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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种男人不能嫁?10万份判决书告诉你家暴5大真相

2017-05-11 吴杰臻 智合法律新媒体

者 / 吴杰臻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

来源 / 离婚大师(已授权)

原文标题 / 哪里的男人最爱打老婆?10万份判决数据解密家暴5大真相



检索途径:法狗狗裁判文书数据库

样本:2014-2016年全国法院公布的涉及家暴的一审离婚判决

检索截止日期:2017年5月3日

案件类型:离婚纠纷

文书数量:94571份

数据支持:法狗狗人工智能

执笔人:吴杰臻律师,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1全国家暴案件排行榜

One

全国涉及家暴案件数量总共94571件,99.9996%是男性被指施暴!

全国涉嫌家暴案件,山东以高达8205件稳坐榜首,河南以6986件夺得第二,湖南以6930件屈居第三。

西藏、海南和新疆分别以47件、237件、388件成为家暴案发最低的三个省份。

尽管如此,以最终认定家暴的数量来看,湖南省最多有400件,其次是浙江省(175)、湖北省(173)、河南省(164)、贵州省(163)、山东省(162)。

2
受害者向第三方求助情况

Two

在寻求第三方帮助的途径上,报警的案例只有8989件,85572件均没有报警。报警率只有9.5%。还有454件到居委会、村委、街道办寻求帮助,494人向亲属寻求帮助,247向妇联寻求帮助。

这些数据表明受害人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极其薄弱,难以有效通过第三方维权。而提起诉讼后的当事人仅有53.05%聘请了律师。

3
举证情况

Three

在家暴行为的举证上,仅有16632件案件有相关举证,77941件案件没有举证。举证率为17.59%。

举证材料中,1492件有伤情鉴定,1767件有就医材料,3326件有报警回执,77件有告诫书,2290件有调查笔录。可见,遭受家暴者的取证意识较弱,这也导致了很多家暴行为最后没有被认定。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8989件报警的家暴案件里,受害人持有报警回执只有3326件,公安机关对受害人或施暴人做调查笔录的仅有2290件,最终出具告诫书的只有77件。

这组数据反映出实务中,公安机关在处理家暴纠纷时,未能贯彻反家暴法的精神,未对家暴案件给予足够重视。反家暴法设计告诫书的目的有两个,一是对施暴者起教育作用,二有证据之王的作用。鉴于家暴行为事后取证难,公安机关具有较强的侦查能力,若能根据反家暴法进行调查取证和出具告诫书或调解书或治安处罚,则有利于受害人事后维权。

94571份判决书中,仅有5403件施暴者有承认实施家暴行为,仅有3042名自述受害人提出了损害赔偿。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一部分案件中,即使有施暴者的保证书、悔过书或当庭承认曾经殴打过配偶,但法官仍然未将这些行为认定为家暴。理由主要表现在以下3点:保证书、悔过书内容过于含糊;只是大多为保证以后不再打骂老婆之类的表述;无法证明殴打的次数和程度。

当庭承认曾经打老婆,但也未明确殴打次数和程度,甚至成为悔过的表现。

对于这类自认材料,有些法官将“施暴次数”和“造成一定损害程度”作为认定家暴的标准,与现行的反家暴法零容忍的立法本意不相符。

4
法院发布人身保护令的情况

Four

94571案件中,仅有84件申请了人身保护令,比率非常低。

这与受害人的法律意识单薄,家暴取证难,公安机关对家暴重视、法院对家暴概念把握过窄,都有很大关系。

5
全国家暴赔偿数额排行榜

Five

认定的家庭暴力离婚案件中,各省份损害赔偿的平均数额最高的为3万元(上海市和江西省),最低的为1000元(江西省),一两万元是赔偿的常态值。

6
   总结   

End

1.鉴于《反家暴法》对家暴定义并没有要求暴力行为的次数和程度,与《婚姻法解释一》关于家暴的定义有冲突。若要贯彻反家暴法对家暴零容忍的立法本意,在日后的实施细则中,应对此家暴的概念进一步明确。

2. 鉴于公安机关在制止家暴纠纷时,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日后的实施细则需要加强、细化公安机关的取证调查义务,避免部分基层民警假借“家事纠纷”为由消极处理。

3. 妇联、街道办、居委会应加强家暴维权的普法活动,重在普及维权意识和取证方法。


反家暴,维权TIPS

1.及时报警。家庭暴力发生后,及时报警的好处在于办案民警会及时出警阻止家庭暴力,同时办案民警会对相关人中作报案笔录、询问笔录,拍照取证,促进公安机关出具告诫书或对施暴者处罚。这些都是可以证明对方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


2.应及时到医院诊治。如果受害方的身体受到暴力伤害,一定要坚持要求办案单位进行验伤,并到办案单位指定的医院就诊,验伤记录、医疗清单等一系列医院出具的材料,都是可以证明对方存在家庭暴力的有利证据。如果办案单位认为伤害不明显,没有委托法医鉴定,也要及时自行去正规医院验伤,以保留受伤害程度的证据。


3.应及时向居(村)委会、妇联求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家庭暴力后,居(村)委会应该予以调解、劝阻。及时向居(村)委会、妇联求助的好处也是在于阻止家庭暴力发生,居(村)委会、妇联的调解笔录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家庭暴力。

相关简介:

作者:吴杰臻律师,广东广强律师所事务所副主任暨高级合伙人,长期专注婚姻法律业务。

来源:离婚大师(lihundashi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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