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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涉罪人员亲属限制权利?叫停!
12月26日
因“连坐”式惩戒而颇受关注
“连坐”性限制措施
据备案审查报告介绍,有的市辖区议事协调机构发布通告,对涉某类犯罪重点人员采取惩戒措施,其中对涉罪重点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和其他近亲属在受教育、就业、社保等方面的权利进行限制。有公民对此提出审查建议,认为这样的限制措施实际上属于“连坐”性质,应予停止执行。
综合各方面的意见,法工委研究认为,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任何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都应当由违法犯罪行为人本人承担,而不能株连或者及于他人,这是现代法治的一项基本原则;有关通告对涉罪人员近亲属多项权利进行限制,违背罪责自负原则,不符合宪法第二章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的原则和精神,也不符合国家有关教育、就业、社保等法律法规的原则和精神。
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排查和整改
了解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审查中还发现,还有个别地方存在类似规定。
曾引争议
记者注意到,根据近年来媒体的公开报道,有关“连坐”规定的新闻频频登上热搜。多位专家都公开表示这一做法有违法治精神,在此次备案审查报告中也有如此表述。
对于罪犯子女考公是否应作出限制的问题在近年来引起诸多讨论。2023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曾表示,一人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就影响其子女、亲属参军、考公、进入重要岗位的规定,应予以彻底摒弃,否则会对受影响人员极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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