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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电动车“新国标”公示:时速不得超过25km/h,必须有脚蹬……

2018-01-29 济南交警 济南交警

在今天的故事开始前

想问各位老师er一个问题

一提到电动车你首先想到什么

逆行?闯红灯?超速?

……

或许在很多人看来

现在电动车已成为新型“马路杀手

↓↓↓

案例一

2013年6月10日,在北京亦庄荣昌西街西口,一辆电动自行车不仅在非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而且车速也远远超过20公里/小时,悲剧由此瞬间发生。


案例二

2013年12月8日,李某骑电动自行车上班,当行驶至道路交叉路口时,由于车速较快,加之观察不够,将过马路的行人张某撞到,致张某重伤。


案例三

2016年11月5日凌晨1时许,王某驾驶电动车,沿黑虎泉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05号灯杆处时,突然失控向路边石墩撞去,抢救无效死亡。(经司法鉴定,王某驾驶的电动车被定性为机动车)


据统计,近五年,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肇事的道路交通事故5.62万起,造成8431人死亡、6.35万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11亿元;平均每年发生事故1.12万起,造成1686人死亡、1.27万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千多万元。近年来,电动自行车肇事导致的事故也呈逐年上升趋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年均分别上升8.6%和13.5%。


电动车交通安全问题已

不!容!忽!视!

其实,蜀黍也一直在

关注电动车安全驾驶的问题

【说好的再见,却成了再也不见】孙某、小美、王某、老马和电动车.....

请转告身边骑电动车的人!不要让电动车成为“自杀”的凶器!

又是电动车!一个月害死7人?就发在历城~

不仅如此

国家也已高度重视电动车交通安全问题

并从生产源头开始做出了相关要求

↓↓↓

自1月16日起,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四部委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共同制定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开始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委网站面向全社会公示。新国标在整车质量、最高行驶速度、强制安装脚踏等方面进行了细致规定,超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将不能再“任性”。

那么“新国标”出台后

什么样的电动车才符合标准

别着急

蜀黍一张图告诉你答案

时速≤25km/h,重量≤55kg,必须有脚蹬

……

看清这些标准

经常骑电动车的你

还要注意

此类车辆若发生交通事故

在车辆检测环节经司法鉴定会被定性为机动车

在事故中要按照机动车处理

往往导致事故受害者得不到妥善赔偿

除此之外,近日公安部也发布了

关于转发人民法院对交通事故涉及超标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有关判决的通知

据不完全统计

现在市场上的电动车抽查显示

80%以上均不合格

受经济利益驱使

企业大量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


❖ 部分企业大量违规生产,超标车充斥市场。


❖ 虚假宣传,严重误导消费者。


❖ 违法拆除限速装置,严重危害消费者安全。

该文件的出台意味着

企业不再可以“任性”生产超标电动车

不仅如此

超标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

企业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按照“新国标”规定

电动自行车的设计时速应该控制在25km/h

然而,经调查发现

现在市面上在售的大多数电动自行车

最高时速都能达到40~50km/h


超标电动自行车普遍车速过高、强度不够

易诱发交通事故


超标电动自行车车速过快,严重影响操作稳定性,容易导致车辆失控而造成人身伤害,同时也影响骑行者判断力和反应时间,埋下交通事故隐患。而超标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过重,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又极易加重对交通参与者的伤害程度。

其实电动车本身是一种便捷的交通工具,只是骑车人的恶习让电动车变成“自杀”的利器。而违法的电动车,是流窜在马路上的幽灵。一次侥幸,几分钟的方便,害人害己!


在此,蜀黍告诫那些习惯性在道路上违法的电动车驾驶人:请遵守交通法规,这不仅是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更是对生命的负责!

蜀黍在此呼吁大家

对于超标电动车

请做到

不购买!不乘坐!不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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