服务提质扩容资金投入,落实各项优惠保障政策,切实发挥资金效用。来源 | 珠海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