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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录取(湖南省)招生简章

中南大学 2023-08-28


中南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录取继续在湖南省试点,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


计划性质为国家任务计划,不在《教育测量与评价·高校招生计划专刊》中公布,以追加计划的方式单独公布。招生计划为500名,详情见下表:



物理A类、物理B类和历史A类按照大类招生、大类培养,学生进校后参与大类内确认专业,可以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申请转换专业;其余类别按照专业招生、大类培养,学生进校后不参与大类内确认专业,可以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申请转换专业(物理G类、H类、I类的学生入校后不能转换专业)。


 二、报名条件


符合2023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且高考文化成绩(不含优惠分,以下同)达到湖南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报名方式


考生必须同时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报名系统和湖南省高考志愿填报系统报名,专业志愿信息以“中南大学招生在线”报名系统为准。


1.“中南大学招生在线”报名系统

采用网上填报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6月26日8:00至6月27日22:00登录“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网址:http://zhaosheng.csu.edu.cn)在“综合评价录取报考系统”中报名,按照系统的要求,真实、细致地填报信息,凡信息填报错误或不完整、不真实的,一律无效。系统关闭后不再接受报考和信息修改。

考生根据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的“综合评价录取报考系统”中填报专业志愿,以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考生只能填报一个类别,不能兼报,兼报考生的报考信息无效。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2. 湖南省高考志愿填报系统

报考中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务必于6月26日8:00至6月27日17:00通过“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在“本科批特殊类型”志愿栏中填报中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专业(专业代号“999”),未填报该志愿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核和录取。



 四、考核程序


1. 资格确定


考核资格按照专业组类别分别确定,原则上根据考生报名情况,按照招生计划的2.5倍,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核的人数、考核资格线(高考文化成绩,不含优惠分)和具有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并于7月3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上公布,同时发布有关考核通知。


2. 现场报到


报到时间:7月4日、7月5日

报到地点:中南大学新校区


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大中专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646号)的收费标准,参加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考核的考生需缴纳考试费200元/人。考试费一旦缴纳,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概不退还。考生报到时需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准考证。


3. 考核


考核时间:7月5日、7月6日

考核地点:中南大学新校区


考核采用站点式面试,主要包括公民素质、科学思维、人文素养、人际交往、创新想象、个性特长(物理H类、I类为英语能力)等六个方面。每个方面对应一个站点的考核内容,每位考生须参加6个站点的考核,每个站点的考核时间为5分钟。


考核评价采用等级制,设A+、A、A-、B+、B、B-、C、D八个等级,A+的权重分值为19分,A的权重分值为18分,A-的权重分值为17分,B+的权重分值为16分,B的权重分值为15分,B-的权重分值为14分,C的权重分值为12分,D的权重分值为10分。各站点考核评价等级折算分值之和为面试考核成绩。


面试考核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不含优惠分)之和构成综合评价成绩。


4.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五、录取原则


1. 根据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招生计划和考生的专业志愿,分类确定综合评价拟录取资格。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按我校面试考核成绩、高考优惠分以及语文、数学和外语等成绩的优先顺序确定拟录取资格。拟录取资格人数不超过计划数的1.5倍。

对取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分类别按招生计划根据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按我校面试考核成绩、高考优惠分以及语文、数学和外语等成绩的优先顺序。


2.专业确认原则:获得综合评价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综合评价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分别按我校面试考核成绩、高考优惠分以及语文、数学、外语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顺序确定专业,无专业志愿级差。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愿意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进行调剂录取;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3. 录取工作在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具有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我校将于7月9日前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布综合评价拟录取分数线、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于湖南省本科提前批次结束后投档录取。被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考生,则不会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则不能录取到其他学校。未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参加本科批普通志愿及后续批次的录取。



六、监督机制


我校成立了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全面负责综合评价录取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落实工作纪律与规定,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的方式构建多重监督机制,加强第三方监督。我校严格执行国务院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从组织方面进行严密设置,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流程和决策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和信息公开,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防权力寻租,确保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七、其它事项


1. 考生须按时报到并参加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2. 参加考核的考生,食宿自理。


3. 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了解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相关信息。


八、国家如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执行新的政策。本招生简章由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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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编辑 | 李浩鸣审核 | 韩艳 唐潇珺 李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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