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为何就不能合法化呢?

2017-02-09 桂芳芳​ 智合法律新媒体 智合法律新媒体

作者 | 桂芳芳

来源 | 智合法律新媒体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智合立场

人民日报早几天发起了一个代孕是否放开的投票,

当然,这被人们认为是国家对于是否放开代孕的试探,普天之下反对之声一片,网友们似乎从来没有这么团结过。可是,代孕为何就不能合法化呢?

全国首例

龙凤胎代孕案说起

因妻子不孕不育,高俊与李琳夫妇以找人代孕的方式生子。他们购买卵子后由高俊提供精子,通过体外授精联合胚胎移植技术,委托他人代孕生育了一对龙凤双胞胎。后高俊突发急病离世。高俊的父母将李琳诉至法院,主张龙凤胎的监护权。

该案就是全国首例代孕引发的监护权纠纷案。如果不是高俊发生意外,他们的生活会很幸福。但意外之后,是代孕给他们弥补了缺憾,当然,也是因为代孕所生,因此有了监护权之争,这正暴露了代孕在法律不明状态下的尴尬。

我们要提防的是无法可依,而不是明明有这么多需求并导致了纠纷,还视若罔闻。事实上,关于代孕的一系列法律问题,如代孕当事人之间的身份认定、遗产继承问题、未成年人的监护权等目前都处于立法真空,法律是否还要继续闭上眼睛?

代孕的需求

是否存在?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人类生殖特别规划署的报告,中国不孕夫妇大约有1500万对。代孕被法律明令禁止,这就导致一旦女方不孕,便没有法律能够支持的辅助生殖技术供这对夫妻繁育后代。另外,我国存在大量的失独家庭,一旦子女因风险性事件或疾病去世,常常对家庭造成毁灭性打击。对于大部分无法生育的失独者而言,代孕可能是唯一的出路。

知乎上喷子无数,都说看来二胎政策实施得不太顺利。但其实任何一个人都应该享有生育、养育后代的权利,代孕作为人类借助现代科技实现生育权的一种方式,能够满足以上几类人群的生育需求。若将代孕一刀切地禁止,实际上是否认了上述几类人的生育权。

俄罗斯、印度以及美国个别州,允许包括商业代孕在内的代孕行为。澳大利亚、加拿大、英国以及北欧一些国家允许非商业代孕,非获利性代孕合法。这些国家的法律对代孕有了了规定,代孕并非恶魔。

为什么那么多人

反对代孕合法化?

根据某网站的投票数据,90%以上的的网友选择不支持代孕合法化,主要有以下原因:

1、伦理问题

代孕的情况下,孕生和卵子提供者并非同一人,代孕委托者甚至与孩子毫无血缘关系。若一位女性提供卵子,她的母亲为其代孕,那这位女性和代孕所生的孩子是什么关系呢?这无疑会导致家庭角色、伦理关系的混乱。试问,男子捐精也可能带来同父异母兄妹结合,现在为何那么多人还为精子库精子告急而忧心?建议学习《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校验实施细则》。

2、物化女性

女权主义者这几日尤其坐不住了,他们说代孕是对女性生育功能的利用,商业代孕更让人怀疑是否是将子宫变为可以合法买卖的商品。很多人甚至认为放开代孕会导致人口贩卖大量激增,底层女性极有可能在不自愿的情况下被迫代孕。但黑市代孕大量存在,这些女性生而为人的价值谁在肯定?

3、代孕子女的法律地位模糊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父母与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但对于代孕子女的法律地位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这导致代孕子女在抚养权认定、继承资格等问题上无法可依。但合法化必然伴随着代孕子女认定的法律规定,事实上在首例代孕引发的监护权纠纷案中,法院类推适用了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来认定,也是不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创举?多少带点无奈与悲情的味道。

4、社会问题

非法地下代孕一直大量存在,只怕代孕一旦放开,会导致代孕急速膨胀。另一个问题是违约风险。若代孕所生婴儿发生畸变,谁来负责,如何处理?若代孕委托方在代孕结束后反悔,孩子怎么办?若代孕母亲割舍不下孩子,拒绝将孩子交给代孕委托方,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其实,以上反对意见针对的主要是商业代孕,无论是可能加剧的人口贩卖,还是出租子宫对女性人格的贬低,以及代孕子女的身份认定等,都是立法能够预见且会避免的不利后果。商业代孕绝不可行,非法代孕更是需要严令禁止,但需求真真切切地存在着,宜疏不宜堵。

与其让人在黑夜铤而走险,

不如让人在阳光下走大道

2014年轰动全国的无锡冷冻胚胎案中,法院支持双方父母可以取得胚胎所有权,同时强调“权利主体在行使监管权和处置权时,应当遵守法律且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和损害他人之利益。”老人在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他们目前不会去做代孕,待法律政策允许时再做考虑。

的确,代孕不是不能合法化,恰恰相反,要在在禁止商业代孕的原则下适当放开。首先,对申请资格进行严格限制,比如“四十岁以上失独家庭”,或者“丧失生育能力家庭”等。其次,严格的政府管制,实行“无偿”或者“双盲”。也可借鉴国外经验,在代孕合同实施时,同时签订“领养协议”。即代孕被委托人主动放弃监护权,由代孕委托人立即领养,与子女形成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当然,最重要的是代孕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必须达成合意,尤其要经过孕母的同意。

莫言在小说《蛙》中有这样一句话:“无数像陈鼻一样的女性像被批量养殖的牛蛙一样替别人生孩子。”如果代孕全面放开,却不加监管,将是一场人类的噩梦。但人性的需求同样不能无视。与其逼他铤而走险地走夜路,不如打开大门让他走大道。

留言处期待看到你的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

责编 | Wendy

编辑 | Angie

分类 | 投稿


· 正文完,欢迎点击下方智合在线沙龙,最快获得一手实务经验 ·

(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报名参加)


投稿请联系微信:txqm33 / wjx-Wa,点击获取原创团队加入标准”
转载请联系微信:xiaozhidd,点击获取“转载须知”

 邮箱:tougao@zhihedong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