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政协委员靳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再谈“假靳东”事件。他表示,此类事件频发引发了他的思考,也促使他今年上会带来了关于数字平台立法的提案。据了解,一诈骗团伙专门利用靳东的名气和影响力,通过虚构名人、明星身份,诱导被害人与“明星”建立情感联系,再以投资、公益、恋爱等各种理由索要钱款。2023年10月27日,上海静安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8名假冒演员“靳东”的被告人提起公诉。近日,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诈骗案,并依法作出一审判决。此前,靳东曾发文表示,“网络平台监管不力,难逃其咎,希望大家可以拿出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办法”。2023年11月,靳东转发相关案件进展时再次发声:这些年网络平台给人们带来了诸多好处,但也产生了炮制流量、吸引眼球、碎片化信息、谣言、艳俗内容等种种问题。靳东表示,这些负面问题不仅是涉及个人的问题,更是我们共同生活的社会问题,是起码要守住我们底线的问题,是事关我们每一个人的问题。这次再谈到“假靳东”事件,靳东表示,思考背后原因,平台难辞其咎,“难道平台没有意识到有很多人用靳东这个名字对外交流和发布信息吗?我想应该不会。”“短视频或者是网络直播平台,这些大型的网络公共平台究竟给我们带来了什么?这是我过去几年一直在想的问题。”靳东对媒体表示,经过慎重考虑,提出了关于数字平台立法的提案,希望从法律层面加大对网络平台的监管,“这也有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靳东还透露,已经有20多位委员与他联名,共同呼吁加大对网络空间的监管力度,让网络空间更加清朗。
“我觉得靳东提的内容很好。身为法律工作者,我也建议平台应当加强监管。一方面,平台应当针对此类账号进行更高强度的认证和审核。另外一方面,平台也应当加强事中警示。比如,当用户在这一类账号上进行直播打赏和转账等活动时,应当给到更强的提示。”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慧娟律师说。“为了推动平台健康持续发展,立法是很有必要的。”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曾一慧律师阐述了她的观点,“首先应该强化平台监管顶层设计,推进立法进程。完善互联网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其次,厘清平台责任边界,强化超大型互联网平台责任。建立平台合规管理制度和信息公示制度,增强经营透明度,强化信用约束和社会监督。”
来源:北京日报、新闻晨报、网友评论
编辑:嘎嘎
校对:梁洁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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