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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售处方药可能要落空,各方正在博弈

辛颖 活粒 2019-11-13

文|《财经》记者辛颖

编辑|王小


医药电商可能又要失望了。


11月14日晚,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要求网络药品销售者不得销售和发布处方药信息。


2016年医药电商前十名中,只有三家企业实现盈利。医药类电商一直期待网售处方药放开,以期改善境遇。


“网上售药本就属于薄利状态,如果明确砍掉处方药销售,无疑是雪上加霜。”中国电子商务中心主任曹磊对《财经》记者分析。


2014年5月,国家食药监总局曾经发布过一次《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互联网药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处方的标准、格式、有效期等,应当符合处方管理的有关规定”。


当时的文件虽然并未落地,曾一度在业内被普遍认为是网售处方药即将放开的“先兆文件”。


据国家食药监局数据,2016年中国医药市场规模超过14950亿元,其中处方药市场规模超过8000亿元,占比超过50%。如此巨大的潜在市场,使得始终缺乏合法身份的网售处方药备受资本青睐。


与普通网络购物不同,越大的网售处方药市场也意外着越大安全隐患。急切的医药电商在迅速扩张时,伴随着各种打擦边球“销售”处方药等违的情况。


“综合此前网售处方药的试点情况、各地监管执法机构回馈的信息来看,违规行为不断、监管难度大,难以保证处方药用药安全,应当是此次《意见稿》对网售处方药态度如此强硬的主要原因。”北京中医药大学人文学院法学副教授邓勇向《财经》记者分析。


尽管如此,对刚公布的《意见稿》,业内还是抱有观望态度。“意见稿确实与此前的政策宽松趋势有所不同,不过毕竟还是《意见稿》,可以再等等看。” 一位互联网健康平台从业人员对《财经》记者表示。


多位业内人士向《财经》记者指出,网售处方药的放开是趋势,只是目前条件不够成熟,还在各方博弈的阶段。


监管依据:法律仍缺位


此次《意见稿》,不仅明确网络药品销售者为药品生产、批发企业的,不得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网络药品销售者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国家有专门管理的药品等。并且,还指出,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的网站,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处方药信息。


近年来,利用互联网制售假药的案件时有发生,还存在非法渠道购进产品、违法违规宣传、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等问题。老百姓大药房董事长谢子龙曾公开指出,网上药品销售存在业务涉及范围广、隐蔽性强、控制难、取证难等问题。


“从各地法院反馈的信息来看,由于网络售药相关法律的缺位,使得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困难重重。”邓勇说。


除了不需要处方就可以直接购买处方药的问题,不少医药电商仅提供处方药信息,为药店销售引流。然而,一旦由于药品使用出现纠纷,责任认定便成为难题,尤其是对于销售平台的责任认定并无明确法律规定。


10月23日,药品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其中修订条款并未涉及网售处方药。


邓勇表示,“药品管理法修订迫在眉睫,但是其中回避了网售处方药的问题。而网络处方药要真正走上正轨,最终是要在这一层级的法律文件中得到规范。”


一位业内人士向《财经》记者介绍,针对互联网医疗的相关法律文件正在起草过程中,网售处方药的问题正是其中的重点,不过争议仍然很大,最终是否放开的结果尚未可知。


查处难度:跨地域、缺人手


北京的消费者通过广东的医药电商平台购买了四川供货的处方药,发现药品质量问题而在北京进行投诉。不受地域限制的互联网药品销售无疑给监管部门加大了压力。


邓勇指出,“医药电商发展迅速,食药监部门的人力、物力有限,无法形成完善的管控。”


11月13日,医药电商三巨头健客、康爱多、1药网相继披露“双十一”战绩,销售额相比往年均实现不同幅度增长。公开数据显示,医药电商行业在2015年—2016年销售增长约为80%—90%


广东、浙江等地,较早的重视起互联网药品销售,现在已有相对成熟的监管团队。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专家委员胡颖廉向《财经》记者介绍,除了在专业技术上跟进市场变化,浙江省还实现了人员的合理调配。比如杭州的医药电商较多,就从其他业务量不大的城市区域调配人手。而且监管在网上就能跨区域进行,不需要实地的人员调动。


胡颖廉建议,鉴于互联网药品销售的监管可以在网络实现,可以引入第三方的技术支持,比如违法售药行为监测,尽可能地降低对食药监局人员方面的压力。


医改联动:放开的博弈


网售处方药放开,牵动的不仅仅是互联网医疗的发展。


“医改进行时,药品零差价的实施使得医院处于一个比较艰难的时期。传统零售药店对处方外流的市场早就虎视眈眈,此时完全放开网售处方药更会加剧医院的压力。”上述互联网健康平台从业人员向《财经》记者分析,药品零差价政策的稳步落地对此也会有一定影响。


此外,《意见稿》第九条规定,销售对象为个人消费者的,还应当建立在线药学服务制度,配备执业医师,在网站展示《执业医师注册证》,指导合理用药。业内分析指出,此举也将进一步强化和发挥药店执业医师的作用。


这也对一直以来中国执业药师体系不够完善的情况提出了改革的迫切需求。


即使行业发展面临诸多方面的待决事项,业内人士对网售处方药的放开仍抱有相当大的期待。“毕竟是《意见稿》,实际的政策走向,还可以再等一等。”上述从业人员说道。


邓勇认为,资本市场不会放弃这块阵地,即使网售处方药被严格禁止,仍可以通过收购有资质方、开展互联网医院等方式开发市场。要跳出互联网行业不管就乱、一管就死的怪圈,获得宽松的政策环境,首先要行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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