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13人被查处!人脸识别身份信息!你还敢任性“乱过路”吗?
小A
唉,前两天闯红灯被抓拍了!
小B
你咋知道自己被抓拍了?
小A
和谐广场的大屏!微信!微博!到处都是我的脸!还是放大高清的!
小B
济南交警这次是real认真啊,以后别闯红灯了。
小A
哼!我偏闯!除了曝光,他们还能搞出什么新花样!
小B
小A!你快看那边 ↙
这不是我吗!
怎么还有我的身份证号?!
还有家庭住址!!!
怎么回事?!!
小A领导
小A到我办公室来一趟!因为你的行为,咱单位今年评不上文明单位了!!!
小A
领导,你听我解释…领导…!
是的!你没有看错!也没有听错!
在济南闯红灯被抓拍后,系统能识别出你的身份信息和住址!
而且蜀黍还会将你的违法行为通报到你的单位或社区!
如果你所在单位属于文明单位,同时还会将违法信息通报给市文明办,纳入文明单位的考核评比!
今天小编在这里,先po几张图热热身。
▼
以为这就是全部?
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更加强硬的措施
还在后面
!!!
1
坚决做到“四个一律”
对在路口发生但距离较远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通过吹哨、喊话等方式阻止违法行为延续;对可拦截范围内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当场拦截查处;对不听从指挥和劝阻的,一律落实处罚和教育措施;对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的,一律按有关执法保障程序规定严惩严处。
2
认真做好“四个传递”
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当事人,有服务场所的,将违法信息通报给其服务单位,其所属单位属于文明单位的,同时将违法信息通报给市文明办,纳入文明单位的考核评比。
对于快递行业、外卖行业人员,将违法信息通报给济南市快递行业协会及外卖企业,由协会或企业落实对相关公司及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内部处罚。
对于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车辆不让行行人违法行为,在交警部门做出处罚的同时,将违法信息通报给车辆的管理单位,由其管理单位落实对车辆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
对于骑行共享单车交通违法、不服从交警管理、弃车逃逸的,将违法车辆信息通报给共享单车管理公司,纳入单车使用人个人信用记录,情节严重地直接取消其用车资格。
3
全面推广抓拍设备
在市区部分重点路口安装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自动抓拍设备、语音提示及灯光报警提示设备、电子显示屏和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抓拍设备,进一步规范路口通行秩序。同时支队将继续研发更多黑科技。
4
深化警示曝光机制
一是继续在交警官方微信、微博进行曝光;
二是利用电视、广播、网络进行曝光;
三是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协调沿街大屏进行曝光,每个区至少设置一处曝光点;
四是在重点路口安装实时曝光设备,直播违法行为。
目前已在经十路舜耕路口东北角安装电子显示屏,实时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循环播放当事人闯红灯的违法图片及视频。
除此之外还将进一步扩大曝光范围,曝光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
▲大屏曝光
▲拉横幅
▲设置伸缩门
▲开设马路安全课堂
▲现场教育 & 指导路口执勤
看完这些
蜀黍的良苦用心
你们感受到了吗?
5月份以来,全市共查处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6213起;查处非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2146起。
截至目前,共教育违法行为人3790人次、在路口体验执勤的2970人。
PS:违法教育就是接受不少于30分钟的交通安全教育,观看交通安全教育视频(事故视频),并参加学习教育考试。路口体验执勤要穿上蜀黍专门设计的三色帽、绿马甲、小红旗,参加不少于20分钟的执勤,协助民警维护路口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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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处罚标准:
1、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罚款20元;
2、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罚款20元;
3、行人跨越护栏等道路隔离设施的,罚款20元;
4、在机动车道内兜售物品或者散发广告的,罚款20元;
5、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的,罚款20元;
6、非机动车走BRT或公交专用道的,罚款50元;
7、非机动车不按信号规定通行的,罚款20元;
8、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50元;
9、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罚款20元;
10、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罚款50元。
面部特写!高清曝光!今起,闯红灯将被大屏幕无码滚动播放!(槐荫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