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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未成年人参与!四部门发声


四部门要求不得为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

为切实加强网络直播行业规范,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7日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提出:

  • ①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

  • ②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

  • ③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

  • ④建立未成年人专属客服团队

  • ⑤规范重点功能应用,网站平台应在意见发布1个月内全部取消打赏榜单

  • ⑥加强高峰时段管理

  • ⑦加强网络素养教育等工作举措。


来源:新华社
编辑:斯卫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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