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智合历】2018年2月1日·广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正式施行
——1995.2.1
23年前的今天,1995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正式施行。
我国广告业的发展和其他很多行业一样,历史悠久,但一波三折。
1979年以前,我国的广告经营公司不超过10家,和现在常见的“加会员去广告”商业模式相反,当时的报刊、电视基本没有广告的存在。但商业的繁荣激活了这个市场。到《广告法》实施的前一年1994年,全国的广告经营单位已经有4万余户,广告从业人员也从1.6万人发展到41万人,全年广告营业额超过200亿元。
金钱的刺激加上法律的缺位,广告业很快出现了不和谐的声音。虚假信息、低俗内容等开始登堂入室,搅乱了行业发展的池水。
于是,《广告法》来了。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并于1995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我国的广告发展从此走上法制化进程。
转眼20年过去了,在这期间,广告年营业额从200多亿元增长至2014年的5600多亿,经营单位达从4万余户增加到2014年的54万余户,中国广告市场的规模已然位居全球第二。
于是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广告法》在2015年应运而生。互联网广告、代言以及一批“禁用词”出现在了新规定中,“最高、最佳、最先进、中国第一、全网第一”等极限词汇被列入禁用名单。
商业广告的意义是为了消费,而法制则永远在旁敲着警钟:Be real.
查看往期日历,请戳
↓↓↓
2018年 2月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法律中的温度
作者:Jean
来源:智合法律新媒体