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遭受家暴?广东超过80%法律咨询者为女性,揭阳、汕尾占比较高
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
记者从广东法律服务网运营中心获悉
自2020年12月至2021年10月
广东法律服务网线上平台累计
收到家庭暴力相关法律咨询3908次
月均355次
相关咨询数量总体呈现增长趋势
家庭暴力相关咨询量。
“我国反家暴法实施以来已五年有余,群众的反家暴意识显著提高。”据广东法律服务网线上平台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咨询者画像来看,咨询者以女性为主,占比83.8%;咨询主要集中在31-40岁年龄段,占比46.8%。在地域方面,揭阳、汕尾等地涉家暴类咨询在总咨询量中占比较高。
咨询者画像。
咨询者地域分布情况。
从行业来看,咨询者主要来自制造业、无行业与自由职业人群,分别占比24.1%、21.6%与18%,共计63.7%。前述类型的咨询者收入相对较低或无任何收入,在生活中对伴侣的经济收入有较高的依赖性。
根据对群众咨询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涉家庭暴力相关咨询主要聚焦四个热点:遭受家暴后主张离婚,遭受家暴的维权方法,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用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债务如何分割问题。
主要咨询问题。
“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工作。”广东法律服务网线上平台相关负责人建议,通过电视、网络、现场宣讲等形式提高《反家庭暴力法》的知晓度,提升群众的反家暴意识,增强家暴受害人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大量未成年人遭受或目睹家庭暴力发生
值得关注的是,大量未成年人正遭受或目睹家庭暴力的发生。据台账显示,约2%的咨询者是未成年人。他们所遭受的家庭暴力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本人遭受家庭暴力;二是目睹家庭暴力发生,不知道应如何处理。例如来自广东茂名的小梁(学生)咨询,“我爸妈想离婚,爸爸家暴我妈妈,没有留下很严重的伤痕,但我妈妈抑郁了,该如何处理”。
根据2020年10月1日实施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了目睹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是家庭暴力受害人。同时,由于未成年人对待事物的认知水平有限、身心发育尚未健全等客观因素限制,他们作为家庭暴力受害人可能无法第一时间寻求帮助或纾解负面情绪,导致其精神、心理乃至性格、行为模式的形成可能出现偏差,应当予以重点关注保护。
针对遭受家暴的未成年人群体,广东法律服务网线上平台建议,学校应加强教育和保护。如发现在校未成年人正在经历家暴,应当立即报警,按法律程序对未成年人提供保护与帮助。在校老师对这部分群体也要给予教育与关注,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女性在孕期或哺乳期间遭受家庭暴力
此外,据统计,约有2.8%(共计111条)的咨询者反映其在孕期和哺乳期受到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该类咨询问题主要集中在“怀孕期间被家暴导致胎停流产,是否可以报警处理”以及“离婚怎么获得赔偿以及赔偿的标准是多少”。
其中,部分咨询者咨询遭受家暴是否可以作为诉讼离婚的理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经调解无效的可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依据之一,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例如来自东莞的黄小姐咨询,“怀孕24周,怀孕期间多次家暴,我想离婚但是老公不同意,我可以直接去起诉离婚吗?法院会不会不让我离婚?”
对此,广东法律服务网线上平台建议,健全反家暴联动机制。具有反家暴职责的国家机关,比如公安机关、法院、妇联等单位,应严肃而审慎对待有关家暴的投诉、求助,及时帮助受害人,惩治施暴者。
来源:南方+客户端
编辑:斯卫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