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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报》在政协闭幕日重磅报道:唱响保护知识产权“好声音”

2017-03-13 唐德影视 传媒评论

  《人民政协报》发声意义非比寻常。今天的《人民政协报》头版用了整整一个版面报道“中国好声音”版权之争的来龙去脉,彰显了国家打击盗版维护正义的坚定立场! 



从《中国好声音》版权之争裁决结果说开去

唱响保护知识产权“好声音”

——知识产权保护两会期间引热议


新闻背景


曾经引发公众热议的《中国好声音》版权之争日前终于尘埃落定。2月28日,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在经过多轮听证之后作出最终裁决,拼音“zhongguohaoshengyin”和汉字“中国好声音”的名称权都属于荷兰Talpa公司,而唐德影视自2016年1月8日购买了荷兰原版模式,这也意味着唐德影视拥有《中国好声音》商标的完全使用权。而此前一直声称拥有这一节目名称的灿星公司方面被宣告不拥有这一权利。


围绕《中国好声音》版权之争硝烟散尽,但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讨论却余波未了,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展开热烈探讨并建言献策。


“对于侵权者而言,即便是罚款10次,都是赚大于赔。这个顽疾痼疾,只有通过严格执法,加大惩处力度才能根治。”——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原副主席宋北杉


“内容产业其实最核心的就是版权,所以我们在很多领域呼吁知识产权的建立。下一步包括音乐、文学、动漫等等都会越来越正规化,越来越跟全球靠齐。互联网与传统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正在成为一个市场价值越来越大的有机生态系统。”———全国人大代表、腾讯首席执行官马化腾 



“从资金到汗水,每项创新成果凝结的心血都不可估量。知识产权被窃会直接导致投资人收益受损、创新者丧失动力和热情,研发难以为继。”——全国人大代表、贝达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丁列明 


“当前,假冒伪劣已经成为影响中国品牌的毒瘤,必须毫不手软坚决打击,让制假售假者付出惨痛代价,要坚决严厉打击侵权行为,保护创新成果,为企业乐于创新、敢于创新营造良好环境。”———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 


“当前各类侵权案件时有发生,这严重挫伤了企业研发的信心。这一现象的产生,主要原因是违法成本不够高,侵权行为得不到有效打击。政府应从法律上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对侵权行为的惩处,以此提升企业信心。”———全国人大代表、美的控股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投资总监袁利群 


《中国好声音》版权纷争来龙去脉


作为一档全球知名的歌唱类真人秀节目,由荷兰Talpa公司开发并拥有知识产权的《中国好声音》(英文名《TheVoiceofChina》)由灿星公司于2012年通过模式授权的方式引入中国,至2015年已经成功在浙江卫视播出了4季。


2016年1月8日,因为Talpa公司与灿星公司的合约到期终止,Talpa公司随后将这档节目的知识产权授予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德影视”)。但是灿星公司并没有停止在全国各地举行所谓“第五季《中国好声音》”的海选。


荷兰Talpa公司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于2016年1月15日针对灿星公司的关联方星空华文公司和梦响强音公司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临时禁令


鉴于灿星方面筹备的节目当时正处于全国海选阶段,并将于当年6月开始录制,拟于2016年7月正式播出,为避免自身权益受到更多侵害,获得荷兰Talpa公司全面授权的唐德影视于2016年6月初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递交了诉前保全的申请


2016年6月2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诉前保全裁定禁止灿星方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的全过程中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Voiceof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和相关注册商标。在灿星公司提出复议申请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公开听证的基础上,于2016年7月4日针对灿星公司等机构提出的复议申请做出裁决:维持该院此前裁定,责令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节目制作过程中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Voiceof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和相关注册商标。


在同一时间段内,荷兰Talpa公司的法律维权行动也在进行。在经过8个多月的等待后,香港国际仲裁庭终于对“中国好声音”这一节目的中文名称归属问题做出了最终的裁定。至此,《中国好声音》的所有知识产权全部清晰归属于Talpa公司和唐德影视。


另据了解,唐德影视已经于2016年6月23日正式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了起诉状,状告灿星等公司实施了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索赔5.1亿元。


尽管2016年7月4日以后,灿星方面已经遵照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诉前禁令改变了节目的名称,但随着香港国际仲裁庭的裁决生效,国内两起相关的诉讼也将陆续开庭,灿星方面将为在2016年7月之前长达半年的侵权行为付出代价


同时,也有业内人士分析,尽管灿星公司将自己所谓的“原创节目”改名后播出,但由于节目实际上是由已经制作了4年《中国好声音》的团队操刀,且除了转椅等个别模式点出现了变化之外,该节目在基本赛制、理念上与风靡全球的《好声音》节目并没有太大区别。所以,灿星公司在2016年7月后制作播出的“原创节目”是否在模式上侵权,也存在巨大法律风险。


全国政协委员蔡建国:

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


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上海市委副主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蔡建国认为,目前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来越重视,但因起步较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首先,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待深化。目前,我国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重要的知识产权管理较为分散,三权分属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版权局管理,极易造成多头管理、互不衔接,行政执法和法人维权程序冗杂,效果不佳;其次,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未能及时与国际接轨,涉外执法队伍建设滞后;第三,部分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政策执行不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明显滞后;第四,知识产权专利的转化率较低,科研成果面临转化难、收益难问题;第五,国内尊重知识、尊重产权的社会意识与氛围整体上较为淡薄


蔡建国特别建议: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和意识应该从学生时代抓起。在中学、大学教育中,保护知识产权作为学生日常教育的一部分,学生应知晓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学习相关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从小树立尊重知识产权的责任和意识,以实际行动来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发现侵权能够及时举报处理,增强维权意识和法律观念。


全国政协委员聂震宁:

改变知识产权维权投入多、时间长、所得少现状


“《中国好声音》的版权纷争历时近一年,凸显了知识产权维权难的现状。据测算,2016年中国市场版权交易金额达到160亿元,但实际金额远超这一数字,大量机构、公司通过非法侵权从中获利。维权却极其困难,存在投入多、时间长、所得甚少等问题。”全国政协委员聂震宁表示。


两会期间,聂震宁和白岩松等32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呼吁加强网络版权保护。他对我国版权保护现状和完善版权体系的方向提出建议。他提到,“侵犯版权案件与普通的经济案件不同,其对被侵权方的影响将会是长远的。”如发生在2016年的几百万家侵权链接,来自于一家互联网巨头网盘,相关查处工作的推进艰巨长久。


根据国际惯例,版权侵犯的保护是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乘以倍数计算赔偿金额。同时,版权产业因其特殊属性,界定实际损失的工作也存在很大困难。此外,在建立版权信用体系方面,利用好数字化资源,借助大数据和云计算实现信息的迅速抓取,才能落实“黑名单”的监管作用。


聂震宁委员提到:“虽然现阶段已经建立一定的监管体系,但是主体大多是各级版权局和相关协会,如文字著作权协会等,无论是其拥有的版权监管装备,还是资金、人力等都十分有限。只有一些类似腾讯的大公司才会设有专门的版权部门去维护自身的著作权。实际的维权之路也大都存在耗时长、成本高、收益少等问题。利用好互联网技术实现监管应该成为趋势。”


全国政协委员王兴东:

建立侵权“黑名单”制度 树立正确价值取向


“只要按照相关法律,保护好版权,社会就无需为编剧的待遇担忧,编剧们也更加能坚守原创,从而才能有更多的精品问世。”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影家协会副主席、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会长王兴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呼吁建立“黑名单”制度,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导向。


电影立法问题多年来受到包括王兴东在内的多位政协委员的关注和推动。2017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下文简称为《电影产业促进法》)正式落地实施。令王兴东欣慰的是,新中国首部电影法终于将电影剧本纳入其中。《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国家鼓励电影剧本创作和题材、体裁、形式、手段等创新”。


有了法律依据,王兴东还希望能落到实处,切实地保护原创者的合法权益。为此,王兴东在2017年两会的提案中就建议要对侵权行为实施相应的处罚,加大打击力度,建立文化行业诚信体系。“《电影产业促进法》是电影艺术家们期盼了很多年的,是一个重大的进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副主席程蔚东为《电影产业促进法》的出台欢呼。


王兴东建议文化部、工信部、广电部门等部门应当建立文化行业诚信体系,明确惩戒措施,对有劣迹的相关人员建立“黑名单”制度,为行业和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


尽管一部法律的顺利实施还需要一个过程,其间也会有方方面面的细则需要调整,但在王兴东看来,《电影产业促进法》的实施,一定会对推动电影发展、推动艺术繁荣起到保障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高友东:

“贴钱维权”严重挫伤权利人的积极性


“现实中,赢了官司丢了市场、贴钱维权的事情屡见不鲜,严重挫伤权利人的积极性。”3月11日下午,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发言中,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秘书长高友东呼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让创新者吃下定心丸”。


高友东在发言中援引调研数据:我国97%以上的专利、商标侵权案和79%以上的著作权侵权案,平均赔偿额分别仅为8万元、7万元和1.5万元,诉求比例不到35%,而2015年美国专利诉讼赔偿的中位数高达1020万美元。相比之下,我国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过低问题非常明显。


高友东指出:我国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制裁出“手”不狠、下“药”不猛。与国外“倾家荡产”式处罚和“限制自由”式治罪相比,我国的制裁只是“动其皮毛”,未“伤其筋骨”,因而不但不能遏止侵权行为,反而助长了侵权者的嚣张气焰。知识产权“侵权易、维权难”,已经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核心问题和制约知识产权运用的瓶颈。


对此,高友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确立科学合理的赔偿额度认定机制。“建议采用市场价值评估法来确定赔偿数额。针对恶意侵权者或反复侵权者,建议适用两倍到三倍的高额损害赔偿,迫使他们或破产,或回归正常的市场竞争。”二是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优化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的互补与衔接,形成合力,协调好行政和司法在处理同一侵权纠纷时的关系,避免对同一纠纷重复处理或者矛盾处理。三是加快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知识产权信用标准,将侵权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尽快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形成“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的创新创业和营商环境。


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海外列席代表邱玉民:

保护知识产权是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需要


“《中国好声音》版权的国际裁决证明了知识产权保护是没有国界的,尊重国际仲裁更能增加海外投资者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信心。”全国政协会议海外列席代表、新西兰致公协会总会会长、新西兰中国统一促进会名誉会长邱玉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知识产权制度是各国通行的保护无形资产、激励创新、鼓励创新的法律制度,是国际经贸往来和技术合作的通行规则。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需要,不仅需要在国内发力,也需要国际合作。


邱玉民特别提到,在全球一体化发展的大背景下,尤其是随着“一带一路”战略进入全面实施的阶段,经贸合作中的知识产权问题被日益关注,包括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如何遵守当地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在合作项目实施时如何保护中国已有的知识产权和合法利用他国的知识成果,产权纠纷出现时如何快捷地予以解决等都需要深入研究。


邱玉民建议进一步增加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完善涉外知识产权执法机制,加强刑事执法国际合作,加大涉外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侦办力度,并做好海外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加强涉外知识产权的双向交流。


全国政协委员徐沛东:

完善音乐版权保护体系为音乐产业立法


“这个裁决结果在意料之中,对中国电视综艺节目的模式保护划定了一条清晰的界线,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目前我国在文化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现象尤为突出,甚至出现过相关制作方称“如果电视音乐类节目每首歌都要获得词曲作者的授权,将是对上述节目的毁灭性打击”的言论。音乐侵权现象泛滥、音乐版权保护不力等问题凸显……音乐领域出现的严峻问题,为此,中国文联副主席、全国政协委员徐沛东呼吁,期待尽快给音乐立法。


徐沛东对音乐一往情深,他认为,音乐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精神文化产品。音乐产业因其产业链长、相关联产业多、渗透力强,在文化产业中居于重要地位,发展空间和市场潜力巨大。


徐沛东调研发现:中国音乐产业发展音乐侵权现象泛滥、音乐版权保护不力是制约音乐产业发展的首要问题。无论从立法、司法、行政还是价值观角度,树立尊重他人智力成果的理念,构建鼓励和支持创新的机制,保护版权人的权益,都是支撑音乐产业良性、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此外,现代音乐产业体系存在不完备问题。近年来,音乐产业领域的投融资活动较为活跃,但成功的商业模式和案例乏善可陈。在音乐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背景下,音乐企业的“资产评估”信用及“投资风险防控”的不足仍然是影响音乐产业投融资活动的主要障碍。与此同时,音乐创作、演出、制作、出版以及音乐衍生产品等纵向产业链各环节之间,以及音乐与影视、互联网、音乐装备和音乐科技等产业因素的横向融合上,还存在许多壁垒,音乐产业链上下游相互呼应、各环节要素相互支撑的音乐产业综合体系也远未形成,成为制约音乐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


“健全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大打击盗版的力度,一直是音乐界与法律界人士共同努力的目标。制定《音乐产业促进法》是有效改善音乐产业环境、促进音乐产业良性发展的必经之路,也是保护音乐版权的根本保证。”


徐沛东呼吁尽快制定《音乐产业促进法》。他建议完善音乐版权保护体系、加大版权保护力度。“有法可依”是“完善法制”、完善音乐版权保护体系的第一步。在制定音乐产业促进法中,不仅要填补现有音乐版权保护法律法规上的漏洞,完善建立音乐版权注册平台、明确音乐著作权人的权益范围和归属等;还应该加大音乐侵权的违法处罚力度。


此外,要促进音乐产业资本的发展、建立完备的现代音乐产业体系。产业资本的活跃和产业体系的完备是现代音乐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基础。通过制定音乐产业促进法,搭建音乐产业授信与统贷平台、建立音乐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创新音乐文化金融服务平台;以打造优质音乐产品为核心目标,引导更多产业资本和政府财政引向优质精品项目、高素质专业人才教育、音乐原创和消费市场培育等领域。通过打通音乐创作、演出、录制、出版、发行、进出口、版权交易、教育培训、音乐衍生产品等纵向产业链,连接音乐与广播、影视、动漫、游戏、网络、硬件播放设备、乐器生产等横向产业链,基本形成完备的现代音乐产业综合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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