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常态化核酸检测及查验的通告
为充分发挥常态化疫情防控核酸检测筛查预警作用,严防疫情输入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强化常态化核酸检测及查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疫防办明电〔2022〕97号)和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常态化核酸检测及查验实施细则的通知》(陇疫防办明电发〔2022〕181号)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和查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频次
按照常态化核酸检测原则“一周全覆盖”的要求,对全区各类人群按风险高低开展1天1次到1周1次不同频次的定期核酸检测(见常态化核酸检测查验6项49类人群频次及分工)。
二、采样时间和地点
全区共设置便民采样点78处(见武都区常态化核酸采样点设置一览表),居民朋友根据自身实际,合理选择采样地点和时间。
三、检测结果应用
全区各级各类行政企事业单位、市场经营主体、乡镇(街道)村组(社区)要按照“逢进必查”要求,确定专人负责进入本单位、本场所、本小区人员核酸检测证明的查验工作。对进入各类行政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聚集性场所、营业场所人员要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进入居民小区人员要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重点行业、重点岗位相关人员由行业监管部门负责,按照各类人员核酸检测频次要求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注意事项
(1)等候采样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有序排队,保持1米以上间距,提前打开“甘肃健康码”(未注册甘肃省健康出行码系统的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或证件号码,由工作人员手动录入)。各采样点应对老弱病残孕、幼儿等特殊人群予以优先采样。
(2)采样完毕后请立即离开,不得在采样现场逗留。
(3)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请就近前往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采样。
(4)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请勿参加核酸采样。
五、法律责任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不按照要求落实核酸检测、进出各类场所拒不配合查验的个人限制进入、不履行核酸检测及查验责任的各类市场经营主体,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将根据省市要求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1:武都区常态化核酸采样点设置一览表
附件2:武都区常态化核酸检测查验6项49类人群频次及分工
陇南市武都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6日
监 制:张文斌 审 核:张秀兰
责 编:孟涛涛 王肖晶 编 辑:田 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