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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道:11年,区域性大所的追梦之路

2017-06-30 毛姗姗 智合法律新媒体


采访&撰稿 / 毛姗姗

来源 / 智合法律新媒体



10年,它从创收千万到亿元规模所,在法律出版社共计出版7本专业书籍。守信如金,为业载道。

2017年6月13日,杭州西湖国际科技大厦A座10楼,一场新办公室正式使用的揭幕仪式正在举行,购置使用者为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各团队负责人、部分高级和权益合伙人均参加了这场仪式。总计办公面积近3000平方米,这不仅意味着金道律师们有更宽敞的办公环境、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它更是金道十一年飞速发展的见证。

11年,这个所龄放在中国律师行业中,只能称为“青少年”。但它却在创所第六年,成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成立满5年是评选该奖项的最低所龄要求;又在创所的第十年,进入浙江律师界的“亿元规模所”。

值得注意的是,这家律所并没有某个瞬间的突飞猛进或裂变式爆发,而更像是一棵榕树般稳定生长,让根深植于地下,专注内修以保证根基稳固。到某一天,人们惊讶于它“突然”的枝繁叶茂,只有它了解每天光合作用的努力,明晰自己的成长路径。“‘亿元规模所’的成绩,非一蹴而就,而是前一年的近8000万创收,再前一年的7000万创收作为基础的。”金道律师事务所现任主任王全明说。

那么,金道究竟凭借什么“优秀”?又凭借什么取得高业绩?纵观这家律所的十年,展现它的全貌,或能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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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所及早期:十年磨一剑


2006年1月,因想要一个更开放、现代的体制,胡祥甫和其他四位合伙人从当时未彻底改制的某律师事务所出来,创办金道律师事务所,这其中也包括金道所现任主任王全明和管理合伙人崔海燕。

胡祥甫,现担任金道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作为“桃李满天下”的创始合伙人,胡祥甫目前已不直接参与日常事务的管理,而只在关系合伙人的重大决策上过问,从而让事务所在管理上不断创新。

胡 祥 甫

胡祥甫在创办金道所之前,已经有15年的执业经历。1990年,胡祥甫成为一名执业律师,当时全杭州仅300多名律师,而他是仅有的两名拥有法学硕士学历的律师之一。在早年,胡祥甫就是浙江省诉讼律师的一张名片。执业第5年,就办了两件轰动全国的案件。

中国股市第一案

一是股民跳楼告券商,在当时被称作“中国股市第一案”,胡祥甫代表股民(家属)状告券商,最后调解结案。

9名婴儿被遗弃案

二是“9名婴儿被遗弃案”,浙江儿童保健医院有9名婴儿被遗弃,胡祥甫受医院委托代理,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在提交诉状的同时胡祥甫自费去各地寻找婴儿的父母,足迹遍布嘉兴、上虞、诸暨、新昌、桐庐等地,最终找到7名婴儿的父母。这些家长领回了自己的孩子,案件以和解方式结案,而另一对双胞胎弃婴的父母因拒不认领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这两起案件让胡祥甫律师在全国声名鹊起。“股市第一案”被《中国证券报》、《人民法院报》等全国性媒体头版头条报道,也吸引了《华盛顿邮报》等外媒报道。“婴儿被遗弃案”则被《人民日报》、央视等主流媒体广泛传播。

在创所之初,金道就已经有自己明确的定位和目标——“传统业务与现代业务结合,诉讼业务与非诉业务两翼齐飞,成为省内一流、全国有影响力的律师事务所。”奔着这个目标,包括六名合伙人在内的(其中一名在金道成立两个月后加入)共10多名金道人完成了第一年1100多万的创收,首年就进入杭州市律所排行榜前十。

第一年的高起点,给金道律师们很多信心。成立之初,胡祥甫律师因成功解决浙江省政府在商事案件中作为被告的案件[1],其专业能力深受政府部门的信任。此后,金道所也成为浙江省旅游局、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监狱管理局、杭州市上城区、西湖区等多个政府部门的常年法律顾问。到目前,金道已经担任了400家包括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在内的常年法律顾问。

当然,诉讼的优势不仅仅体现在胡祥甫律师一个人身上。对于起步阶段的金道所律师而言,诉讼业务是他们的强项,一系列重大案件都有金道律师参与的身影。例如2009年广受社会关注的“5.7飙车案”,金道律师受被害人家属委托代理此案,该案成为当年“南方周末十大法治案件”之一;2010年金道律师团队成功为杭州某房地产公司化解20多起系列债务纠纷,帮助企业“起死回生”,克服因金融危机产生的后遗症;2016年,胡祥甫与刑事团队负责人王晓辉律师承办的卜某等挪用公款案获得“2012-2016年度杭州市十大影响力案例”前20强,类似案件不胜枚举。

2011年,也即金道发展的第6年,金道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这对于律所而言是莫大的殊荣,当年全国律师协会评选出了107家律所,平均每个省为三家。作为新兵的金道,无疑成为浙江省律师界的一匹黑马。同年年底,金道所创收接近5000万。

这样的殊荣让金道人倍感自豪。在另一位创始合伙人崔海燕律师的努力下,金道荣获2009、2010年度ALB浙江律师事务所提名大奖、中国诉讼律师事务所提名大奖,但金道对自己的认识非常清晰:

我们希望诉讼业务与非诉讼业务并重,但客观上来讲诉讼业务的比例相对高一点,尤其是前五年,诉讼业务占到70%以上。”首席合伙人胡祥甫说,“当时我们期待,到金道第10周年的时候,创收方面,保8000万争1亿。业务方面诉讼业务与非诉业务基本持平,在省内和全国有更大的影响力。

保持诉讼领域的优势,向非诉业务迈进,五年之后,突破亿元大关。金道在10周年之际,达到了这个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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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转型:10000小时向非诉进军


当律师事务所发展到一定阶段,能够提供“全方位综合性法律服务”不仅是一家律所的实力证明,更是市场和客户的要求。浙江经济在2000年后一直在全国名列前茅,非诉法律领域的需求也因此增加。对金道而言,“大力发展非诉业务”不仅仅是律所成长的自我驱动,更是基于对市场判断之下的理性选择。

王 全 明

此时的金道所审时度势,将王全明律师——金道所创始人之一推到了发展的台前。

“我们事务所必须加强非诉业务,作为管理层,觉得自己要身先士卒,才能带领大家一起来发展。毕竟放弃一些既成的、熟悉的业务领域,花时间到相对不是强项的领域去开拓、去尝试,势必要投入更多的时间,下更多的苦功。”王全明说。

“转型”一词,对于王全明而言并不陌生,在他最早执业时,原先从公安队伍出来的他主攻刑事,后成功转型为民商事案件诉讼律师,成绩显著。而当2012年,更大的挑战摆在他面前,从诉讼律师到非诉律师,他毅然选择了更难的一条路——带领团队向非诉进军。

王全明带领团队最早涉足电子商务领域和互联网金融,在转型第一年就成功完成几个投融资项目。当然,金道所现有的“非诉一站式精品所”名片,和金道第一个破产重整案件的告捷密不可分。

2014年8月,根据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的指定,金道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联合担任浙江浙大网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的管理人。破产重整案件最复杂之处是解决各方的权利冲突,王全明组建了近20多人的团队,历时两年,历经10000多工作小时,一路攻坚解决了重整中的七大难点。最终,《重整计划草案》以四个债权组每个近90%的高比例通过,该案件也因此获得了“2012-2016年度杭州市十大影响力案例”。

给金道非诉业务莫大信心的,是2017年金道被评选为“2016年度中国PPP项目十佳律师事务所”,以及金道所最年轻的管理合伙人、PPP团队负责人史源被评为“2016年度中国PPP项目金牌律师”。这是由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举行的评选和推介活动,而该网站又是国家发改委四号令授权中国政府唯一指定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也是在2016年,金道成为多个省市政府的PPP入库中介机构。在PPP领域获得这一殊荣是金道律师在建筑房地产领域多年耕耘的结果。早在2009年,金道所就荣获“2009年度长三角地区工程法律服务突出贡献律师(团队)事务所”。

如果说破产重整、互联网金融、PPP、新三板、知识产权、私募基金、税务等业务是金道的后起之秀,金道的涉外业务领域则属非诉业务的先锋。崔海燕,金道创始人之一,现担任管理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协涉外律师领军人才之一。她从第一个助理开始,培养了一支十余人的国际经贸法律服务团队,成为金道涉外业务的领头人。2010年,崔海燕律师就带领团队创建了浙江省首家“浙江境外投资法律服务中心”网站。而作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的崔海燕律师,现还担任西班牙商事仲裁院仲裁员,同时是浙江省律师协会涉外与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承办了众多涉外非诉讼项目和涉外诉讼、仲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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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创新:管理与分配的新台阶


一家律所的快速发展,总是伴随着人员的增多,规模的扩大。然而,当律师们、合伙人奔跑的速度不一致,原先团队化的管理模式就难以适应律所的发展。金道所也遇到这一“七年之痒”。有些合伙人固守小富即安的理念,有些合伙人期待能更上一个台阶,改革势在必行。

2015年,金道所第二任主任王全明上任,开始着手内部制度革新。改革的目的在于将原先的“团队制管理为主”转化为“事务所主导型的管理为主”,使得律所的日常决策机构能够真正高效运行,推动事务所向前发展。

“事务所的合伙人要懂得让利,也即需要共同投入一些成本,才能够有更大部分的公共支出来支持和经营整个律所的长远发展;当然,也要注重效益和成本的控制,因而自2017年开始事务所实行了预算制。”王全明说。

为配合改革的目的,王全明在三大方面进行了调整:第一,改革分配制度;第二,完善律师激励制度;第三,调整管理架构和团队制结构。

在分配制度上,金道所采用相对传统的提成制,合伙人和律师对于业务创收的提成比例基本一致。提成剩下的比例即为律所的利润。这些利润一部分作为合伙人的分红,一部分作为事务所共同发展基金,也即公共福利部分。改革后主要的成果就体现在公共福利部分的增多,利润的20%均作为公共福利。

合伙人分红借鉴了现代公司管理的方式,采用计点分来决定最后分红的多少。计点的考量因素主要看对律所的贡献,例如团队或者个人的业绩、参与律所管理的贡献程度、对于律所品牌宣传的贡献等等。公共福利部分主要给全所的人员进行奖励,例如行政团队的年终奖金发放、助理参与共同事务及学习培训获得的奖励等。

“当然,也包括推动事务所层面去做一些个人做不到的事情,例如买楼,10周年活动的推广,建设律所绿色蔬菜基地等一些非短期能体现利益的举措。”王全明补充道。

权益合伙人,是王全明上任之后新设的概念。虽然这在北京、上海等大所中较为常见,但在各家律所其代表的含义各有不同。金道所原先在合伙人层面只设初级合伙人和高级合伙人。现在两者中间又新增权益合伙人这一层级,意在给予年轻律师更多的机会和更广的平台。

权益合伙人有参与分红的权利和表决的权利以及带团队和带助理的权利,这能最大限度地鼓励有作为、有想法的骨干律师参与到律所的共同建设和发展中,增强认同感和归属感。同时,他们,也成为改革的支持者。

事实也证明,这个举措是成功的。2015年该制度公布,一年后,7名权益合伙人晋升为高级合伙人,这些合伙人多为金道的骨干力量和团队负责人。

2015年改革后,包括王全明在内共有五位管委会成员,其他四名管理合伙人各自分管一个专委会。2016年,权益合伙人和高级合伙人增加,所内登记合伙人达到37人,因而在2017年进行管委会扩编,形成目前一名主任加六位专委会负责人的管委会。

每位管委会委员都分管一个专委会,另设两个合伙人担任副主任和顾问,下设四名成员,每个专委会均为6-7个人。合伙人之外,金道鼓励律师参与管理。一开始这样设置,王全明心里还在打鼓,结果第二年,报名人数非常多,不少未能当选的律师还有点失落。这也说明,改革激发了大家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

2015年之前,金道的业务按照部门划分,每个大部门属于一个团队,利益分配和人才主要由团队内部解决,因而成为事务所发展的掣肘。现在,在分配制度改革之后,部门概念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团队”的方式。团队以业务划分,每个团队都是一个专业领域,而涉及到管理事宜均交由事务所统一管理。

如此,在一个专业领域下面,可以有多个团队,既保证了未来发展的空间,也使得年轻的合伙人有崭露头角的机会,不会出现一个部门里只有主任、副主任设置的尴尬。而团队之间业务若产生冲突,会有专门分管跨团队业务协作的管理合伙人进行协调,管委会若未能解决,将由首席合伙人,即合伙人会议主席胡祥甫律师出面协调。

目前金道所八大业务领域(民商事、公司、刑事、政府/行政、投融资、建设工程及房地产、电子商务和知识产权、国际经贸)和16支团队的架构非常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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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队建设:“传帮带”下的高度认同


金道律师的晋升制度为三级普通律师和三级合伙人。对于年轻人培养,这家律所非常重视,“传帮带”这个律师行业内现今已经鲜有人提及的词,在他们这里传承得很好。

王全明说,“对于青年律师的培养,我们在不断地实践探索,但我们始终要求团队起到传帮带的作用。鼓励‘传帮带’部分也体现在制度上,一是我们划出一部分资金作为团队的培训和拓展资金;二是要求各个团队对于青年律师进行培训,并且每次培训由合伙人进行点评,不完成相应培训的团队年终没有这部分的奖金;三是要求团队合伙人给予年轻律师案源和业务上的支持;四是对年轻人进行文化和理念上的培养,不符合“守信如金、为业载道”理念的律师,金道并不欢迎。”

史源,现金道所管理合伙人就是年轻律师成长的典型例证。他在金道的十周年之际写过一篇文章叫《走过十年》:

“我是金道所培养出来的第一批律师。走过十年的今天,我有了自己的团队,现在要考虑的不是我自己去实现目标或梦想,而是怎么承载团队里的每个梦想奔跑。[2]

10年前,他选择了金道,十年后,他在这里成长、成才,独当一面,在新的业务领域PPP项目上因大胆尝试并坚持团队专业化而成绩显著。这样的故事不是孤立的,10年前的10多人绝大部分都与金道同在,而后加入的有从客户变为同事的,有从公检法系统出来加入的,亦有一毕业就把金道当成梦想起航地方的。是他们,让人相信,这家律所值得与自己一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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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沉淀:不可磨灭的文人基因


余秋雨曾写到,“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人种,其最终意义不是军事的、地域的、政治的,而是文化的。”纵然此话有失偏颇,但至少它总是在提醒人们文化的重要性。一家律所和另一家律所的不同,文化是一个很直观的体现。在笔者走访的多家律所中,金道是为数不多的真正散发着“文人气质”的律所。

守信如金,为业载道,是金道所的理念。“金道律师是具有人文气息的,不应该是唯利是图的纯商人,不浮夸,诚心为客户办事。”崔海燕说。当然金道还有一个内涵,金——最好,道——方法。“seeking the best solutions for our clients”,为客户寻找法律问题的最佳解决之道。

崔 海 燕

即使现今信息化很发达,金道更喜欢沉淀,将知识和文章汇集成文,落于纸面。他们既学习现代的知识管理,用更technical的工具来提高效率,但他们不会放下文化品位。“我们既要有时新的,更要有底蕴的。”崔海燕补充道。

这可能和首席胡祥甫的气质有关,“律师,即使有时候看上去有些商人形象,但骨子里是文人。”[3]“律师,总是要有点精神的,律师业,也总是要有点精神的。”[4]“当事人可以以支付报酬来获取律师的优质服务,但买不走律师作为法律人的良知。”[5]

这些话都取自胡祥甫《律师,骨子里是文人》一文中,他不仅这么说,也是这么做,更是带领和影响着全体金道律师。

他代理过很多免费的案件,或者在外人看来,不赚钱的案件。为一个浙江大学即将毕业的大四学生“盗窃”一案辩护,二审时,当事人找到他,他也觉义不容辞,原因只为学子惋惜。他是浙江省人大地方立法专家成员,参与了浙江省多个法规规章的修订。他作为浙江省领导接访群众的随访律师团成员之一,经常跟随省领导下基层解决老百姓的法律问题。2016年,他作为唯一一名律师被评为“浙江十大法治人物”,推动浙江省法治的进步,这是胡祥甫在做的,也是金道人以为己任的。

结语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亿元规模所”、“区域性大所”、“非诉讼一站式精品所”,这是金道给自己目前总结的四张名片。而前两张只是过去,后两者才是他们未来更期待加强的。未来两年,王全明律师将推动“全所专业化”,让金道律师成为更加专业的律师,在改革的道路上走得更深入更具有可持续性。2016年,金道在宁波设立了第一家分所,未来几年,金道可能会在浙江省内开设更多分所,成为区域性的规模化大所。

正如金道律师给客户的印象那样,他们“专业、务实、值得信任”,他们面对记者同样“专业、实在”,可以讲已经发生的、当下在做的,少谈未来可能虚妄的。

作为浙江法律服务市场的领军者之一,金道携传统文明与现代管理方式并进,坚守知识分子的情操,坚守律师的文人气质,坚持用点滴行动助力法治进步。这是胡祥甫律师多年来的准则,也是未来金道年轻一代律师们让我们所期待的。

[1] 浙江省政府驻沪办因某一商事合同的履行,与一企业发生纠纷。因驻沪办不具法人资格,该企业将省政府告上法庭。胡祥甫律师作为省政府的代理人,经过充分调查,指出此案纠纷是由历史原因造成的,双方达成和解,原告撤诉。


[2]《为业载道:金道十年纪念文集》,法律出版社,第30页。


[3]《为业载道:金道十年纪念文集》,法律出版社,第7页。


[4]《为业载道:金道十年纪念文集》,法律出版社,第9页。


[5]《为业载道:金道十年纪念文集》,法律出版社,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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