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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人 发现这类情况请举报!最高奖励30万!


奖励兑现!

11月13日,

斗门区首笔安全生产举报奖励金发放。

“作为一名员工,

我有义务维护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

没想到举报后不仅消除了隐患,

还给予了我奖励。”

在斗门区应急管理局,

举报人李先生(化名)

领到了3000元奖金后高兴地说道。


今年9月初,李先生发现白蕉开发区一工厂内文某某和郭某某2位焊工,在未经过安全培训、未取得焊工证的情况下,进行动火作业,存在安全隐患。他立即通过拨打珠海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接到举报后,斗门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到该工厂内对投诉情况进行现场核实,2位员工被抓现行。目前,涉事工厂已整改完毕。


“无证上岗有引发事故的风险!我作为一名特种作业‘老兵’,深知特种作业需要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这次我遇到了就站出来了,相信大家也都会这样做的。”李先生说。


据悉,这是《珠海市斗门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以来,斗门区应急管理局发放的首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金。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的社会监督,

鼓励大家在日常生活中

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珠海市、香洲区、金湾区、

斗门区、高新区出台了

相应的举报奖励办法,

一旦举报成功,

最高可奖励30万元!

一起来了解!



《珠海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



2022年5月18日,珠海市应急管理局印发《珠海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该办法中举报奖励的适用范围为安全生产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任何实名举报人均有权向区级(管委会)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该办法明确了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标准,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其中:

属于尚不构成违法、依法不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重大事故隐患的,一律奖励3000元


对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其中:

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

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

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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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2021年11月12日,香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珠海市香洲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据悉,该办法鼓励社会各界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积极进行举报,举报范围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水上交通、油气管道、民爆物品、特种设备、烟花爆竹、城市轨道交通、城镇燃气、粉尘涉爆、金属冶炼、寄递物流等领域。


根据该办法,经调查属实的,受理举报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按下列规定对有功的实名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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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湾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2022年2月22日,金湾区人民政府印发《金湾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据了解,该办法明确了奖励原则、奖金发放程序、奖金额度、多人举报的奖励原则、经费保障、举报档案制度。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可达30万元对举报瞒报、谎报一般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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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斗门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2022年8月16日,斗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珠海市斗门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自2022年9月16日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9月16日止


据了解,该办法明确了奖励原则、奖金发放程序、奖金额度、多人举报、不予发放奖励情形、界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依法履职与举报的关系、经费保障、举报档案制度。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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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新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



2023年10月11日,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印发《珠海高新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自2023年11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据悉,该办法主要明确举报奖励范围、受理渠道、奖励金额、不予受理事项、不予奖励事项。


在奖励金额方面:

属于一般事故隐患举报且经核实的,按照隐患轻重程度给予500—1000元的奖励

▲属于举报重大事故隐患、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对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


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珠海高新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原文:



珠海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受理渠道

举报人可以通过拨打珠海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756-12345)提出举报,或通过书信、电子邮件、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直接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提出举报。


1.珠海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756-2155555

传真:0756-2155619

电子邮箱:ajcxe@zhuhai.gov.cn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82号


2.香洲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756-2222257

传真:0756-2603040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663号泰盈汇盈大厦20楼


3.金湾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756-7263110

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A2栋203

①三灶镇应急管理:0756-7761103

②红旗镇应急管理:0756-7237313

③南水镇应急管理:0756-7718531

③平沙镇应急管理:0756-7751373


4.斗门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756-2780278

传真:0756-2789555

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井湾路686号


5.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756-3629003

电子邮箱:gxqajj@zhuhai.gov.cn

地址:珠海高新区香山路439号创新发展大厦A栋三楼


6.鹤洲新区筹备组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756-8686111

地址:珠海保税区国际贸易展示中心1楼1120室


注: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除法定节假日外)。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社会共治,人人尽责。

欢迎您举报身边的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

您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一起为珠海实现高质量发展

营造更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转发周知!

来源|珠海政府网综合整理,素材来自珠海市应急管理局、香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金湾区人民政府、斗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今日斗门、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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