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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完美主义的律师会陷入痛苦?

2017-12-26 法律先生 智合法律新媒体

作者 / 法律先生

来源 / 法律先生(已获授权)


前几日“佛系”文化刷屏,好似全国身处职场的8090后都陷入其中无法自拔。无论是初涉职场新人,还是混迹多年而收效甚微的70后都发出类似——“你懂我”的声音。

但纵观律师行业的人来看,“佛系”文化在法律服务业的存在空间并不大,大多数人,更像是陷入了“完美主义”的深坑。

完美主义一度被称为虚幻代名词。因追求完美不可得最终陷入矛盾和痛苦中。

01

学不完的条款和法理

在对律师不太了解的人眼里,律师这类人是天生的“硬”,做什么事讲究一板一眼,喜欢讲道理,用事实说话。就算是稍不那么无聊的律师,也仅会点冷幽默,博得一乐。

但现实情况是,小部分人能天生自带“律师”属性,大多数人还是在后期培养中才逐渐形成严谨的习性。

高考成绩出来前,所有人在学着语文、数学、英语、政史地、生物化,知道的内容课本都有写,不知道的也就平时私下感兴趣翻翻看,总之没有过多的区别。没人知道将来你是学法,还是当行为艺术家。

说到大学生活,法学生和其他学科的人没两样。唯一的区别在于,毕业前要烦恼想不想、能不能把司法考试过了。

平日里,法学生可以吃吃吃、旅游、打游戏上天,玩的不亦乐乎。像所有刚从高考压力中释放出来的其他学生一样,青春年少任由荷尔蒙爆棚。

但浪归浪,到了关键时刻还是要扛得住。学法和学医的区别在哪?学法的不用画各种人体结构图。

平日里法学生和医学生一样,需要背或了解海量的专业知识。民法课讲不完的财产;宪法课抄不完的笔记;思修课老师:你们学这个应该不难吧?(为什么不难,我们是群很无聊的人嘛?)

正如以往的一段吐槽:

“从前有一个专业叫法学专业,它要背刑法、民法、刑诉法、民诉法、行政法、公司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宪法、立法法、物权法、合同法、合伙企业法、破产法、证劵法、保险法、土地法、担保法、劳动法、环境法、税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票据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继承法、法制史、法理学、法治理念......”

到了期末考试,或者大三大四准备司法考试时,学法学的人如果有一次过的想法,那每天背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便是日常。过程中每天能看见的,是那一本本书、一页页纸上印的法律条款。

因此,如果要说为什么律师会沾上“完美主义”。在知道律师上了大学,进了教室,翻了法学课本,考过了司法考试的情况后,可能就不难理解了。

02

不能出错的工作内容

除了上学时期和“完美主义”沾边,现实中律师也确实需要“完美主义”的做事态度。

律师的工作是什么?见委托人,接案子,处理问题,和法律条款打交道。多数时间人都在电话铃声、会议声,以及动车、飞机的嘈杂声中度过。平日里,手机随时处于低电量。

有时如果手里案子少,需要处理的事情不多,精力充足,一切井然有序,工作不容易出错,隔三差五还能分身偷个闲。

但要到了忙碌时,手里接的几个案子时间实在错不开,三个案件当事人约好下午见面,今天必须给出解决方案;法院明天要开庭,需要整理的案卷一股脑全堆在同一时间段,需要尽快处理。这种时候,敬业便成了对律师的一种考验。要能做好本职工作,顺利完成手中几个案子。

完美主义的最大特点是什么?追求一切事情达到完美状态。即使所有人都明白,完美不存在,是理想的,只能无限接近。

在面临压力时,兼顾当事人、法院和时间的关系,保证一切井然有序,顺利完成委托工作,这是律师的职责。

因此,如果过程中遇到某些“不可抗力”,实在没有办法达到自己心中所想的状态时,律师最终就会陷入“完美主义”的焦虑。完美主义被看作虚幻代名词,但在律师的工作中,大多数人须以此为信条。

律师的工作内容,就像是一场有规则的对弈。任何一步棋没有到位,那就将影响接下来的每一颗落子。

03

律师职责需要"完美主义"

律师典型的一天是怎么样的?看知乎,改客户方案,回答客户咨询,审企业合同纠纷案卷。临到下午,再赶上还有一个半小时起飞的飞机去沿海某城市,见某个刚接手案子的客户,谈谈接下来的工作安排。如果时间来得及,还能飞常住地,搭上地铁在夜间的最后一趟车。

诚然,"完美主义"倾向具有某些负面特质。完美主义能带给人们追求目标的动力,给他们带来乐趣。同时完美主义又会使人追求过高的目标,而在失败时带来极大的痛苦。

但作为一个敬业的律师不可避免地需要完美主义存在。因它的存在,工作可能变得“痛苦”,但同样因它的存在,律师的工作变得有意义和价值。如同多次委托结束时的那一句:谢谢您律师,帮了我这么大的忙。那一刻作为一个律师,心中不免为自己,还能有些许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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