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你的加入!五桂山公安招聘辅警3名
岗位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4月30日后出生),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具有二轮摩托车驾驶证,能胜任夜间值班、巡逻等工作;
(五)具备较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普通话表达流利,基本能听懂粤语,具有较强的观察、记忆、反应和分辨能力;
(六)本科及以上学历,本地户籍退役军人、具有A1驾照且有相关驾驶工作经验者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七)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公安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优先。中文传媒类专业和擅长各类材料撰写者优先,报名时可提交本人主笔起草或发表过的综合性材料;
(八)具有应急救援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审核等程序,择优聘用。政治审核、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资格的,将依次进行递补。
(一)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须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机动车驾驶证、退伍军人证、个人征信报告。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中山市公安局五桂山分局按照本公告各项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具备报考资格人员由分局统一组织考试。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考核
聘用考核为综合素质测试,分为笔试、面试及体能考核。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考试书目,内容主要为公安综合基础知识,常用法律法规知识。笔试后,原则上按照招聘人数与参加应聘合格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不足1:3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比例。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觉悟、精神面貌、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考评。面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核。笔试、面试后,按招聘人数与参加应聘考试合格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测人选。
3.体能考核:考生测试完毕后当场评分,并向考生宣布测试成绩,体能测试未达标者不予录用。体能考核项目男性为1000米跑、俯卧撑,女性为800米跑、仰卧起坐(具体体能考核标准见附件3),体能测试项目须全部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考核标准)
岗位薪酬及相关待遇
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统一由五桂山公安分局安排,薪酬待遇按《五桂山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均享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年休假等福利。薪酬待遇按工作年限和层级晋升,实习期满后,年收入约12万元人民币(税前)。
报名方式、时间
(一)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资料发送到报名邮箱1318384523@qq.com,并上传如下附件:
1.清晰填写的《五桂山公安分局2023年招录辅警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机动车驾驶证、退伍军人证、个人征信报告、近期1寸彩色照片1张;
3.专业资格、技能证书、荣誉证书;
4.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交同意报考的证明。
5.以上相关证件(扫描PDF格式)及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318384523@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二)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2023年5月8日。
(三)咨询电话:0760-23186508。联系人:廖警官、刘警官。
其他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需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
(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应聘人员需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收到参加招聘考试电话或短信通知的,则不视为笔试、面试对象。应聘人员无论是否被录用,所交报名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四)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复审:吴林森
终审:李渊清
(本文来源:五桂山公安,由五桂山发布编辑部编辑,如需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