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性比砒霜高百倍!广东多地发布警示:别买!别吃!
爱吃海鲜的街坊注意了!
今年5月底
上海市民于先生在一家
名为“蚝门盛宴”的店铺点了一单外卖
其中一道名为“香辣海瓜子”的餐品
配图却像是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织纹螺
随后,于先生将情况向上海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外滩市场监管所举报投诉。目前,监管部门已对此举报投诉件进行立案调查,涉事门店已将这道菜品下架。
记者在外卖平台搜索“香辣海瓜子”,发现仍有不少商家疑似售卖织纹螺。
当记者尝试下单时,一家以“海瓜子缺货”为由,取消了订单。另一家接单后迟迟没有配送,电话也无法接通,直到两小时后商家才取消了订单。随后,记者在一家名为“北伴岛小海鲜”的店铺,下单成功。
收到菜品后,记者将图片发给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研究员蔡友琼确认这是纵肋织纹螺。
不过,记者致电商家询问,对方却坚称是产地为连云港的“海瓜子”。面对记者提出的餐品是否有毒的疑问,商家称“我不管,反正有人想吃,我就能卖”。
记者把该线索提交给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后获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开展核查,记者将跟进后续进展。
蔡友琼介绍,我国地大物博,海岸线较长,各地方言甚多,“海瓜子”指称有所不同。在山东,“海瓜子”就是指纵肋织纹螺;在福建、广东,“海瓜子”指的是寻氏肌蛤,而在江浙沪一带,“海瓜子”指的是彩虹明樱蛤。(注:各地“海瓜子”指的是不同种类的海螺,有些是无毒品种)
蔡友琼介绍,织纹螺的毒性与其生活环境有关,但目前国家层面并未明确哪些品种或区域的织纹螺有毒,管理依据是原卫生部《关于预防织纹螺食物中毒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3号)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织纹螺销售有关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食监二函〔2016〕528号),其中都明确规定: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
织纹螺俗称海丝螺、海蛳螺、麦螺或白螺,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广东等沿海地区。它的外形特征表现为尾部较尖,细长,长度约为1厘米左右、宽度约为0.5厘米,约指甲盖大小。
壳面常具有1~3条紫褐色或红黄色螺带,表面图案看起来就像织布,螺口处呈白色,肉体为淡黄色,一般生活在近海礁石附近和泥沙底。
织纹螺是有毒生物,毒性比砒霜还要高百倍。毒性较强的织纹螺,每克螺肉的毒力可以达到上百个鼠单位,也就是说,成年人约食用10g这样的螺肉就会出现一般的中毒症状,约食用50g至100g就能引起死亡。
中毒症状
误食织纹螺中毒的患者,早期表现为口唇、舌、指尖发麻,眼睑下垂。
不久即可出现消化道症状,主要有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口渴、便血,进而出现肢端麻木、四肢无力或肌肉麻痹等神经系统症状。
重症者出现瘫痪、言语不清、声嘶、紫绀、呼吸困难、神志不清、休克,最后因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都是织纹螺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
去年6月初
浙江宁波的张女士
就因吃了两大捧海螺
出现恶心呕吐中毒症状
甚至一度心脏骤停
转入ICU时张女士双侧瞳孔已散大固定
失去意识,十分危急
治疗期间,根据患者家属提供照片,医生明确了张女士食用的是割香螺。割香螺也叫织纹螺、海丝螺或白螺,“这种螺引起食物中毒的主要毒素是麻痹性贝类毒素,类似于河豚鱼毒素,加热、盐腌、暴晒等加工方式均无法将毒性破坏分解,一颗小小的割香螺就可能致人于死地。”
广东等多地也曾多次发布警示
提醒市民勿食织纹螺
👉 2022年4月28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醒,其中提到“不食用野蘑菇、鲜黄花菜、河豚鱼、织纹螺以及一些可能具有毒性或有寄生虫风险的产品”。
👉 佛山、韶关等地市场监管部门也发布了食品安全消费提醒,其中提到“不食用野蘑菇、鲜黄花菜、河豚鱼、织纹螺以及一些可能具有毒性或有寄生虫风险的产品”。
👉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曾发布提醒,学校食堂要禁用织纹螺等食品。
福建省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也发布提醒,每年4到9月是织纹螺毒性最强的时候,食用后可产生头晕、呕吐、口唇及手指麻木等中毒症状,潜伏期最短5分钟,最长可达4小时。提醒大家外出用餐切勿食用织纹螺,以免发生意外。
警方提醒
1.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
2.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在任何季节购买、采捕、食用织纹螺。一旦误食织纹螺后,如发生口唇麻木等类似神经系统中毒症状的,应当立即到医院就诊。
3.消费者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的,应当及时拨打12345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再次提醒!
切勿为一时口腹之欲
冒险食用织纹螺
来源:看看新闻、央视财经、上观新闻、温州晚报、广州日报等
编辑:小舟
校对:赖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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