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风险区风险等级的通告》,从9月22日起,我区本轮疫情原高风险区降为中风险区,原中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为满足广大群众出行需求,经区疫防办充分研判,决定有序恢复运营全区公共交通,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2022年9月23日开始有序恢复出租车运营。
二、从2022年9月24日开始恢复区内城乡客运。
三、从2022年9月25日开始恢复营运城市公交。
四、公共交通恢复后,各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营运车辆每车必须申请场所码,驾驶员必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及以上级别口罩,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并查验乘客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不佩戴口罩和不配合查验的乘客拒绝提供服务。区内客运车辆严禁去区内外高、中风险区运营,出租车要严格实行“一客一运,一客一消毒”的要求,沿途不能拼客。车辆保持自然通风,公交车、城乡客运和班线客车要做到“每班次消杀”,乘客尽量采用刷卡、扫码等方式支付,如有发热、干咳等异常情况的乘客,驾驶员应立即报告、配合移交卫健部门,并对车辆进行全面消毒。乘客在乘车时主动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自觉保持安全候车距离,凭核酸阴性证明乘车,严禁红黄码人员乘坐公共车辆。
五、逐步恢复辖区内发往跨省市及武都发往市内跨县客运班线,通行运营由各运营企业根据疫情情况与对应县区互相对接协调妥当后运营,并报备主管部门。
六、各客运站场和道路运营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对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教育培训和站、场车辆的消杀,督促从业人员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工作,同时做好重点人员信息推送,对营运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理。
特此通告。
监 制:张文斌 审 核:张秀兰
责 编:孟涛涛 王肖晶 编 辑:王骞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