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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跨界融合经营乙类非处方药,13个地市落地实施

粤药君 南方新闻网 2022-10-09


“没想到我们是顺德区第一家‘吃螃蟹’的便利店,从提交资料到核准出证不到一个小时,方便快捷!太感谢药品监管部门了!”申请人邹先生说到。


邹先生在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经营着一家美宜佳连锁便利店,在得知广东试点连锁便利店售药后,他马上来到乐从市场监管所办理便利店增加“乙类非处方药”经营范围的业务。从递交申请资料到核准出证总共不到1小时,顺德区首张连锁便利店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许可证顺利发出。


乐从市监所工作人员向申请人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


近一个月,像邹先生一样“尝鲜”的便利店经营者不在少数。自3月15日《广东省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实施以来,广州、深圳、佛山、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东莞、中山、江门、湛江、揭阳等13个地市均已发出首批试点单位在大型连锁便利店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3月15日,广州、东莞在全省率先发出首批试点单位在大型连锁便利店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广州首家试点单位颁证现场。


3月30日,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管局向位于蓬江区丰乐一街的美宜佳店发出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蓬江市监局工作人员向申请人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


4月2日,中山市黄圃镇市场监管局向位于黄圃镇新丰南路的美宜佳店发出许可证。


黄圃市监局工作人员向申请人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


4月6日,揭阳市榕城区市场监管局向位于榕城区东升临江北路的美宜佳店发出许可证。


申请人在榕城市监局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


一张张许可证的发出,意味着“大型连锁便利店+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粤式跨界融合模式在广东多个城市落地开花。全省迅速铺开的背后是各地药品监管部门积极推动经营乙类非处方药审批告知承诺制真正落地生效的决心。连锁门店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资料经省药品监管局组织审核,申请单位递交申请资料后,所在地药品监管部门原则上应当日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部分城市受疫情防控影响,申请人不能到现场办理登记受理的,灵活采用邮递快件的方式进行出证办结,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的服务理念。


省药品监管局表示,下一步各地的工作重心是加快推动乙类非处方药跨界融合改革试点工作落地生效,着力解决办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争取更多试点便利店尽快经营乙类非处方药,推动传统药店向社区健康便利店转型,以“小切口实现为民办实事”,引领和满足社区居民24小时日常急需用药的多元化需求,切实提升社区居民购药的便利感和体验感。


采写:南方网记者 许曼佳

编辑:林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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