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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力支持科创企业发展!珠海市香洲区出台新措施
科创企业上市最高奖励1000万元、
创新开展投贷联动、
支持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
……
珠海市香洲区,
为加快科技创新企业发展放大招!
11月19日,香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香洲区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企业金融支持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主要围绕建立科技创新企业产融平台、加强科技创新企业金融支持、拓宽科技创新企业融资渠道、鼓励科技创新企业上市挂牌、促进金融科技产业加快发展、优化科技创新企业金融服务六个方面,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支持。
《措施》扶持力度如何?
都有哪些亮点?
一起来看看吧~
建立科创企业产融平台
《措施》提到,要建立产业金融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整合政府部门各类数据信息,通过平台为区内科技创新企业数字建档,用金融科技手段降低投融资成本,以科技信贷、投贷联动、供应链金融等方式促进产业与金融有效融合,建立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数据共享互通机制。
《措施》提到,建立产业金融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平台为香洲区内科技创新企业数字建档,以科技信贷、投贷联动、供应链金融等方式促进产业与金融有效融合,建立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数据共享互通机制。建立科技创新企业白名单,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香洲区政府投资基金已投企业、大学生科技创新企业及香洲区内重点扶持企业等建立科技创新企业白名单,为金融机构精准筛选投融资服务对象,鼓励金融机构向白名单企业提供投融资支持,助力科技创新企业加速成长。
每年设立不低于1亿元的
专项风险补偿资金
《措施》提到,要建立产业金融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整合政府部门各类数据信息,通过平台为区内科技创新企业数字建档,用金融科技手段降低投融资成本,以科技信贷、投贷联动、供应链金融等方式促进产业与金融有效融合,建立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数据共享互通机制。《措施》提到,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银行机构创新科技孵化贷、科技成长贷等科技信用贷款产品,香洲区财政每年设立不低于1亿元的专项风险补偿资金,对合作银行机构当年实际发放并经备案通过的白名单企业信用贷款,按单笔贷款本金损失的50%或按单个银行贷款本金总额最高5%给予风险补偿,单个企业涉及的贷款补偿总额最高500万元。
《措施》明确,加大贷款贴息力度,对于获得贷款的白名单企业,按照最高不超过当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利息补贴,单个企业每年可获得市、区两级贴息金额最高100万元。
《措施》明确,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对通过合作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获得贷款的白名单企业,按实际发生担保费用的50%给予担保费用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金额最高20万元;对合作融资担保机构代偿部分,按最高50%给予风险分担,单个担保机构每年补偿总额最高2000万元。
《措施》提到,提高首贷风险分担,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发放首贷,针对首贷户“授信难”“风控难”等问题,为白名单企业首贷项目分担最高90%风险损失,单个企业涉及的贷款补偿总额最高200万元。
拓宽科创企业融资渠道
《措施》提到,要建立产业金融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整合政府部门各类数据信息,通过平台为区内科技创新企业数字建档,用金融科技手段降低投融资成本,以科技信贷、投贷联动、供应链金融等方式促进产业与金融有效融合,建立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数据共享互通机制。《措施》提出,鼓励银行机构与政府投资基金开展投贷联动,为香洲区政府投资基金已投企业提供科技信贷支持,按贷款金额的50%至80%提供风险分担,单个企业涉及的贷款补偿总额最高200万元。
《措施》明确,对通过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的企业,经同意备案并成功发行,在项目到期偿还本息后,按实际融资额的3.5%给予资助,单个企业年度累计不超过300万元。
《措施》还提出,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加大对白名单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的投资力度,对投资香洲区白名单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的,按照实际投资金额的2%给予支持,每投资1家最高支持50万元,每家股权投资机构每年累计支持不超过500万元。
科创企业上市最高奖励1000万元
《措施》提到,要建立产业金融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整合政府部门各类数据信息,通过平台为区内科技创新企业数字建档,用金融科技手段降低投融资成本,以科技信贷、投贷联动、供应链金融等方式促进产业与金融有效融合,建立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数据共享互通机制。
《措施》明确了在境内主板、科创板、创业板上市的科技创新企业,单个企业市、区两级奖励最高1000万元;在北交所、境外上市的科技创新企业,单个企业市、区两级奖励最高500万元;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科技创新企业,单个企业市、区两级奖励最高200万元。
《措施》还明确,对香洲区上市挂牌企业兼并重组其他企业的,按交易金额5‰进行奖励,单个企业累计奖励最高500万元;对被香洲区外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的香洲区企业,每年按其对香洲区经济贡献增量的50%进行奖励,单个企业累计奖励最高500万元。
办公用房每月最高补贴80元/平方米
《措施》提到,要建立产业金融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整合政府部门各类数据信息,通过平台为区内科技创新企业数字建档,用金融科技手段降低投融资成本,以科技信贷、投贷联动、供应链金融等方式促进产业与金融有效融合,建立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数据共享互通机制。《措施》提到,对入驻香洲区金融科技产业园区的金融科技企业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最高不超过80元/月/平方米扶持,场地扶持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对符合香洲区异地创新中心入驻条件的新引进金融科技企业,给予免租支持。
《措施》提到,制定香洲区金融科技创新产品目录与政府应用场景清单,支持香洲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等与区内金融科技企业供需对接,推动金融机构将区内金融科技企业纳入采购供应商库。鼓励香洲区内金融机构、金融科技企业采购区内中小金融科技企业自主研发生产的产品或服务,按照年度采购合同总额的10%给予购买方最高100万元补贴。
《措施》还提到,将入驻香洲区金融科技产业园区的企业纳入重点用电保障企业名录,提供24小时用电需求保障;推动建立金融科技业务创新“监管沙盒”试点,优化金融科技企业商事登记设立及变更审批流程,支持金融科技企业创新开展业务,先行先试激发企业创新能力。
鼓励异地金融机构提供服务
健全金融服务工作机制
《措施》提到,要建立产业金融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整合政府部门各类数据信息,通过平台为区内科技创新企业数字建档,用金融科技手段降低投融资成本,以科技信贷、投贷联动、供应链金融等方式促进产业与金融有效融合,建立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数据共享互通机制。《措施》提出,对香洲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异地金融机构,按照其在香洲区开展业务情况给予免费办公场地、业务奖励等相关支持,并对落户香洲区的异地金融机构提供专项政策支持,以异地金融机构的专业能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措施》提出,要联合金融机构创新建立金融服务工作专班,设立金融服务窗口,强化金融专业服务;建立金融服务专家顾问库,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定期举办融资咨询、投融资对接、项目路演等活动,加强政策宣传和服务,建立政银企常态化对接平台。
《措施》自印发之日实施,
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如有疑问,
可拨打香洲区金融服务中心电话
0756-2656912
咨询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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