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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精选:影响你的声音

2017-12-17 你浪 新浪新闻客户端

洗脑式“神药”远不止一家


针对莎普爱思等上市医药类企业的疯狂“洗脑广告”,律师@赵占领表示:

《广告法》规定,产品在进行广告宣传之前,必须进行必要的质量鉴别,药品、保健品则应由专业的部门来鉴别,广告主管部门也需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但某些药品广告运用“暗示适用人群、笼统描述症状、设计模棱两可的广告语”等宣传技巧,“使得大家对产品很难直接定性是否存在夸大宣传、虚假宣传或是欺诈。

由莎普爱思事件引发的食品药品广告风波,让上市医药类企业广告成为话题。医药企业是所有上市公司中,广告宣传费最高的行业之一。在上市的药企中,有明显大健康消费产品的公司,广告费显著走高。


第一批90后招谁惹谁了?


针对网络上关于“第一批90后已经老了”的种种年龄话题热议,网友@Wheeyci调侃道:

2017年度最热话题 不颁给90后? 秃的秃,加班猝死的死 单身的单,买不起房的买不起房,工资低的低……所以中国90后是最差的一届?

年轻人在喊老,已经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一个重要症候。自怨自艾自暴自弃终究是徒劳的,没有人能够躲过生活,只不过现在轮到90后了。


自愿加班到底给不给加班费?


对于“员工自愿加班,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加班费”的规定解释,头条文章作者@孔家小姐表达了不满:

老板明确说,你必须几天弄完这些工作。然后领导很无奈地说,老板让几天弄完,你们就加个班吧~你说,这算加班不?老板可没说让你们加班,就领导说一下而已,也没邮件。过后说是加班为啥没加班费。领导说,我有说过吗?可能口误了……这是自愿还是非自愿的?

辽宁省人社厅12333明确表示:需认定“加班事实”才是法律意义上的加班。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即由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才应支付加班工资。


360回应“水滴直播侵犯隐私”


对于360团队“是否开启直播功能,取决于商家自主决定”的回应,律师@潘翔提出:

商户收集、利用、公开消费者的任何信息,应当仅限于与消费活动有关的用途且应事前征得消费者的明确同意,不能超出法律的边界和侵犯他人隐私权,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商户在经营场所单方张贴直播告示,并不等于取得了消费者的同意,商户和直播平台不能以此为由抗辩免责。

360团队针对《一位92年女生致周鸿祎:别再盯着我们看了》一文回应称:360智能摄像机的用户协议要求商家开通直播时,需要在直播区域设置明显提示,例如张贴提示贴纸,以告知顾客。


安卓市场乱象:剽窃用户隐私


针对大量安卓手机应用在安装时需要开放权限,严重威胁用户隐私安全,复旦大学计算机学院教授@王晓阳曾表达了担忧:

一些分开看似合理的权限,合在一起用也可能产生问题。就拿输入法来说,要读通讯录和短信,也要联网更新词库。但是它会不会把通讯录读下来以后,通过网络送出去?

由于互联网对大数据需求升级,安卓权限设置威胁用户隐私变得更混乱。tydoctor 事故使得安卓应用存在已久的过度授权、权限滥用问题再次浮出水面。


贾跃亭被法院列入“老赖”名单


对于贾跃亭继乐视控股和乐视移动后也被法院列入老赖名单,作家@计库点评犀利:

这下老贾有话说了,我是想下周回国的,但你们不让我买机票啊。

商业界是这样的,成王败寇,想玩得认。老贾也曾是创新的典范,各种生态产品,手机汽车电视网站,各种概念名词,死劲往上捅,我同事曾拿着新发的乐视手机,赞不绝口,夸其内容源好,自产自销,敢花大钱,我也因为乐视体育的内容源丰富,买了乐视盒子,砸手里了,基本沦为电子废物。凡事专攻,跨界可以,但不能一次跨多界,否则会因为跨太狠,劈叉,劈叉是小,扯蛋是大,创业者们三思。

12月11日,贾跃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情形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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