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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历】2018年1月8日·创业垂统

2018-01-08 Jean 智合法律新媒体

汉武帝刘彻即位

公元前140年1月8日,16岁的少年刘彻即位,走到了权力的巅峰。


东并朝鲜,南吞百越,西征大宛,北破匈奴,这样攘夷拓土、国威远扬的故事是我们对于汉武帝的最深刻的印象。哦,对了,还有金屋藏娇和倾国倾城。


相比之下,汉武帝时期的法律发展情况就不太为人所熟悉。


汉朝的法律发展,实际上以汉武帝为分水岭。在此之前,黄老之学占据主流,无为而治,约法省刑;汉武帝时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有为而治,法令频出。萧何作九章,韩信订军法,叔孙通制仪法,“文书盈于几阁,典者不能遍睹”。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仅死罪就有409条,汉朝法令之多,可谓汗牛充栋。


然而法制发展迅速,法治却似乎开了倒车。


虽然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背后,是“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的思想,但这一改变直接促成“德主刑辅”,“以德治国”取代了“以法治国”。


“刑”有着明确的条文规范,“德”看起来也有——董仲舒倡导的“春秋决狱”,以孔子所作《春秋》为判案依据。一本历史书成为了法条律令,这正是汉朝的现实。可想而知,官吏的自由裁量权几乎失去边界,而“上请”制度(重大案子向上请示,由皇帝定夺)的出现,直接导致了“朕言即法”。从此“文景之治”的法治时代正式结束。


刘彻的身边有这样两人:张汤、杜周。前者在经办陈阿娇蛊毒一案中,尽其所能株连同犯,深得汉武帝赏识;后者在被质问为什么不依照法律,只凭君主喜好断狱时,直言君令就是法,“法由主定,法为主用”。揣摩上意,罔顾司法,二人可谓是风生水起,煊赫一时,而这样的酷吏还有很多。


这是法律人最悲哀的样子。你我,都不应该是。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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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e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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