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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20年,香港律师的20个细节你知道吗?

2017-07-01 朱晴 智合法律新媒体

作者 / 朱晴

来源 / 智合法律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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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不是尊称而是职业分工,事务律师更自由


在香港,执业律师分为大律师和事务律师两种,简单来说,就是“诉讼”与“非诉”两类。大律师专门从事诉讼,代表当事人出庭申辩,也被称为出庭律师;事务律师则更多地处理买卖房地产、收购合并、公司上市等业务,而不能出庭发言。


这种诞生自19世纪中后期的制度发展到今天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事务律师也被允许在级别低一些的法庭上发言,香港的高等法院也容许取得特别许可的事务律师出庭发言。


与大律师相比,事务律师在执业上更加自由,大律师是不被允许与当事人直接接触的,如果当事人需要聘请大律师出庭,还必须由事务律师转聘。也就是说,当事人是“请不动”大律师的,只有律师出马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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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事务处”设立的终极意义:节约成本


在香港,找律师要去律师行,而在律师行里,是找不到大律师身影的。因为只有事务律师被许可以合伙的形式开业,成立律师行,而大律师则只能以个人名义单独挂牌,不可以采取合伙的形式。


那我们看到的“大律师事务处”是怎么回事?难道是非法机构吗?并不是。一个人租间办公室,一个人请一名保洁,一个人聘一位事务秘书,这样的办公成本,在香港是难以想象的。于是,大律师们选择“合署办公”,他们分摊租金,共同聘用一些人员负责接电话、清洁等日常事务,他们的办公室对外称为“大律师事务处”,实际上,他们工作和财务完全各自负责,互不相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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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谁都可以叫“资深大律师”——回归20年,全港仅有99人


在香港的法庭上,戴假发穿律师袍与法官唇枪舌战的是大律师,其中,穿着丝质的律师袍的是“资深大律师”。普通大律师呢?他们穿布的。


在20年前,他们被称为“御用大律师”,名衔的授予需经英国女皇批准。97回归后,他们改称为“资深律师”,经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委任。


这项荣誉的获得,非经十数年法律行业深耕不可得,而且要对社会做出一定的贡献,截止2017年7月,从香港大律师公会官方数据上来看,全港仅有99位资深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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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律师,有一种专业性叫做“不得拒聘”


对于香港的大律师来说,找上门的委托是不能说拒绝就拒绝的。


对于当事人的委托,大律师可以说“这不属于我的执业范围、与我已承接的案子时间冲突”,当事人也可以说“你的费用我付不起。”除了这几种情况,其他所有一切原因都不能成为大律师拒绝接受委托的理由。无论案件难易程度,对手的身份、地位,案件赢面如何,甚至当事人的信誉低、口碑差,大律师都必须接受当事人的委托。


然而,只是大律师而已。“不得拒聘”原则的适用并不包括事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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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律师才能当法官


按照法律规定,香港各级法院的法官都必须从律师之中遴选。出任高等法院法官的须是执业十年以上的大律师,出任区域法院的法官也必须有律师资格,同时也要有律师执业经验,不同法院对于执业年限有着不同的要求。


这种规定的执行在历史上也曾出现过例外,但是极少,而且仅限于初级法官,高级法官的选任必须严格按遴选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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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也是公证人,只管宣誓不管内容


与英国一样,香港没有专门的公证机关。当事人有公证的需求,基本都是由律师行代为办理的,法律公证业务被列为事务律师固定业务的一部分,由经验丰富的事务律师兼任公证人。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事务律师都能取得公证人资格,在1998年4月公布的《执业律师(修订)条例》中对于公证人资格的审批有着严格的规定。香港的公证律师只需要证明某当事人已经在公证律师面前宣誓保证其所提供的文书内容是真实无误的,并证明当事人已在文书上签名或盖章,而不需要对文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果发生了纠纷,证明公证事项不实,当事人必须承担作“假证”的责任,公证律师不承担责任。


就中港两地的事实证明,司法部早于1981年已经设立中国委托公证人制度,负责为香港居民办理回中国内地处理民事法律事务的公证文书。目前,香港大约有400多位由司法部委任的中国委托公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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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不是尊称而是职业分工,事务律师更自由


个人买房卖房的交易中,内地似乎很少见到律师的身影,而在香港,房地产是事务律师最为重要的业务领域之一。


在一次按揭买房的过程中,买方选择好房屋后,要委托事务律师查看田土厅记录,审查买房的买卖合约草稿并提出意见;签订买卖合约之后,律师还要将合同在田土厅注册,并就地权问题向卖方提出质询;然后,律师需要拟定产权转户合同,让双方签字;最后,按揭的时候,双方要签抵押合同,律师还要将产权转户合同和抵押合同都在田土厅注册,并将注册契据交给贷款银行直至买方还清贷款,可谓居功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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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培养成本是高额律师费的元凶


都知道香港律师收费高,甚至有些“明星”大状,出庭费用也堪比影视明星。了解香港律师的培养成本,你就知道,律师费贵是有道理的。


想要在香港从事律师行业,第一步要修读四年全日制法律学位课程(2004年之前为三年学制),考取法律学学士学位(LLB)。以香港大学为例,《2017年香港大学内地本科生入学计划》中明确规定,2017年非本地学生在港大修读首个本科学位课程的学费为每年港币十四万六千元,合人民币12万多,四年合计50万左右,本地学生的学费相对较少一些。第二步,还要继续进修一年的法学专业证书课程,简称PCLL,学费也约为12万人民币。


这两步,是做律师的“门槛学历”,如果想拥有更多竞争优势,提升学历水平,还可以读硕士、博士课程,学费随着学历提升而水涨船高也是情理之中的事。跨过学历准入门槛后,还需跟随师父见习一到两年,期间薪资微薄甚至没有。综合来说,在香港培养一名律师,学费成本六七十万起,上不封顶,算上见习期的生活成本,百万算是一个平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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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培养,对口就业,你学实体我学辩


在法学本科阶段,所有学生都要修习香港基本法律制度、宪法、行政法、刑法、侵权法等等全门类的法律通识,而在学习PCLL的课程时,事务律师和大律师的培养就因执业方向不同而各有侧重。拟成为事务律师的学生,会侧重于商法、公司法、合同法等实体法的学习;而打算做大律师的学生,主要学习的将会是判例、辩护以及诉讼法方面的知识。


在各自的实习期,两类学生也会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有针对性的实务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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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律师实习期:2年带薪学知识


拿到PCLL文凭后,想做事务律师的学生就要开始2年的实习了。


实习期间,需要跟随一位执业超过5年的事务律师,以实习律师的身份在律师行工作,帮助师傅处理简单的非诉事务,积累实务经验。一般来说,实习期内律师行会发放固定的薪金,和其他工作是一样的。2年实习期满后,经香港律师会考核就可以向香港最高法院申请登记注册,获得执业资格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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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实习期:1年学徒没薪酬


和事务律师相比,大律师的实习期只有一年,而且以6个月为界,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学生需要跟随一位执业超过5年的大律师学习,而只能为师傅准备文件、陪同师傅出庭,积累经验,不能独立处理法律实务,同时没有任何收入。第二阶段,也就是后6个月,实习律师开始可以在师傅的指导下独立处理一些简单案件,也被允许因为案件而获取一定的收入。


同样的,1年实习期满后,经香港大律师公会考核并向香港最高法院申请登记注册后,获可以得执业资格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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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律师与大律师之间,跳槽可没那么简单


事务律师和大律师从培养阶段就各有侧重,对实务经历的要求也不尽相同,相互之间的跳槽有着严格的规定。


想做大律师的事务律师,必须是已经有至少3年事务律师的执业经验,而且转行为大律师后就不得再受雇于合伙制的律师行作为授薪律师了。由大律师转行成为事务律师,则要至少在香港、英国和北爱尔兰取得大律师资格且执业5年以上,海外律师申请香港的事务律师资格的,还需要通过香港律师会设立的“海外律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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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寓意深远、引经据典,律师行取名so easy


在内地,虽然《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合伙形式的律师事务所可以使用合伙人的姓名或姓氏的连缀作字号”,但事实上,几乎看不到以合伙人姓名命名的律师事务所,因为“可以”和“可不”其实是一个意思。


在香港,这项规定是硬性的,“任何律师行的名称需纯粹由该律师行的一名或多名主管的律师的姓名所组成”(香港法例第159章),于是在香港,我们能看到很多由名字和姓氏命名的律师行,而且不因合伙人的退出和过世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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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师会和大律师公会共同管理香港律师


香港的律师分两类,管理律师的机构也有两家。大律师归香港大律师公会管理,而事务律师则属香港律师会管理。香港律师会和香港大律师公会分别成立于1907年和1949年,是香港律师的自我监管机构。


公会的主席与理事会都由公会会员民选产生,公会不仅制定律师行为准则,维护律师的职业操守,还负责签发律师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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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师都是法庭职员,香港法院才是律师的终极管理者


香港律师会和大律师公会对于律师的管理是全方位的、事务性的,而在这两家协会之上,真正对全港律师享有最高管理权的,是法院,香港律师会和大律师公会的管理权来自于高等法院的授权,香港的律师和大律师都是法庭的职员。


香港的律师资格和执业证书须经法院批准,律师违反职业行为规则也由法院行使处罚权,首席大法官还可以对涉及执业律师资格的授予、注册等事项制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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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刑庭,诉辩双方皆律师


香港政府对刑事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检察官,其实是律师身份。也就是说,在重大刑事犯罪的法庭上,唇枪舌剑的双方都是律师,只不过,一方是政府律师,而一方是私人执业律师。


政府律师服务于香港律政司的刑事检控科,代表政府提起公诉。而近年来,由于刑事案件日益增多,刑事检控科也会“外聘”一些私人执业律师作为公诉人出庭辩护,这样一来,庭上就变成纯粹的私人执业律师之间的对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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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师当法官,开弓没有回头箭


因为香港的法官是从律师中遴选出来,而为了司法的独立性和公正性,香港法律明文禁止法官重操律师旧业,而且不仅仅是香港,禁止范围包括了所有英联邦地区。


一般来说,香港的法官薪资不低,社会地位崇高,很少有人会放弃法官的职位而要去做律师。法官法定65岁退休,还有5年的酌情延任期,真正退休之时,已是年过花甲,没有足够的精力应对繁忙的律师事务,而且,政府也提供了优厚的退休金,避免了退休法官担任律师干扰司法公正的情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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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酬金严格审查,全面禁止风险代理


我们普遍熟知的风险代理,即“胜诉取酬”,在香港律师行业是完全被禁止的。这是承袭英国的传统,认为胜诉酬金会助长律师助诉图利的思想,有可能使部分律师偏离律师职业道德,在利益的诱惑面前不择手段地获得胜诉,从而不惜抛弃社会责任,甚至极有可能影响到裁判的公正。


因此香港地区法院对于律师酬金的审查格外严格,专门设立“诉费评定官”来审查律师酬金,确保律师合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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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权益有保障,事务律师每个委托事项最低赔偿$1000万


律师忘记开庭时间没有及时出庭怎么办?律师没有及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导致判决难以执行怎么办?律师进行双方代理侵害了委托人权益怎么办?


在香港,有一套独特的律师责任赔偿制度,当事人因律师的失误而承担损失时,可以申请获得一定的赔偿金。与赔偿制度相配套的当然就是保险公司,投保方面,香港采取的是强制基金与自愿投保相结合的方式,事务律师的最低赔偿额是每个委托事项$1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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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行员工不是你想请,想请就能请


香港律师专业守则规定,“每一所律师事务所不能聘请多于6位加上相等于律师事务所所有全职持有有效执业证书律师8倍的非持有专业执照人士”。


请放弃理解这句话,直接看这个例子:一家律师行,如果只有1位持有执业证书的律师,那么,它可以聘请的非持有律师执照的员工数上限为1x8+6=14人,如果持有执业证书的律师为5位,则这个上限为5x8+6=46人。是的,就是这么严格和复杂。

今天是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纪念日,以上20个关于香港律师的细节你了解了吗?笔者只想问你一个问题:如果一家香港律师行共有人员81人,那么它最少要有几位拿牌照的执业律师?

感谢锦天城香港联营所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吕志豪律师对本文的帮助。


责编/Ethan 编辑/Angie  分类/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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