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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领!涉及社保、人才​……珠海一大波补贴上线!



企业、个人都注意啦!
全市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补贴、2022年度第三批“香山创业英才”创业资助和生活补贴……珠海一大波补贴上线!快来一起看看吧~




全市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
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每户最高5万元


为加大支持企业纾困发展力度,根据《关于实施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通知》要求,近期,珠海市税务机关组织开展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发放工作。补贴集中发放时间为7月1日至7月15日

申领条件

在我市注册、累计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6个月以上(含6个月,费款所属期自2021年4月起至2022年3月期间)的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可领取补贴。

补贴发放方式

按企业向税务机关实际缴纳的所属期为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含个人缴费)的5%给予补贴,每户不超过5万元

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具体分为“免申即享”、主动申请两种情况进行发放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税务机关将按照“免申即享”的方式将补贴直接发放至其签订《委托银行(金融机构)划缴税费款三方协议书》的银行账户或企业向税务机关提供的银行账户。

符合申领条件且未收到补贴的企业可在2022年8月29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取补贴。经审核符合发放条件的,税务机关将在2022年11月30日前发放。



香洲区失能老年人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包补贴

每月补贴100元


为进一步提高香洲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解决失能老人养老需求和难题,近日,香洲区推出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包,该政策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服务对象

居住在香洲区且未入住养老机构的香洲户籍居家老年人,经过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估后,照顾需求等级为1-6级的失能老年人。

服务内容
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助行助乐、助餐配餐、助医保健、助洁助浴、心理咨询、精神慰藉、辅具租赁、适老化改造等。补贴标准

服务包补贴标准为100元/月,超过服务包补贴标准外的费用由服务对象自行承担。服务包补贴不直接发放给老年人,由各镇街通过政府采购选定的服务机构按补贴标准提供相应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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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珠海市香洲区
“香山创业英才”(第三批)申报

创业资助最高500万元
生活补贴总计10万元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区战略,集聚优秀产业人才和优质项目,促进香洲经济创新发展,近日,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委组织部发布《2022年度珠海市香洲区“香山创业英才”(第三批)申报公告》,申报时间截至7月25日

扶持标准

(一)创业资助根据企业发展前景、实际投资和经营发展情况综合评估,给予企业最高500万元的创业资助,并按照3:3:4的比例分三年发放。

(二)生活补贴给予总计10万元的生活补贴,并按照3:3:4的比例分三年发放。

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香洲区重点引进初创型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

  • 获市级以上(含国内其他经济发达省市)创新创业大赛前3名;

  • 申请人的创业项目为香洲区科技、商务、投促等部门评估需要重点引进的项目。

2.申请人须为企业主要创办人,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个企业最多可申请2人。

3.申请人创办的企业在香洲区注册未满三年,若以外地迁入香洲的企业来申报的,申报时企业成立时间应不超过五年,且全职职工不少于5人(须在珠海参加社会保险)。

申请程序

用人单位及申报人登录香洲区人才申报系统(登录地址https://zh-xzrc.cn)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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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高新区集成电路
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第二批申报

五个专题方向多项补贴




为推动高新区集成电路企业加快发展壮大,近日,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新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时间截至7月27日申报对象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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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2022年度高新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第二批项目入库共有五个专题方向,具体申报方向和标准如下:

(一)支持企业加快发展(专题1)1.申报对象:规上设计、制造、封装测试、设备及材料企业。2.支持标准:按其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额的1%给予奖励,同一企业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二)支持产业链上下游联动发展(专题2)专题2.1 采购芯片或模组补贴1.申报对象:规上模组(合封)、系统(整机)、终端企业。2.支持标准:给予采购方按其年度实际采购金额的5%予以补贴,同一企业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专题2.2 封装补贴1.申报对象:高新区内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不含IDM企业)。2.支持标准:按其封装费用(含材料费)的5%给予补贴,同一企业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三)保障产业发展空间(专题3)专题3.1 租房补贴支持1.申报对象:对2020年以后新引进或者迁入高新区且未购买办公场地,在高新区租赁用于研发、生产等办公场地的企业。2.支持标准:1)第1-12个月(含):①200平方米(含)以内的租赁面积实施全额租金补贴(每月每平方米最高不超过60元),超过200平方米部分给予50%的租金补贴(每月每平方米最高不超过30元),最高补贴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②500平方米(含)以内的租赁面积实施全额租金补贴(每月每平方米最高不超过60元);2)第13-36个月(含),给予50%的租金补贴(每月每平方米最高不超过30元),最高补贴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专题3.2 购房补贴支持1.申报对象:在高新区购置研发和生产用房且上一年度已纳入高新区规上统计库的企业。2.支持标准:按其实际购置价格(不含税费)的最高20%给予补贴,首年补贴10%,第二、三年在达到相关条件后再分别补贴5%。同一企业最高补贴200万专题3.3 净化车间装修补贴支持1.申报对象:按净化车间标准装修的企业。2.支持标准:按认定的净化车间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一次性补贴,同一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四)支持重大产业项目落户(专题4)1.申报对象:通过募集资金在高新区内投资项目的上市企业。2.支持标准:项目总投资额在2亿元(含)-5亿元、5亿元(含)-10亿元、10亿元(含)以上的,分别按不超过其实际募集到位资金的1%、2%、3%给予补贴,同一企业累计最高补贴5000万元。(备注:项目总投资额、实际募集到位资金均指投资在高新区项目部分。)3.支持方式:(1)购地项目:根据项目的启动、竣工、投产销售等阶段进行分期扶持。对已获得施工许可并正式开工的,按补贴总额的20%给予扶持;对已实现竣工验收且如期按计划进行的,按补贴总额的70%给予差额扶持;对已实际投产运营且实现销售收入,按补贴总额的100%给予差额扶持。(2)非购地项目:根据项目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分期扶持。对实际投入比例不低于20%的,按补贴总额的20%给予扶持;对实际投入比例不低于50%的,按补贴总额的50%给予差额扶持;对实际投入比例不低于80%的,按补贴总额的100%给予差额扶持。(实际投入比例=项目实际投入资金/实际募集到位资金)(五)支持产业创新环境发展(专题5)专题5.1 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1.申报对象:在高新区运营的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2.支持标准:给予每平方米30元/月的场地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专题5.2 支持社会组织举办产业活动1.申报对象:在高新区运营的集成电路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2.支持标准:按每场5万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同一单位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专题5.3 鼓励企业参展1.申报对象:参展企业。2.支持标准:鼓励集成电路产业联盟或行业协会组织高新区内企业参加知名度较高、专业性较强的展会。对参展企业展位费、特装布展费按其实际发生费用的30%给予补贴,同一企业同一展会最高补贴10万元,同一企业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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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政府网整理,素材来自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委组织部、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珠海香洲、珠海传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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