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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原董事长刘卫东被“双开”
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卫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卫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岗位调整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公器私用,利用职权为亲属在承建工程项目等方面谋取利益;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卫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卫东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刘卫东简历
刘卫东,男,汉族,1962年8月出生,广东河源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0年10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韶关市浈江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韶关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主任;原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原广东省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原广东省航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来源:南粤清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