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销分新规”存误读,广东交警服务厅遭挤爆!权威解释来了!
前两天,
一条关于“驾照销分新规”的消息
在微信群、朋友圈、微博等地疯传……
就连南方君也被误解转发了:
在此,
南方君向广大读者深表歉意!
文中这样一段话
真的吓坏了不少老司机
见此消息后,
广东各地交警服务大厅出现扎堆排队办理业务的现象。
2月26日,到东莞西平交通管理服务中心处理违章的人多了很多。
据珠海交警
珠海斗门交警大队
▼
珠海拱北交警大队
▼
珠海高栏港交警大队
▼
不止广东,全国各地交警服务中心都人头涌动……
山东济南▼
四川成都▼
据成都市广播电视台
江苏南京▼
据@江苏网警
河北石家庄▼
据@石家庄交警、@老吕叨叨
湖南长沙▼
据金鹰955电台
……
……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真相到底是怎么样的呢?
南方君今天找来了权威解释!
别去扎堆了!
据了解,
朋友圈盛传的“驾照销分新规”实际上来源于这样一条消息:
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上述消息是真实准确的
但请注意划重点:
新增!
(不是更改!!!)
自助!
(不涉及原有其他渠道!)
因此
“3月1日以后非车主未绑定不能销分”
根本不存在
原有销分渠道照样可行、无需绑定!
@北京交警 表示
不绑定备案就不能处理
“系误读!”
(点击图片可以查看详情)
昨天(26日)傍晚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
@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
也对此进行释疑:
驾驶他人车辆违章的
可以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
不需要提前备案!!!
公安部及各地交警澄清,窗口仍可办理未绑定、非车主违章处理,不少司机可以松一口气了。但自助处理交通违章——确实需要备案绑定了!
如果你是非车主,
不想到窗口排队,
想通过自助机器、
手机等就完成交通违章销分,
下面的操作步骤请看清楚……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国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完善后,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划重点:是可以,不是必须)
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
对一些关于绑定备案的问题进行了释疑:
那么,
是3月1日开始实施吗?
不一定!
@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 昨日表示:
将于年内陆续开通,
可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咨询。
看了那么多,
那么广东的情况又是如何呢?
昨天(26日)晚间,
广东交警郑重提醒:
2018年9月1日前,全省处理交通违法方式、流程和条件暂无变化,驾驶人仍可通过好易终端、交警窗口、“交管12123”平台等多种方式处理违法。
2018年9月1日后,在自助终端处理违法,需通过事先绑定人车办理违法,具体绑定规则☞“交管12123”自助绑定非本人机动车图解
(点击图片可查看详情)
看到这里,老司机们搞懂了吗?
最后总结一下:
有新规吗?有!
非车主未备案今后不能销分?并不是!
窗口处理违章仍用老办法
非车主无需备案即可销分
新增自助处理渠道
非车主需要绑定才可销分
广东在9月1日前仍无需绑定
若网络通畅现在就可以绑定
但别扎堆交警服务大厅了!
来源:@广东交警、@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北京交警、南方都市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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