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6213人被查处!人脸识别身份信息!你还敢任性“乱过路”吗?

2017-05-26 济南交警 济南交警


小A

唉,前两天闯红灯被抓拍了!

小B

你咋知道自己被抓拍了?

小A

和谐广场的大屏!微信!微博!到处都是我的脸!还是放大高清的!

小B

济南交警这次是real认真啊,以后别闯红灯了。

小A

哼!我偏闯!除了曝光,他们还能搞出什么新花样!

小B

小A!你快看那边 

这不是我吗!

怎么还有我的身份证号?!

还有家庭住址!!!

怎么回事?!!

小A领导

小A到我办公室来一趟!因为你的行为,咱单位今年评不上文明单位了!!!

小A   

领导,你听我解释…领导…!




是的!你没有看错!也没有听错!


在济南闯红灯被抓拍后,系统能识别出你的身份信息和住址


而且蜀黍还会将你的违法行为通报到你的单位或社区


如果你所在单位属于文明单位,同时还会将违法信息通报给市文明办,纳入文明单位的考核评比


今天小编在这里,先po几张图热热身。




以为这就是全部?

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更加强硬的措施

还在后面

!!!


1

坚决做到“四个一律”

对在路口发生但距离较远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通过吹哨、喊话等方式阻止违法行为延续;对可拦截范围内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当场拦截查处;对不听从指挥和劝阻的,一律落实处罚和教育措施;对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的,一律按有关执法保障程序规定严惩严处。

2

认真做好“四个传递”

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当事人,有服务场所的,将违法信息通报给其服务单位,其所属单位属于文明单位的,同时将违法信息通报给市文明办,纳入文明单位的考核评比


对于快递行业、外卖行业人员,将违法信息通报给济南市快递行业协会及外卖企业,由协会或企业落实对相关公司及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内部处罚


对于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车辆不让行行人违法行为,在交警部门做出处罚的同时,将违法信息通报给车辆的管理单位,由其管理单位落实对车辆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


对于骑行共享单车交通违法、不服从交警管理、弃车逃逸的,将违法车辆信息通报给共享单车管理公司,纳入单车使用人个人信用记录,情节严重地直接取消其用车资格

3

全面推广抓拍设备

在市区部分重点路口安装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自动抓拍设备、语音提示及灯光报警提示设备、电子显示屏和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抓拍设备,进一步规范路口通行秩序。同时支队将继续研发更多黑科技。

4

深化警示曝光机制

一是继续在交警官方微信、微博进行曝光;


二是利用电视、广播、网络进行曝光;


三是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协调沿街大屏进行曝光,每个区至少设置一处曝光点;


四是在重点路口安装实时曝光设备,直播违法行为


目前已在经十路舜耕路口东北角安装电子显示屏,实时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循环播放当事人闯红灯的违法图片及视频。


除此之外还将进一步扩大曝光范围,曝光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

▲大屏曝光


▲拉横幅



▲设置伸缩门


▲开设马路安全课堂


▲现场教育 & 指导路口执勤


看完这些

蜀黍的良苦用心

你们感受到了吗?



5月份以来,全市共查处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6213起查处非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2146起。


截至目前,共教育违法行为人3790人次、在路口体验执勤的2970人。


PS:违法教育就是接受不少于30分钟的交通安全教育,观看交通安全教育视频(事故视频),并参加学习教育考试路口体验执勤要穿上蜀黍专门设计的三色帽、绿马甲、小红旗,参加不少于20分钟的执勤协助民警维护路口交通秩序



推荐阅读



相关处罚标准:

1、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罚款20元;

2、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罚款20元;

3、行人跨越护栏等道路隔离设施的,罚款20元;

4、在机动车道内兜售物品或者散发广告的,罚款20元;

5、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的,罚款20元;

6、非机动车走BRT或公交专用道的,罚款50元;

7、非机动车不按信号规定通行的,罚款20元;

8、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50元;

9、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罚款20元;

10、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罚款50元。


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抓拍启动!罚款、罚站、入诚信....

历城区这些违法人要火!只是这样的走红方式……

天桥区违法人大曝光!快看你有没有入镜头?

面部特写!高清曝光!今起,闯红灯将被大屏幕无码滚动播放!(槐荫篇)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