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海戏曲艺术中心主办的上海小剧场戏曲节创办于2015年,是定位于探索与创新的戏曲艺术节,旨在推介青年戏曲人才,搭建新生代戏曲人创作才华释放与碰撞的平台,促进青年戏曲人与当代青年观众之间的交流,为当代戏曲注入“新鲜空气”。该项目也是新时代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具体实践。
第四届上海小剧场戏曲节将于2018年11月-12月在上海举行,现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院团及个人工作室征集优秀剧目。
由上海戏曲艺术中心主办的上海小剧场戏曲节创办于2015年,是定位于探索与创新的戏曲艺术节,旨在推介青年戏曲人才,搭建新生代戏曲人创作才华释放与碰撞的平台,促进青年戏曲人与当代青年观众之间的交流,为当代戏曲注入“新鲜空气”。该项目也是新时代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具体实践。
第四届上海小剧场戏曲节将于2018年11月-12月在上海举行,现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院团及个人工作室征集优秀剧目。
一
申报要求
申报剧目应为原创或改编的小剧场戏曲作品,符合上海小剧场戏曲节的创办宗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健康向上的正能量。同时,带有一定实验探索意味,能反映青年创作者锐意创新、勇于探索的精神风貌。申报剧目不限剧种,时长应在70-100分钟。鼓励首演作品和稀有剧种,鼓励现实题材作品,鼓励具有中国精神、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的优秀作品。
申报单位不限性质,亦可由艺术家个人申报。申报团队主创人员平均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二
遴选办法
主办方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剧目进行盲选,即在不知晓创作团队的情况下对剧目立意、内涵和现有基础进行研判,遴选出入围参演的剧目8-10台,并提供专业意见供修改提高。主办方可在全国范围内直接邀请符合条件的优秀剧目参加戏曲节演出。
还未排演的优秀剧本可申报委约创作,需在申报表中予以备注。主办方对入选委约创作的1-2台作品予以适当资助。
三
运作模式
本次演出由主办方提供演出场地,支付场租费用及宣传费用,并提供舞台技术支持。对于上海本地院团或剧组,主办方不再承担食宿行费用,演出票房归演出院团或剧组所有(委约作品除外)。对于非上海本地院团或剧组,食宿行费用及演出费用承担方式如下:
(一)参演剧目
1、食宿行费用:由主办方承担,原则上每个剧组不超过20人,超出部分由剧组自行承担,特殊情况另行商议。标准为:
1)外省市剧组火车票二等座往返交通费用及上海市内接送站费用、在沪住宿费用(双人标间)、生活及伙食补贴100元/人/天(往返计为一天);
2)港澳台地区剧组机票经济舱往返交通费用及上海市内接送站费用、在沪住宿费用(双人标间)、生活及伙食补贴100元/人/天(往返计为一天)。外事手续相关费用由演出团队自行承担。
2、演出票房:按市场运作,所得票房扣除票张费、手续费后由主办方及参演剧组按6:4的比例分成,主办方不再支付演出补贴。亦可由主办方及参演剧组协商支付演出费用,票房收入全部归主办方所有。
(二)邀约剧目
1、食宿行费用:由主办方承担,标准同上,具体人数另行商议。
2、演出票房:由主办方与邀约剧组另行商议。
(三)委约剧目
1、委约费用:一般不超过10万元,含创作、制作及首轮演出费用。
2、食宿行费用:由主办方承担,标准同上,具体人数另行商议。
3、演出票房:归主办方所有。
(四)工作坊
对参与工作坊的演职员支付劳务费用,支付标准依据上海戏曲艺术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四
报送材料
(一)规定材料
1、电子版剧本1份
2、《2018第四届上海小剧场戏曲节剧目申报表》1份(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以上两项请发至上海戏曲艺术中心工作邮箱
3、剧目录像10份(首演剧目除外)
以上一项请以DVD光盘形式快递至上海戏曲艺术中心事业发展部
(二)自选材料
1、主创人员简介
2、相关宣传评论资料
(三)截止时间
2018年4月15日(以邮戳为准)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璐希、钱伊沙
电话:021-64376759
邮箱:dramalucy@163.com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康定路211号艺海大厦1603室乙
上海戏曲艺术中心事业发展部
邮编:20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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